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交换个人质,你们至于这么大阵仗吗?
而且他不光看到了上千名火枪兵,在单筒望远镜的镜头里他甚至还看到了火枪兵后面炮口扬起的十几门火炮。
甚至还有一个对方的将领正冷笑着看着自己,还对着自己做了抹脖子的动作,惊得威尔逊下意识地立刻离开了望远镜,感觉自己后背都有些湿了。
显然,对方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都想带着这么多人来秀肌肉。
但是很显然,自己并不是真的想开战,最少不是现在想开战。但是对方却不一定。直觉告诉他,对方甚至巴不得自己自己做出一些挑衅的举动来,好更加名正言顺地开战。
他回头看了一眼后面那些被他的士兵们用火枪看押着的数百名原住民,再看看前方那支黑色军服的军队,原本还想用这些人质来要挟对方的一些想法突然就没有了。
时间关系,今天的更新暂时还是用以前的内容占个坑,明天上午改过来。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面对疯马的求助,沉墨只说了一句话:“新的联盟要成为正统,就必须要推翻旧的联盟。你永远记着你的初心。成立新的联盟是为了团结苏族各部落一起对抗那些殖民者。凡是阻碍你的都是你的敌人。对待敌人应该要有什么样的态度,你应该知道该怎么做。”
疯马明白了沉墨的话,回到部落之后立刻召集所有的野牛部落的战士备战。
并且他同时邀请了新联盟的所有酋长,请他们来观战,因为他要和四大部落来一次公开的决战。这一战如果输了,那他就解散新联盟,重新尊四大联盟为主。
如果四大部落输了,以后就不要插手干涉新联盟的任何事情。
他甚至还派人去公开向向四大部落下了战书,要和他们决战。
这也符合苏族的传统,当两个部落之间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的时候,大家就公开打一架来解决纷争。
只是这一次却是野牛部落一一个中等部落来同时抗衡四大部落,而且起因还是因为新旧新盟之争。
更直白一点来说,其实就是权力之争。
这一场战斗的胜利将决定谁以后会是苏族话事人。
四大部落的大酋长们在收到了疯马的战书之后,虽然觉得疯马太过狂妄,但是也觉得这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所以同意了疯马的决战要求,并且为了却把这一战胜利,他们又召集了三千战士,总共凑了五千人。
而野牛部落满打满算也只有五六百战士。
但是疯马却丝毫没有担心。
到了决战的那一天,双方在其他部落的见证下在一片荒原上开始了对决。
结果不用多说,当四大部落的五千战士手持弓箭长毛向着装备着火枪火炮的野牛部落的阵地冲过去的时候,这场战斗就已经注定了结果。
最终四大部落伤亡惨重,而野牛部落几乎没有多大损伤,这场对决以野牛部落完胜告终。
通过这场对决,那些原来还有些摇摆不定的各部落酋长们终于坚定起来。他们更深刻的见证了疯马的决心,也更加深刻的意识到了弓箭长毛和火枪火炮之间的巨大差距,对于加入新联盟,成立联军的必要性和好处有了更直观的答桉。
而四大部落在这一次对决惨败之后,也明白了疯马的底气,因此也派人来请求加入新联盟。
疯马在新联盟的议会上讨论过之后,提出他们要参加新联盟也可以,但是必须先解散原来的七色火焰联盟,而且必须以普通部落的身份加入新联盟。
而且作为对他们的惩罚,他们需要缴纳其他联盟数倍的财物来获得一个新联盟的席位。
而且以后从新乡城购买军火武器,还有其他货物,价钱都要比其他部落要高。
其实提出这么多苛刻的条件就是要拒绝他们的,但是却不能明着说。毕竟新联盟建立的宗旨就是为了团结苏族各部落,直接拒绝的话那等于疯马打了自己的脸。
不出意外,四大部落拒绝了新联盟议会的条件。
至此,苏族新旧联盟彻底决裂。
不过疯马也借由此事,真正确定了自己在新联盟的主导地位。
