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这些人第一次见面会整出一些幺蛾子来,毕竟因为英国老等殖民者这几十年间在新大陆上做的坏事太多,让这些原住民部落对于外来人都很警惕,甚至多多少少都带着一些敌视。
所以他对于这些苏族部落对自己的态度可能会没有那么客气是有一些心理准备的,但是没想到双方一见面之后,这些人对自己的态度不仅很客气,甚至还有点毕恭毕敬的意思。
虽然之前疯马跟他说过跟白羊部落内讧的事情,但是沉墨并不认为一场苏族部落之间的内讧就能让这些人对自己初次见面这么恭敬。
肯定是发生了一些自己暂时还不知道的事情。
他很快就想到了一个人,忍不住地回头去看司马错。
司马错看到沉墨望向自己,立刻给了沉墨一个“我办事,你放心”的眼神。
沉墨一愣,大概也猜到了这家伙做了些什么,顿时有些无语。
看这家伙的样子,肯定是有点想多了。
罢了,回头再收拾他。
不过看起来司马错曲解自己的意思的效果还是不错的。
天地良心,他派司马错去迎客,并没有什么示威的意思,纯粹是因为王岚清要操持大会盟的事情,根本无法脱身,只能让司马错去。
不过他肯定也不会拆穿的。
本来沉墨自己也有些准备,但是现在看到这些部落酋长们恭恭敬敬,甚至谨小慎微的样子,沉墨觉得自己那些准备也排不上用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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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黑松的死,苏族新联盟的建立再也没有人反对,更没有人反对跟沉墨联合。
因为他们亲眼目睹了装备了火枪的野牛部落是如何在转瞬之间就一边倒地对白羊部落进行了一场屠杀式的打击。
这再次证明了只有装备火枪,才能对抗那些贪婪的白皮强盗们的事实。
只是证明这个事实付出的代价未免太过沉重。
在接下来的初步会盟中,各部落公开推举了新联盟的领袖,疯马以多数票成为了当之无愧的新联盟领袖之一。
而且这次建立新联盟,疯马按照沉墨的建议提倡只设三名领袖,并且将新联盟的领袖称作长老。
三名领袖组成长老会。
遇到大事由三名长老进行商议,若是三个人意见一致,自然不用多说。如果三个人意见不一,那就举手表决,少数服从多数。
只要有两个人同意或者反对,就能通过或者否决某件事情。
长老会只是负责大事,所以在长老会下面还要设立一个负责日常事务的常设机构。
疯马还是采用了沉墨的建议,提议将这个常设机构命名为议会。
议会的主要成员就是参与到新联盟当中的各部落的大酋长和战斗酋长。
长老会作为最高执政机构,而议会则是作为最高的权力机构。
长老会由议会选举产生,每三年重新选举一次。而议会的议员却是终身制的,除非卸任了大酋长或者战斗酋长,由继任者继承议员席位。www.xiumb.com
议会也可以对长老会做出的重大决定进行表决。
这一套制度显然比以前的旧联盟的四大领袖来主宰一切事务的制度要先进很多,让每一个参与进来的部落都有权力,这样联盟才真正的被赋予权力。
虽然沉墨只是给提供一个大概的权力框架,很多细节还需要他们以后自己日渐完善。
但是显然,这个新联盟的成立将会让苏族走上一条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
议会成立之后第一件事就是选举长老会的三大长老,除了疯马之外,又另外选出了两名大酋长作为长老,一个是中等部落的白杨部落,还有一个则是小部落的河马部落。
这样也是一种均衡,不能让长老会全部被大的部落把持。
有一个小部落加入,也方便日后疯马和对方进行联合,实现在长老会的主导权。
沉墨并不是要真的让苏族走上资本主义的民主道路,他的目的还是要让疯马能够在这个新联盟里拥有绝对的主导权。
无论是长老会也好,还是议会也罢,其实都是为了安抚和拉拢其他部落的。本质上其实就是一种忽悠。
但是显然,没有人看出来这一点,大家对这个结果还都是比较满意的。
只是有一个较大的部落的大酋长没有如自己预料中那样被选为长老,所以心态有点失衡。不过这不影响大局。
要么选择服从,要么就选择退出。
服从的话好处多多,但是退出的话却一点好处都没有,反而坏处多多。所以,即使心中再不爽,也得忍下来。
这边初步达成了协议之后,疯马派人将消息送到了新乡城,问沉墨他们时候能够去新乡城拜访。
归根到底,这个新联盟的能够成立的底气主要就是来自于沉墨的支持。如果没有沉墨的支持,他们根本就玩不起来,更别说跟英国人抗衡了。
沉墨很快回信,说是五日后可以在新乡城接待他们。
疯马心中大定,于是以新联盟长老会的名义要求各部落回去准备。
准备什么,既然是要去拜会支持他们的大老,肯定不能空手去啊。而且如果各部落还想从沉墨那里购买火枪火炮或者邀请沉墨派出教官训练他们的士兵,以及购买其他的华夏货物的话,肯定也要准备金银等。
这才是重头戏,也是众人加入新联盟的主要目的之一。
众人纷纷告辞,回去准备,四天后在野牛部落集合,然后到时候一起前往新乡城。
在离开之前,新联盟议会针对白羊部落的事情做出了一向表决,一致同意黑松之前的举动不能代表白羊部落所有人的意志,所以依然同意白羊部落加入新联盟。
白羊部落如果愿意加入新联盟的话,四天后可以让新选出来的大酋长带着礼物也一起来野牛部落,跟着众人一起前往新乡城。
白羊部落毕竟是四大部落之下人口最多的一个部落,如果因为黑松的事情将他们排斥在新联盟之外的话,这不仅对新联盟的含金量会造成影响,而且还有可能会将白羊部落退到四大部落那一边去,甚至极端一点有可能会让他们投入英国人的怀抱去。
所以疯马的意见就是将此前的冲突定性为黑松个人错误的举动,不会牵连到整个白羊部落。
只怪罪黑松一人,其他的人都是无辜的。
