秀书网>穿越小说>帝国时代造反实录沈墨黄顺>第一百四十章 这个反贼不正常
  祭奠完阵亡将士后,沈墨回到城中,已经是天色将暮。

  秘书司坤禀告道:“主公,姜姑娘来过一趟,等了半个时辰不见主公回来就又离开了。临走时交代我转告主公,请主公晚上过去吃饭,说是陈夫人熬了鱼汤要给主公补身子。”xǐυmь.℃òm

  从跟姜寒酥重逢之后,两人之间一直都是聚少离多。这次将姜寒酥母女接过来之后也只是在一起吃了一顿饭,平时沈墨都是忙的脚不沾地,根本没有多少小情侣之间该有的热乎状态。

  沈墨自己前世情史丰富,自然不会如小青年一样谈个恋爱就要天天腻歪在一起。所以他就自然而然的认为别人也会和自己一样,却忽视了姜寒酥本就是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搁到后世现代社会,还是个高中生或者刚上大一的少女,正是喜欢粘着男朋友的年纪,可是自己却天天忙的不露面,的确有点不像话。

  听到司坤的话,沈墨一怔,想了想的确是有点忽视人家了。而且他明白这是小寒酥明明想自己了,却偏要打着丈母娘的旗号过来找自己。

  “那行,你回头跟厨房交代一声,晚上不用准备我的饭。”

  沈墨叮咛了一声,回到卧室准备换身衣服再去姜寒酥那边,结果进了卧室之后发现房间里面整齐了许多。床上换了一件新床单,被套也换了,枕套也换了。门口的鞋架子上的靴子也摆的整整齐齐的,甚至连之前下雨的时候穿过的那双沾满泥巴的靴子都变得干干净净。

  靠窗的桌案上面的物件也摆放的整整齐齐,尤其是笔筒里面的东西都是整齐划一的朝着同一个方向摆着。

  沈墨身边虽然有侍女和婆子,但是也只是让她们负责日常生活,做个饭打扫个卫生洗个衣服之类的,但是他自己的卧室一般都是自己亲自收拾。

  沈墨前世没创业之前也是个普通家庭孩子,从小也很独立。小时候父母忙的经常顾不上他,所以洗衣做饭这些事情他很早就自己学会了。

  高考志愿自己填的,就连大学开学也没让父母去送,自己拎着一个行李箱就走了。

  毕业之后创业开公司,人前被人沈总长沈总短的叫着,背后其实连个房子都没买。每次忙完回去如果不太累的话都是自己做饭收拾屋子。

  虽然交的女朋友不少,但是不让沈墨给她们做饭洗衣都算是贤惠懂事的了,更别指望她们能照顾自己。

  这穿越过来大半年了,沈墨虽然变了很多,变得心肠更硬,更加理智,但是以前的很多习惯却还继续保持着,比如说饮食习惯,比如说喜欢自己收拾屋子,生活简朴,更比说深入骨髓的家国民族情怀,以及对生命,对底层百姓生命和权利的尊重等等。

  之所以保持这些习惯,并不是说沈墨不喜欢被人伺候,不喜欢享受,而是他一直在心中拉着一条警戒线。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人的思想会被物质上的享受慢慢腐蚀,最终原本坚持的思想信念也会随着物质生活越来越奢靡而滑坡垮塌。

  历史上无数的枭雄最开始的时候都是宵衣旰食,简朴持身,能够与部下同甘共苦,以身作则,所以能够在刚起事的时候迅速打开局面,赢得人心。

  但是稍微有点成就的时候就很快陷入了奢侈享乐的陷阱之中,变得刚愎自用,独裁残暴,然后一步一步变成了他们当初反对厌恶的那些人样子,最终也就是昙花一现,彻底消弭在历史长河之中。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沈墨好歹也是正儿八经读过书的人,自然知道这个道理。而且上有所好,下必效之。自己这个主公要是都不能以身作则,或者说稍微放松一点,下面的人就会有样学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大厦距离崩塌也就不远了。

  所谓“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就是这个道理。普通人骄奢淫逸危害有限,也就最多害了自己和家人。但是作为一方首脑,一个掌握了成千上万人命运的人,却更加谨慎细微,坚守自持。

  眼前的屋子显然不是侍女收拾的,那只有可能是姜寒酥帮自己收拾的。

  沈墨心中一暖,也生出了些许愧疚出来,甚至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太过于冷落姜寒酥了。

  换了一身便服,沈墨出了府衙后门,马夫早就在后门牵着马等着,看见沈墨,急忙牵着马迎了上来。

  沈墨接过马缰,摆摆手,示意不用跟着,然后翻身上马,一个人向着丰韵楼而去。

  姜寒酥和陈氏来了之后,就被白映波接去了丰韵楼。

  丰韵楼也算是姜寒酥的产业,所以住在那里也是理所应当。

  沈墨骑在马上,看着街道上日渐增多的人群,看着满大街的行人大多数都穿着各式汉服,许多男人的脑袋上都是光溜溜的一片。个别文雅的还带着个帽子或者方巾遮掩一二。

  街道两侧的店铺也陆续开张,伙计们站在门口招揽着顾客。当然还有许多店铺仍然大门紧闭,上面贴着封条。

  每个人的脸上都看不到惊恐畏惧之意,反而脸上都挂着由衷的笑容。

  这些都是永州之战前逃走的人剩下的产业,按照沈墨之前让人发布的告示,这些产业现在全部被没收充公了,属于官府产业。

  看着眼前的这座城池逐渐恢复往日的繁华热闹,沈墨心中其实很有几分成就感的。

  他不知道的是,在很多人眼中,他这个反贼头子简直相当的不正常,不说施行的种种政策手段跟一般的反贼天壤之别,甚至他的个人操守,生活习惯也让许多人暗中猜疑他是在沽名钓誉,故意作秀。

  更阴暗猥琐一点的还猜测他是不是有一些不可告人的隐疾,所以才会表现的这般无欲无求。

  层次高一点的人认为这是优点,是能成大事的表现。但是一般人却认为他有毛病,不正常。

  ……

  丰韵楼,后面的一座小院里,陈氏年纪大了,又有旧伤在身,等不到沈墨,有些春困,便躺在床上小睡起来。

  一身青衣的姜寒酥和一身白裙的白映波两人坐在院子里的石桌旁边正在剥大蒜,面前的白瓷盘子里已经放着一堆剥好的白花花的蒜瓣。

  两人一个青衣飒爽清秀,一个白裙娇憨妍丽,一青一白,交相辉映,若是有心人看见定然感叹一声“人间好风景!”

  两人一边剥,一边聊着天。

  不远处的厨房案板上已经摆满了各种备好的菜,只等沈墨来了就可以下锅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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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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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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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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