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再一看,有没有看到黄顺,而眼前这些人又衣着奇特,就连手中的火铳都跟自己见过的不太一样,又觉得黄顺那个家奴没有这种能量。
他很快挤出一丝笑容,拱手道:“诸位有礼了,既然黄老爷抱恙在身,我等就不便打扰了,告辞!”
说完转身就要走,结果刚一回头就愣住了。
身后赫然又是一排火铳,黑洞洞的枪口对着自己。
而此时就听见哗哗的脚步声,马典史小心翼翼的扭过头去就看见两三百名手持木矛的士兵正在快速散开,很快又在外面围了一层,手中的矛头对准了他们。琇書蛧
“来了就是客,典史大人这是要去哪里啊?”
沈墨笑呵呵地说道。
马典史艰难的转过头,盯着沈墨,笑不出来了,战战兢兢地问道:“诸位好汉,请问你们到底是何方神圣?”
沈墨笑道:“明人不说暗话,其实我们是反贼。”
“对,我们是反贼!”
众人也大笑着起哄道。
马典史一行人一听浑身发冷,双腿不自觉的都抖了起来。
现在当反贼的都这么理直气壮吗?
马典史咽了下因为过分紧张而分泌的唾液,刚想开口说话的时候,就听见后面传来一句:“反贼爷爷,我投降,请饶我一命!”
然后又听见哐啷一声,却是身后的巡检石豹将腰间的佩刀扔在地上,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投降了。
石豹多机灵啊,见风使舵这一招使得实在娴熟。
有石豹带头,后面的衙役巡丁接二连三的咣当咣当,手中的家伙扔了一地,跪在地上,双手抱头,十足的模范俘虏。
马典史回头看去,只有自己一人傲立当场,十分的悲壮。
沈墨有些失望,本来还想用这些家伙来给护村队的队员见见血练练胆呢,结果这些家伙投降的实在太快了。
不过看着傲立当场的马典史,沈墨很是欣慰。
“马典史果然是条好汉子,宁死不降,我就欣赏你这样的硬汉。”
只是话音刚落,就听马典史带着哭腔缓缓跪倒:“好汉,我说我刚才腿麻了,你信吗?”
……
让让将马典史一行全部捆起来扔到一边,沈墨有些意兴阑珊的走到集合起来的护村队面前道:“大家都看见了吧,官府没啥好怕的,都是一群怂货,个个贪生怕死,咱们还没动手自己就先跪了。”
众队员看着马典史一群人的目光充满了轻蔑和仇恨,甚至还有人向着他们吐口水。
当官的固然可恨,可是这些衙役胥吏却是平日里欺压百姓最狠的家伙,所以百姓们看到这些胥吏衙役个个恨得咬牙切齿。
而且平日里下乡催粮催赋基本上都是这些人过来,所以也是最招人恨的。
马典史垂头丧气的假装看不见听不见,心中却在大骂知县刘同仁祖宗十八代。
铁牛走过来低声问道:“老大,这些人怎么处理?”
沈墨看他一眼:“你的想法呢?”
铁牛嘿嘿一笑,表情有些狰狞道:“这些王八蛋全杀了也不带冤枉一个的,不如就给护村队拿来练胆吧。”
沈墨想了想道:“不急着杀,先关起来,回头让李彪好好审一审,把他们干的坏事都给掏出来,到时候搞个公审大会,既能名正言顺,还能趁机搞一波宣传。滥用私刑不是个好习惯,格局要大一点。”
铁牛叹服道:“老大就是老大。那咱们现在做什么?”
沈墨看着垂头丧气的马典史,笑道:“既然马典史来了,咱们就陪他去谷村看看他的便宜老丈人。”
铁牛点头笑道:“明白了,老大英明!”
说完就去让人把那些衙役巡丁的衣服脱下来,给自己人换上,然后押着马典史向着谷村行去。
虽然天色将晚,但是谷村的距离并不算远,半夜的时候就能走到。
留了李志远等人在村里镇守,又留下了警卫小队,沈墨亲自带队,带着十名民兵和两百五十名护村队队员向着谷村行去。
其实焦家庄去谷村,如果直接翻阅后山的话会近很多,但是夜晚行军本就风险很大,再走山路的话,可能还没到地方,就会出现不必要的非战斗减员。
这对于还没正式开始训练的护村队来说会带来很不好的影响。
不过,有媳妇娘家在谷村的队员当向导,今夜的月亮还挺亮,队员们心里又热乎,所以行军速度倒是不慢。
到了半夜将近十二点多的时候,一行人到达了谷村村口。
首先看见的是一座高大的牌坊,沈墨借着月色看了看,牌坊已经很老旧了。
牌坊的内容则是大概四十年前,前明崇祯十二年的时候,谷村曾经出过一位姓李的进士。
这位进士叫做李懋功,后来好像还进过内阁。
金兵入关之后,这位李懋功去南明小朝廷效力。
南京城破的时候,李懋功在家自尽殉国。
这个牌坊倒是留了下来,不过年久失修,看起来都快摇摇欲坠了。
沈墨叹道:“李先生以身殉国,可是他的后人却如此不堪,也不知道他老人家九泉之下知道了会作何感想。”
带着众人对着牌坊默默鞠了一躬,然后悄悄的继续进村。
马典史其实对于这个便宜老丈人家也就来过一回,毕竟是纳妾,并没有把这位大名叫做李孝德的便宜岳父放在眼里。
谁都知道李孝德是为了攀附他这个典史才把女儿送给他做妾的。
小妾可是没什么地位的。
天又黑,他带路找了半天没找到李孝德家。
铁牛急了,拔出巡检石豹的腰刀架在马典史脖子上,觉得这厮是不是故意的。
沈墨看着瑟瑟发抖都快尿裤子的马典史,大概也知道怎么回事,开口道:
“找房子最大的那一家就是了。马典史这个便宜女婿估计也都忘了他老丈人长啥样了,更别指望他能带路了。”
马典史心中忽然有点感激沈墨,觉得这个反贼头头还是很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
铁牛这才收起刀,踹了马典史一脚。
村里的狗汪汪地叫了起来,沈墨让继续行军,不要搭理。
很快找到了李孝德的大宅,果然高门大院,上面写着“李宅”两个大字。
马典史这才找回了记忆,急忙点头确认道:“就是这家,就是这家!”
铁牛又踹他一脚,一挥手,两个民兵就窜到了墙根下,一人做梯,帮着另一人飞上了墙头。
很快大门从里面打开了。
分成五十名护村队员在墙外和后门守着,叮嘱他们只要有人翻墙出来直接捆了,不许乱杀人。
然后沈墨带着其他人冲了进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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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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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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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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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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