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帝国时代造反实录沈墨黄顺>第五十四章 成立荡寇营
  杨村杨氏大宅改成的总镇署,一间被改为小会议室的偏厅中,沈墨、铁牛、李志远、程凯、常军以及孙翔共六人围着刚让人打造出来还没有刷漆露出木头原色的一张长长的会议桌旁边在开会。

  今天开会的主要议题有两个,一个是整军,一个是基层编制的调整。

  整军的话,主要围绕是该组建多少兵额的正兵比较符合现在的实际需求。

  军营建成后,虽然可以直接召唤士兵,而且这些士兵除了火枪兵和掷弹兵需要单独购买配备主武器,其余冷兵器都是自带的,而且还配有皮甲。

  这就省下了一大笔钱。

  最划算的是这些士兵只需要三天时间就能达到军营,而且根本不用再经过训练就是完全合格的士兵。

  真正的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这省下的训练成本才是真正的大头。

  但是尽管如此,沈墨也不能想招多少招多少,因为这些士兵出来后可是要吃喝拉撒的,他们毕竟是人,又不是机器人。

  就算是机器人,那也得充电或者定期更换零部件。

  吃喝拉撒这些可都是要花钱的。

  虽然沈墨抢了三家地主,现在手头还算宽裕,但是随着地盘越来越大,手下的人越来越多,这花销也是一日大过一日。

  而且三个村的百姓今年都找公仓借了不少粮食,要还的话也要到了明年夏粮收获以后才能还上。

  所以现在就是一个坐吃山空的状态。

  而且这次让三个村的村民来伐木干活,要给人家管饭,也是消耗了不少粮食的。

  除非沈墨马不停蹄地再多抢几家地主,否则的话就得精打细算的过日子。

  练兵的钱省下了,可是养兵的钱粮可得自己出啊。

  虽然不用给这些士兵发军饷,但是饭却是要管的。而且还得管饱,得有肉吃。

  兵器铠甲如果坏了还得修理置换,夏天得有夏装,冬天得有冬衣,一年四季每名士兵的换洗衣服以及鞋袜绑腿水壶,还有军中的各种旗帜,发令的铜锣战鼓唢呐等通讯工具,乃至行军帐篷等军用物资,样样都要置办的。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光是想想这一大堆要花钱的项目沈墨就觉得头大。

  养兵真的太费钱了。

  造反这种事情,即使对自己这种开挂开到飞起的挂逼来说也是一件需要殚精竭虑的事情。

  除非他打算学习李自成张献忠初期那样当流寇,走到哪里抢到哪里。

  那显然是不可能的。

  一个是彼此所处的环境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

  二是双方造反的宗旨和目的不一样,也没法效仿。www.xiumb.com

  李志远是管民政的,他对钱粮每日消耗的数目是最清楚的,在看到沈墨的目光投过来之后,首先开口道:“总镇,我认为当前咱们的的正兵数量控制在五百人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数字。”

  “首先,咱们现在只有三个村的地盘,除了要养正兵之外,还得经常救助三个村的百姓以及供养三个村将近一千人的村兵。如果一下子扩军太多的话,将会给财政造成较大的压力。虽然说短时间内不用担心缺粮缺钱,但是必须做长远打算,万一有什么变故的话,那就麻烦了。”

  “第二,清廷现在并没有正眼看咱们,从那个马典史口中得来的消息看,清廷的官员大概率还是把咱们当成一般的草寇悍匪。只要咱们不主动攻打县城,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招来清廷的围剿。所以,也没必要一下子养活正兵太多。能有五百人的正兵,再配合近千名村兵,足够应付一般的情况了。”

  李志远说完,沈墨点点头,又看向铁牛道:“铁牛,你是管军的,说说的你的想法。”

  铁牛刚才在李志远说话的时候一直欲言又止,显然都快憋坏了,但是又不好开口打断,毕竟事后是会被老大踢屁股的。

  上次沈墨一脚给他差点踹飞,让铁牛到现在还有点心有余悸。

  “老大,不,总镇,要我看,五百人根本不够,至少也得一千五百人。老李刚才说的粮食问题其实好解决,大不了咱们再抢上几家地主,把咱们的地盘全部连成一片,到时候钱粮的问题不就解决了?”