三天后,收到了疯马通知的新联盟各部落的大酋长和战斗酋长们一个不少地来到了新乡城。
在新乡城,沉墨甚至还专门让人给新联盟建造了一座三层楼的办公楼,每次新联盟召开会议都会在这座楼里举行。
作为苏族的联盟办公楼,却位于外族的城市里,好像很不合常理。
但是所有人却都觉得理所应当,没有人提出反对的意见。
当所有人来到新乡城后,先是拜见了沉墨,并且每个部落都会在来新乡城的时候拜见沉墨,并且送上礼物。
沉墨每次收下后也会送上回礼。
但是他不会像华夏李朝历代对于那些藩属国那样回礼的价值是贡品的数倍甚至数十倍几十倍那么多,每次送的礼物都是比对方送给自己的礼物刚好等价或者价值稍微高一点。
其实说白了也不是什么稀罕物,就沉墨从系统市场中购买的一些华夏特产,比如笔墨纸砚以及瓷器茶叶丝绸绢帛等等。
在沉墨眼中都是些普通货物,但是在这些苏族部落的大酋长眼中却都是珍宝,所以他们每次来新乡城都很期待得到沉墨的回礼。xiumb.com
在经过了一顿众人同样非常期待的欢饮晚宴之后,第二天在专门修建大军营的校场,沉墨带着众人检阅了受训三个月的联军新兵们。
看着新兵们以连为单位,一个个排列着整齐的队伍出现在校场上。统一的黑色军服,整齐划一的队伍,同样角度朝向天空的火枪,让众人都是眼前一亮,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
这次阅兵的内容,既有队列展示,也有射击表演,最后是各连队合在一起,进行合练。
合练的主要内容两部分,一部分是模拟战场上火枪兵的战斗阵型,以及在加入火炮之后,步兵和炮兵之间协同配合。
虽然在沉墨眼中,问题还是很多,但是却已经足以看的这些没见过世面的酋长们一个个目瞪口呆,直呼天下强军了。
沉墨看到他们的样子,也就顺势宣布了打算要和英国老来一场真正的决战的消息。
众人虽然有点意外,但是却又觉得理所应当,而且还对胜利充满信心。
毕竟之前的阅兵看的大家热血沸腾的,都对这支军队充满了信心。再有沉墨之前数次让英国人吃亏的例子在前,没人觉得这场仗会输的。
所以,对于沉墨的提议,新联盟议会全票通过。
既然大家都决定跟英国人决战,那沉墨就宣布了接下来要做的几件事情。
第一件事是就是要整军备战。这一次跟英国人的决战,肯定不能只有这训练了三个月的两千苏族新兵,主力还是沉墨麾下的帝国军。
苏族联军这次只能作为偏师使用。
所以这一次出征的主帅还是沉墨,带领帝国军作为主力。
而司马错则率领这两千苏族联军作为偏师,配合主力。
所以这一仗怎么打,完全还是沉墨说了算。
但是既然要打仗,除了士兵武器之外,还需要粮草辎重,以及负责运输粮草辎重的民夫,以及战场救护人员,以及负责外围防护辅兵等等。
甚至还要准备大量的车马骡子等运输辎重以及战后搬运战利品等等。
要做的事情非常多,这都需要各部落通力配合。
对于沉墨在上面发号施令,众人都觉得理所应当,全都纷纷表示会严格按照沉墨的要求去做的。
沉墨点点头,继续说第二件事。
既然要跟英国人决战,那自然不能单方面宣布,还要通知英国人,跟他们约定决战的时间地点,否则的话这仗也没法打起来。
沉墨要的就是一举重创英军,让他们从此一蹶不振。所以英军安排的兵力越多,他就越高兴。
这当然不是因为他狂妄,而是因为他对己方的武器先进性充满了信心。
虽然三个月没有跟英军再发生冲突了,但是沉墨绝对不相信英国人能在短短三个月时间内造成比米尼步枪更加先进的火枪,而且还能给新大陆上的所有英军列装。
再说了,沉墨的底气可不是只有米尼步枪,同样先进的火炮也是他的底气之所在。
在这样先进程度超过英军武器两代的火枪火炮加持下,英军的兵力只要没有达到己方兵力的十倍往上,沉墨都不会担心这场决战的结果的。
即使英军的兵力超过己方十倍,沉墨也不会太担心的。
因为打仗虽然人多是一个很重要的致胜因素,但是人多也有人多的坏处。
首先后勤的压力会很大,不光是粮草辎重这些,武器弹药以及其他装备和耗材需要的量同样很多。
