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他埋了,也会被野兽闻着味给挖出来的。
拎着那个晕过去的俘虏,沈墨又故意绕了些路,才回到了山顶的猎人小屋。
农民们的工作效率很高,猎人小屋周围的土地都被平整出了一大片,就连破损的屋顶和墙壁也被修补好了。
外出伐木四人也回来了,除了弄回一堆木材之外,竟然还拎着一只大野猪和两只野猪崽子。
问了一下,原来是伐木的时候惊扰到了这只母野猪,因此对伐木工们进行了猪突攻击。
只是遇到这群精通多项技能的男人们,母野猪就悲剧了。
农民们为了避免麻烦,干脆又抄了野猪的巢穴,逮到了两只粉粉嫩嫩的猪崽子。
野猪一家就此全猪覆没。
“一会找点野菜,熬肉粥喝。剩下的熏成腊肉存起来。“
看着约莫一百四五十斤的这只母野猪,沈墨吩咐了一句。
其实野猪肉真不咋好吃,沈墨以前吃过,口感太柴了,根本没有家猪肉好吃。
虽然现在有粮食,有肉,但是很多相应的生活用具都没有,比如说锅碗瓢盆这些厨具餐具都没有,只有猎人小屋里堆着的那几个破陶罐。
要是有锅的话,沈墨倒是想整个小炒肉尝一尝的。
几个人在那边找了一个树桩处理野猪,赵方拎着两只一直嗷嗷叫的小猪崽子过来请示咋处理。
沈墨看了一眼,伸手在小猪崽子肚皮上掐了一把,干脆道:“一会你们搞个畜栏养起来吧,养成家猪,以后咱们就有源源不断的肉食吃了。”
赵方答应一声,转身忙活去了。
两只小猪崽子被拴在猎人小屋的高脚腿上,一直扯着嗓子叫。
沈墨被吵得烦不胜烦,从缴获的清兵干粮袋里掏出一把干粮来扔给了两只猪崽子。
两只猪崽子立刻低着头在地上拱了起来,也不哼哼唧唧了。
果然是饿了。
吃饱之后,两只小猪崽也不叫唤了,挤在一起呼呼睡了起来,全然不顾自家老母亲都成了人类的锅中肉。
肉汤也熬好了,而且还另外熬了一罐粥。
至于碗筷,对于这些艺多不压身的农民来说还真不是个事。
赵方从带回来的木头上面截了几块,很快就带着人做出了一套大小不一的木碗木盆和木盘子,虽然粗糙了一点,但是却也暂时解决了问题。
筷子更好弄了,劈了几根竹子,稍微处理一下就是一堆筷子。
沈墨喝了一碗肉粥和三碗粥,这才感觉差不多吃饱了,坐在农民们临时做出来的一个竹椅上用匕首剔牙。
野猪肉果然不好吃,很柴,容易塞牙缝。
而且因为缺乏调味品,所以那肉粥的味道实在说不上好喝,只能用来充饥。
忽然听见旁边有人肚子咕咕叫,扭头一看,却是自己带回来的那个清兵俘虏醒了,正眼巴巴地瞅着煮饭的陶罐,不停地吞咽口水。
“想吃啊?”
听见沈墨的声音,那长着一张娃娃脸的清兵俘虏浑身一抖,转头看着笑眯眯的沈墨,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他可是清楚的记得眼前这位看着细皮嫩肉的读书人是怎么一个个干掉自己的同伴的。
这是个大凶人!
自己能活下来已经算是福大命大了。
看着他的样子,沈墨笑的更温和了。
“想吃的话我可以给你吃,多着呢。不过呢,吃了我的饭,我问你什么你就要答什么。如果敢骗我,你自己掂量一下后果。“
沈墨说的平心静气,但是听到俘虏心惊胆战,后背发凉。
他这会屁股可还疼着呢。
沈墨看他惊恐的样子,也不多问,直接让人盛了一碗肉粥过来。
清兵俘虏眼巴巴瞅着那肉粥直接从陶罐里舀出来的,也不担心里面加料,端起碗来咣咣咣的就是一顿造。
虽然烫的吸溜吸溜,但还是一口气给干完了。
“好吃吗?说实话。”
沈墨笑眯眯地问道。
清兵俘虏犹豫了一下,先是摇摇头,然后又是点点头。
把沈墨给整的都有点不懂了。
“汤里没盐,野菜味道有点涩,野猪肉也有点柴,确实不咋好吃。”
清兵俘虏小心翼翼地说道。
沈墨笑道:“这倒是实话。那你为什么又摇头?”