  “最重要的是,杨鸿轩的三儿子杨成铎跑了。那小子肯定是去衡阳找他那个汉奸大哥杨成泽去了。这杨成泽可不是个省油的灯,肯定会带兵来报复咱们的。万一到时候清兵人多,咱们人少,打起仗来咱们还要保护百姓,还要跟清兵打仗,肯定是要吃亏的。总镇你也说过了,现在的清兵可不是晚期的清兵,还是有点战斗力的。”

  铁牛说完还瞪了李志远一眼,李志远苦笑了一下,不理他,看向沈墨。

  沈墨不置可否,又问了问程凯、孙翔和常军三人的意见。

  程凯自然和铁牛一样,都是领兵的,所以认为兵是越多越好。

  孙翔保守一点,但是毕竟也是年轻人,折衷一下认为一千人刚刚好。

  常军则是赞同李志远的意见,认为现阶段没有必要弄那么多兵。

  他还说:“杨成泽再厉害,也是衡阳知府。衡阳距离此地有两三百里,他又是一个知府,不可能轻易带兵离开衡阳的。所以他就算想报复,也只能求助永州府。永州知府最多是派那一营绿营兵过来,而且也不可能为了一个地主就全数出多。

  现在又是冬季,本来就是不适宜出兵的季节。就算看在杨成泽的面子上,最多出动一半已经顶天了。出动一半也就是五百人,咱们有五百正兵再加上一千村兵,他们要是赶来,绝对会让他们铩羽而归的。”

  等到众人都说完,沈墨思考了一会,手指敲了敲桌子,道:“老柳,各兵种的训练成本你已经知道了,现在算算按照一千人的名额大概算一下得需要多少钱。长矛兵三百人、弓兵三百、轻骑兵一百人、火枪兵两百人,掷弹兵一百人。武器全部配齐,轻骑兵的战马以最便宜的公马来算。掷弹兵每人按照十枚炸弹来配备。”

  沈墨的秘书柳斌一边记录,一边开始快速计算,很快抬起头道:“总镇,核算下来,总费用超过三万两白银。”

  如果大致以一两白银相当于六百软妹币来换算的话,三万两白银差不多一千八百万近两千万软妹币。

  听到这个数字,众人都是倒吸一口气凉气。

  乖乖,养兵真是费钱啊。

  造反这个项目真是妥妥的超级吸金兽啊。

  沈墨却并不意外,毕竟他这几天已经盘算过了很多次。

  三万两白银虽然不到这次从杨氏库房中缴获的银钱数量的一半,也就是差不多三分之一。

  可是这个数字也相当不少了。

  这还只是一个基本的召唤费用,这么多人出来可是要吃饭的。

  人要吃饭,马要吃草,还得各种精饲料喂着防止掉膘,每天光是消耗的粮草就是一个很吓人的数字。

  就连一直嚷嚷着铁牛点兵多多益善的铁牛也不吭气了,一个个都拿眼睛看着沈墨,等待他的决定。

  沈墨没用多久,就做出了决定:“火枪兵砍到一百人,掷弹兵全部砍掉,轻骑兵砍到五十人,其他兵种人数不变。”

  做出这个决定,沈墨也是深思熟虑过的。

  掷弹兵虽然都是猛士,但是主要的作用还是用来攻坚突击,当前沈墨如果不打县城的话,用处也不大。

  至于轻骑兵,湖南多山地,骑兵受到地形的限制太大,施展不开。

  至于保留五十人,也是主要用来巡逻传令通讯,毕竟沈墨现在的地盘大了,三个村子之间最短的都相距相近二十里,如果依靠双腿或者毛驴这些来传令的话速度就太慢了。

  火枪兵保留一百人,其实目前也足够用了。

  上次马有禄来的时候,沈墨还找他特意了解过清兵如今的火器配备情况。

  虽然马有禄并没有在军中任职过,但是毕竟人在官场,多少也了解一点。

  据他所说,清军之中绿营配备的火器比例最高,但是也不会超过一成。

  也就是说一千人的一支绿营兵,火枪兵的人数大概在一百人左右。

  所以就算永州府的那支绿营兵来攻打自己,也不太可能会把这一百火枪兵全部带来,甚至带不带都不一定。

  这样砍掉之后,最后确定的本次扩兵正兵名额就定在了七百五十人。

  其中长矛兵三百人,弓弩兵三百人,火枪兵一百人,轻骑兵五十人。

  火枪兵编为一哨,设哨长一人。下辖两个队,每队五十人,各设队正一人。每队下设五个什。每什设什长一人,伍长一人。

  轻骑兵五十人编为一队,设队长一人,下设五个什。每什设什长一人,伍长一人。

  火枪兵和轻骑兵全部隶属总镇署,由总镇沈墨直接统领,作为总镇署的直属部队,孙翔作为总镇署参军,代领军务。

  长矛兵三百人设三个哨,弓弩兵三百人设三个哨,全部编入正兵营之中,由铁牛任营帅,程凯为副营帅,常军任军司马(参谋长)。

  这件事敲定之后,铁牛兴奋的搓着手乐了半天,忽然看着沈墨道:“老大,得给咱们正兵营取个番号啊,否则叫起来不响亮啊。”

  众人都点头称是。

  沈墨想了想道:“孙逸仙先生曾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口号,我们的目标也是一样,那就叫荡寇营吧。荡的不光是山林草莽间的贼寇,更是那窃据华夏山河的异族贼寇。”

  众人闻言都心中涌出一股豪气,大声赞同:“好,就叫荡寇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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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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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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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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