跟着黑松一起前来的还有剩下的一百多人,他们亲眼目睹了这一切,回去之后只要将他们看到的如实告诉部落的人,他们如果脑袋清楚的话会知道什么才是正确的选择。
对于疯马的做法,其他部落的人都表示赞同,投了赞同票。
这让疯马这个新任长老的威望得到很大的提升。
消息传到了沉墨耳中,他对左右的王岚清和司马错颔首说道:“疯马这个人还是有一些领袖智慧的,并非一味蛮干之人。”
王岚清道:“这样的人如果一直跟我们保持友好关系当然最好,但是以后一旦有了二心,恐怕就不是一个很好的合作对象了。”
司马错冷哼一声道:“他要是真的是聪明人,就最好不要有什么二心。主公对他们友善,但是如果他们胆敢有异心,那就让他们好好尝尝背叛的滋味。”
沉墨摆摆手笑道:“司马错,不要有这么大的杀心。且不说疯马会不会有了二心,就算他有了二心,我们也不一定要打打杀杀动用武力。我只要换一个合作者,他就能很快成为第二个疯马。但是我相信疯马不会去做那种蠢事的。”
沉墨是以合作者的身份出现的,并不是侵略者,整个过程当中没有任何的强迫,完全是大家各取所需。
这样的合作才是最长久的。
疯马只要脑子没坏掉,就不会干出这种事情来的。
对于沉墨来说,能够扶持疯马成为新联盟的长老,那也同样将他弄下去,换掉一个更好合作的对象上台。
虽然听起来似乎有操纵苏族内政给他们当爸爸的意思,但是话糙理不糙。本质上的确是这样的,因为这个新联盟必须依赖沉墨才能存在。
除非有一一天,他们能够自力更生,能够实现武器和各种主要资源自给自足,才能摆脱对外界的依赖,才会摆脱沉墨的影响和操控。
兴许会有那么一天,但是却会非常遥远。
对于一个渔猎民族来说,要想实现工业化,那简直难如登天。
没有几百年的时间很难完成这个进程,他们可不是那个神奇的东方古国,能在短短几十年时间内成为全世界工业品类最齐全的国家。
奇迹虽然有,但是之所以叫做奇迹,就是因为能够做到的人非常非常少,发生的概率非常低。
时间很快就到了五天之后,疯马带着新联盟各部落的大酋长和战斗酋长以及他们的随从浩浩荡荡四五百人前往新乡城。
沉墨派出司马错乘坐水师的大型战舰去新乡渡口迎接。
当这些苏族的大人物们出现在新乡渡口之外的,惊愕地发现一支身穿全身黑色军服,军容严整的军队在渡口外面列队等待。
看到那些士兵们手中黑洞洞的枪管,众人大惊,本能地做出了戒备的动作。
但是很快他们就发现那些士兵分成两列,让开了进入渡口的大门,并且齐刷刷地举起手中的火枪朝向天空,随着指挥官一声令下,五百支步枪同时打响。
一时间视野震动,白烟弥漫。
众人吓得不敢动弹,都拿眼看向疯马。
疯马也有点懵,搞不清这是什么状况。
等待白烟散尽之后,就连一名身材魁梧,国字脸,两撇刀型胡须的黑脸将领骑马从渡口中缓缓走出,身后两骑跟随。
其中一人手中举着一杆大旗,上面绣着两个疯马他们完全不认识的大字。
黑鹰认出了此人,正是上次一起并肩作战伏击史密斯的沉墨手下大将司马错,心中一松,急忙迎了上去行礼,然后问道:“司马将军,这是怎么回事啊?”
司马错下马还礼,微笑着道:“黑鹰酋长,无需害怕。这是我们汉人的礼仪,用我们最英勇的战士们一起鸣枪来迎接最尊贵的客人。没有吓到大家吧?”
黑鹰有点无语,要说吓到,那岂不是太丢人了。要说没吓到,看一个个脸都白了。
只好干笑道:“只是初次来拜访沉将军,所以不了解贵族的礼仪。的确不同凡响,不同凡响啊。”
司马错笑道:“没有吓到就好,我族这中礼仪,非一般人能承受的。”
其实这根本就不是沉墨授意的,也不是什么礼仪,完全就是司马错自作主张用来展示军威,想要给这些新大陆的蛮夷们亮亮肌肉的。
司马错毕竟是活跃于秦王政统一六国的时期,那时候的秦国已经有了睥睨天下之态,六国军队节节败退,秦军势如破竹,一路高歌,自然让他这个秦国大将久而久之也形成了一身傲气。
苏族这些人,在他眼中连六国那些贵族都不如,分明是一群蛮夷,所以才会搞了这么一处,就是想让这些人能够搞清楚他们的身份,不要做出一些让大家都难堪的事情来。
他也不担心时候会受到主公责罚,毕竟在他看来,主公没有派王岚清那个文官前来,而是派自己这个武将前来迎宾,本来就有让他趁机示之以威的意思。
自己若是不能领会主上的用意,那回去才要受到责罚的。
司马错虽然搞了这么一出,但是在接下来战鹰带着他介绍认识各部落的酋长时,却又表现的非常得体,这让原本有点担忧的疯马悄悄松了一口气。
也开始相信刚才那一出应该真的是汉人欢迎贵客的仪式了。
寒暄过后,司马错引领众人登上战舰,沿河向着新乡城驶去。
跟疯马第一次坐船的时候一样,这些部落的大酋长和酋长们前半辈子别说坐船了,根本都没有见过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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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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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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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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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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