“俺们平时吃的还不如这个,别说吃肉了,就是喝稀粥也都不一定能喝饱。在营里的时候一天两顿稀粥,只有开拔的时候才会多加一顿干的,整天吃不饱饭,有时候走路眼前都冒星星。”
俘虏垂头丧气说道。
沈墨看他愿意说,也就顺势聊了起来。
没几句话,俘虏就竹筒倒豆子把自己知道的都给说了出来,让本来还打算严刑拷打逼问的沈墨完全没有机会实施。
这人姓焦,家里排行老二,所以人称焦小二。
焦小二一家子原来都是永州东安县焦家的的家奴,跟着主人家住在东安县城外的焦庄。
焦家在前明的时候出过一个举人两个秀才,也算是当地有名望的士绅之家。
鞑子来的时候焦家老爷降了清,虽然损失了一半的家财,但是好歹活了下来。
焦老爷死了后,他儿子当家。
这位新的焦老爷却跟他爹不一样,是个不安分的,总觉得脑后的辫子碍眼。
但是此时满清已经基本上占了天下,他就算再不安分,也不会狂妄到仅凭一家一姓就要起事。
结果吴三桂反了,还在湖南的衡阳称帝,又打出了恢复华夏衣冠,重整汉人江山的旗号,甚至还假惺惺的跑到永历帝的墓前去哭诉忏悔。
这一番表演吸引了很多不愿意给鞑子当奴才的人投奔。
焦家就是其中之一。
只是焦老爷动作有点慢,吴三桂败得又太快,还没等到他去投奔,吴三桂就在衡阳“驾崩”了。
吴三桂一死,所谓的“大周”朝也就很快分崩离析了。
焦老爷气的跺脚,但是又有些庆幸。
不过他还没来及的庆幸太久,就被人给告发了。
有一个因为偷窃被主人责罚过的家奴跑去了清廷官府告发,说焦老爷是吴周余孽。
焦老爷知道后吓得连夜带着老婆孩子和一些心腹家奴躲进了山里。
清兵去焦家转了一圈扑了个空,没抓到人,顺手发了个海捕文书。
焦老爷带着一家老小在山里躲了几个月,有点山穷水尽了,但是又不敢贸然下山,最后派最信任的焦老二父子俩下山打探情况。
结果刚下山就遇到了衙门里的衙役,这些人正在到处抓壮丁。
焦老二他爹一看慌了,掉头就跑,结果被带头的一个鞑子给一箭射死了。
反倒是焦老二却活了下来,还被抓了壮丁,编入了绿营之中。
进了绿营,稍微训练了两天,发了衣服和一把刀就跟着上官到处抓反贼了。
结果反贼还抓到,自己屁股上先挨了一箭,还被人给俘虏了。
沈墨问道:“那你是咋活下来的?鞑子为啥不杀你?”
焦老二往脑袋后面一摸,脑后那根猪尾巴就没了,脑袋变成了一个圆溜溜光秃秃的秃瓢。
沈墨看乐了:“你这是啥情况?粘上去的假辫子?”
焦老二摸了摸自己的光秃秃的脑袋,有点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咋回事,四岁之前都没有头发。后来虽然长出来了,但是也不多。前几年又开始断断续续掉光了。上次下山的时候,我爹跟我说粘根假辫子鞑子就不会抓我。结果我活了,我爹却没了。”
说着说着眼睛都红了。
沈墨拍拍他的肩膀,算是安慰了。
这哥们搁到新世纪,绝对是一个资深程序员。
生不逢时啊。
沈家在永州的名声也比较大,沈墨他那个便宜祖父当年中进士的时候也是轰动永州。
永州这地方穷,不像江西那地方,遍地都是进士举人,一个村甚至都能出好几个尚书。
永州山多地少人穷,唐宋时期都是属于发配之地。
柳宗元就是被发配到永州当官,才让天下人都知道永州的毒蛇很猛。
所以读书人也少,沈家出了个进士自然全州的人基本都知道,尤其是那下士绅大家。
焦家的老太爷当年还跟沈墨的祖父沈龍有过交往。
焦家虽然没有出过进士,但是祖上也是出过举人的,所以也算是当地的大族。
所以沈墨对焦家的事情也是多少知道一些的。
刚才看似在随意闲聊,但是却是在试探这个焦老二话里的真假。
而且他前世创业当老板,看人的本事不敢说独一无二,那也是颇有火候的。
面试的时候谁说真话,谁吹牛逼,基本上一听就知道。
这个焦二说的话跟自己所知的情况基本上都能对上。
而且在聊天的过程当中,沈墨还有意无意的问一些焦老爷家里的细节,有时候还会装作无意间反复的问。
这也是审问的小技巧,如果对方撒谎,前后几次的回答之间肯定会出现纰漏。
聊了半天,他基本上相信了焦老二的身份。
“你爹死了,你想不想给你爹报仇?”