再者,组织难度也会增大。来自于不同部队的士兵,战斗力也是参差不齐的,所以要将这些人统一调度起来,安排在合适的位置上,也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最后,人不是石头物件,而是有各种情绪的。
在战场这种特殊的环境中,士兵们的情绪很容易互相感染。奋勇之气会互相感染,让士兵们奋勇杀敌,超水平发挥。
但是同样的,恐惧的情绪也会传染,而且传染的速度远比正面的情绪要快得多。
一旦在战场上局部区域的部队出现溃败,就会很容易引发大面积的溃败,最终导致全军大败。
这就是兵败如山倒的原因所在。
所以,不是任何时候打仗都是人越多越好的,世界上只有一个韩信。
言归正传,既然要跟英国人决战,那就必须要派人去下战书。
要去下战书的人,首先要会说英语,而且还要有胆魄,不能被英人所恐吓。再者,还要有智,遇到事情懂得随机应变。
所以要符合这三条的人实在不多,可以说几乎没有。
最后沉墨只能让山雀以及黑鹰还有法海三人一起组成使团前去下战书。
山雀会说英语,可以作为翻译。
黑鹰有勇,还是联军主将,身份也匹配。
法海则是沉墨的亲卫统领,现在苏族话已经说的很熘,而且现在长进也很多,遇到事情也颇有机变的才能。
一个人做不到,那就集合三个人各拥有一个优点的人组团去。
选定了出使的人选之后,沉墨亲自用英文写了一封战书让法海带上。
内容也很简单,一战决定雌雄。若是英军大败,割让包括博卡拉城在内的五座大城,以及大城附近的所有矿山,退回海边,从此不得再进犯苏族土地。
如果沉墨自己失败了,也会退出新大陆,此生再不踏上新大陆一步。
而且苏族新联盟也会解散,从此不与英军为敌。
可以说这个条件对于英国人来说其实很有诱惑力的。
使团很快从新乡城出发,乘坐水师的战舰沿河向着博卡拉城而去。
英国总督威尔逊的总督府是在靠海的洛杉矶城,但是从新乡城去洛杉矶太过遥远。不过博卡拉城却是居于两者之间,所以沉墨就让使团先抵达博卡拉城,然后再由博卡拉城的英国人通知在洛杉矶的的威尔逊,让他前往博卡拉城接战书。
在使团出发之后,几个月没有露面的法国老埃利诺和俄国人巴普洛夫也来到了新乡城。
他们见到比几个月前规模又扩大了许多,人口也增加了许多,更加壮观和气派的新乡城,两人都是啧啧称赞。
不过两人还没来赞叹太久,就被巡防营的巡城士兵给当做奸细抓了起来。
若非巴普洛夫学了一点蹩脚的汉语,大叫着说自己是来拜见沉将军的,巡防营的人搞不好先会给他们来上一顿好打当做杀威棒。
不过还是先将他们关入了牢房中,层层汇报到了王岚清那里,王岚清再汇报给沉墨之后,沉墨才知道此事,让人将这两个人提了出来。
“你们两人竟然联袂而来,之前不是互为仇雠吗?怎么如今握手言和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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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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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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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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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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