沈墨拍拍眼睛红了的焦老二的肩膀问道。
焦老二现在也知道了眼前这位就是永州沈家的少爷,心中也是油然生出敬意,更因为沈家跟焦家还算有些渊源,心中更是多了一层亲近感。
况且这位沈家少爷还是个猛人,让他又怕又佩服。
“要是公子能帮我报仇,我这条命就给公子了。”
“咦!咝……”
焦老二想要跪下,结果牵扯到了屁股上的箭伤,疼的倒吸一口凉气。
“我要你命干啥,先养好伤,到时候有你出力的地方。”
沈墨的祖父也懂一些医术,沈墨跟着耳濡目染也学了一些,在附近找了几种能止血消毒的草药捣碎给焦老二屁股上敷上,让他躺在猎人小屋里养伤。
赵方带着几个农民在周围扎栅栏围墙盖畜栏,沈墨则是靠在竹椅上想着下一步的打算。
两只小野猪崽子挤在一起睡得正香,不时地嘴里还哼哼唧唧的叫上两声。
肯定不能一直待在山里当野人,要想做大做强,肯定得出山建立一块稳定的根据地。
山里太封闭,很多需要的物资运不进来不说,而且消息情报的收集上面也很不方便。
创业这事情,基本步骤就三个:找好项目,组建团队,然后到处拉投资。
沈墨的项目基本上没有啥可选择的,不想给鞑子当奴才,也不想躲在山里当野人,那就只有造反这一条路可以走。
客观分析来看,现在不是造反的好时机。
自崇祯十七年(1644年)吴三桂引清兵入关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十五年。
这三十五年间,无论是南明还是李自成或者张献忠,从朝廷到民间,多少反抗势力都被镇压,消失。
就连曾经一度打到南京的郑氏此时实力也极大的萎缩,躲在琉球苟延残喘。
而且还搞起了内讧,大将施琅都被迫投靠了满清。
可以说大部分的人,甭管是心里服不服气,都已经被鞑子的屠刀杀的没有了胆气,都做好了当顺民的准备。
虽然民间还有各种一些反抗组织,但是也基本上掀不起多大的浪花,要么很快就镇压,要么隐藏的更深。
此时的满清皇帝康熙,虽然所谓的“康乾盛世”水分很大,康熙本身也有很多问题被人诟病,但是沈墨也得承认这是一个很难对付的敌人。
简单来说,经过满清三十多年的屠杀经略,他们在华夏的基本盘已经稳了。
再等上十几年,当年明朝时期出生的那些人死光之后,那心怀前朝的人就更少了,满清的统治将会越发牢固。
而此时,一直在不断打仗的八旗兵还没有堕落到清末那样,虽然没有满清立国初期那么彪悍,但是战斗力依然不容小觑。wWW.ΧìǔΜЬ.CǒΜ
更不用说还有甘做附庸的蒙古八旗和汉八旗以及各地全部由汉军组成的绿营兵。
这个时候的满清占据了绝对的上风,选择此时造反无异于螳臂当车,成功的可能性是相当的小。
用商业术语来讲,沈墨选择的这个项目此时早已经是姓尸横遍野的红海了,创业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可是沈墨没得选。
不想当奴才,不想留那根既丑陋又代表着野蛮的猪尾巴,那就只能奋起一搏。
至于会不会死,更没有什么好说的。
都是死过一回的人了,死没什么大不了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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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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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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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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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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