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停顿了一下后继续说道:“我要送给你的第二件礼物,就是那座金矿。”
沉墨一愣,这个的确是有点没想到的。不过他很快就猜到了疯马要这么做的原因。
显然疯马觉得金矿留着对他们野牛部落来说用处不大,但是却是招灾惹祸的源头,自己有没有能力保住。
英国人虽然失败了两次,但是显然不会死心的。只要这个金矿一天在他们手中,英国人就一天不会放弃的。
与其留在手里招惹麻烦,不如把这个烫手山芋扔给沉墨。对沉墨来说,金矿显然是很有吸引力的,而且更重要的是他有保卫金矿的能力。
英国人要是想从他手中抢夺金矿,恐怕会碰的头破血流的。
将金矿送给沉墨的话,还能加深双方的友谊,得到沉墨更大的支持力度。
所以,做出这个选择就很容易了。
虽然金矿对于以物易物的的苏族人来说目前用处不大,但是他们已经知道了金子可以用来购买他们需要的火枪火炮。在这种情况下,疯马还是能做出这种决定,不得不说实在是一个有格局的人,让沉墨也有点佩服。
沉墨并没有矫情的说一些虚伪的客套话,也没有立刻答应。
他沉吟了片刻后看着疯马说道:“我的朋友,金矿可不是一件随随便便就能送人的礼物。如果留在手中,你们继续开采的话,将会给你们带来源源不断的金子。用这些金子可以购买你们需要的任何东西。你如果送给我的话,你将会丧失一个巨大的财源。我建议你还是认真考虑一下这件事,不要着急做出决定。如果你改变主意的话,我也不会介意的。”
疯马毫不犹豫地摇头道:“不用再考虑了。这件事我已经深思熟虑过了。这座金矿留在我们野牛部落手里作用不大,只要在你手中,才能发挥出应该有的用处。更重要的是,我们根本没有能力保护金矿,只有你才有这个能力。这件事对我们来说都是好事,你就不要拒绝我的好意了。你也可以将这座金矿当做我给小鹿的嫁妆,这样的话是不是更合情合理一点。”
好家伙,嫁个女儿陪嫁一座金矿,家里有矿也不能这么任性啊。
果然是感动世界的好丈人,沉墨心中默默给疯马点了个赞。
看到疯马态度如此坚定,沉墨也就不再多劝,点点头道:“那我就收下你的礼物了。说实话,我很意外你的决定,但是我也很喜欢这件礼物。我们华夏人讲究礼尚往来,作为朋友,我也要送给你一些回礼。”
“我要送给你的礼物是五百条火枪,还有五门火炮。当然,还有相应的弹药。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可以装备战士的小玩意。另外,还有一些我们华夏的丝绸布匹。既然我要娶小鹿,那这些东西就算是我给小鹿的聘礼吧。”
疯马闻言大喜,没想到还有这种意外之喜。
沉墨这个盟友兼女婿做事情实在太敞亮了,能处。
疯马搓着手,一脸喜滋滋的,心中更加觉得自己选择嫁女儿送金矿这件事实在是太划算了。
看着疯马兴奋的样子,沉墨也很高兴。m.χIùmЬ.CǒM
疯马可能小赚,但是我沉墨也不会亏本。
除了一些丝绸布匹这些可以从系统的市场中购买之外,其他的那些枪炮弹药以及一些军中的靴子鞋帽等都是从博卡拉城的英国军营中缴获的,对他来说几乎等于无本买卖。
两人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心情都非常的愉快。
借着这轻松的氛围,两人又顺便商量了一下苏族会盟大会的还有婚礼的事情。
两个堂堂大酋长,一个要嫁女,一个要娶妻,自然不能随随便便,仪式感还是要有的。
这两件事也很快就敲定了,会盟大会在前,沉墨的婚礼在后。那些前来参见会盟大会的人刚好第二天继续参见沉墨的婚礼,这也是沉墨展现自己实力的一个机会。
时间暂时没有敲定,但是肯定会在半个月到一个月之间。
会盟大会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让苏族其他部落人亲眼见证沉墨的实力,从而促成联盟的重启以及联军的成立。
如何展现,一个是将黑山部落的人救出来,另外一个就是沉墨打算到时候让自己军队在那些人面前秀一把肌肉。
但是在此之前,需要先让疯马和苏族其他主要部落的大酋长联络一番,开个会盟小会,做个预热,最后让他们见识一下史密斯和那些被俘虏的英国士兵,然后这样等到黑山部落的人被救出来之后,才会更起到震撼的作用。
……
“将军,那个英国老不太配合,而且说要见你。”山雀从关押史密斯地方回来后,脸色有点不好看。
将军是沉墨要他们这么称呼自己的,大酋长这个称呼总是让沉墨有一种自己活在原始社会的感觉。
看见山雀这个样子,沉墨倒是也不意外。
毕竟黑山部落被英国人控制了三十年,虽然在他们心中只把黑山部落的人当做一条可以驱使的狗和可以任意处置的奴隶都,但是依然有种被背叛的感觉。
饶是现在山雀是胜利的一方,史密斯却只会将他当做可耻的叛徒,而不会当成胜利者,所以依然还会在山雀面前保持着作为主子的优越感。
看见山雀脸上的不爽,沉墨也大概能猜出史密斯对山雀必然会出言不逊,甚至会说出许多带有侮辱性的词语。
山雀要不是看在要救出族人的份上,肯定早就把那个英国老给捅成筛子了。
这让沉墨想起了另一个时空的小日子,明明是战败国,却死活不承认自己是被华夏打败的,口口声声说自己只是被自己的米国爸爸给打败的,所以对隔壁的邻居总是各种出言不逊,高搞出各种恶心人的小动作。
更印证了一句话:蛮夷畏威而不怀德。
你对他客气礼貌,他觉得你软弱可欺。你将他狠狠揍一顿,然后再把它拉起来给他拍怕土,他却对你心服口服,觉得你这才是真正的大哥风范,从此甘心跟在你后面当小弟。
不过回到眼前的情势,疯马和山雀名义上是自己的盟友,但是本质上其实是自己的小弟。
现在小弟被一个俘虏给欺负了,自己这个大哥肯定不能坐视不理。
就算因为这个俘虏还有用,不能干掉他,但是让他吃些苦头给小弟出口气还是可以的。
沉墨起身,脸上露出了严肃略带愤怒的表情:“你们跟我来,我需要给这个英国老一点教训,让他明白他现在的处境。这些自大惯了的白皮猪,如果不给他来一点狠的,他真的以为我们不敢对他怎么样。”
看着沉墨的样子,山雀愣了一下后,心中生出浓浓的感激之情,但是很快又摇摇头道:“虽然我恨不得杀了那个家伙,但是毕竟还要用他来换回我的族人。所以这才是他有恃无恐的底气。为了族人能够平安回来,我个人受点委屈算不了什么的。”
沉墨冷哼一声道:“俘虏我们还有很多,就算你真的干掉他,英国老也不敢不与我交换的。史密斯这种人自高自大习惯了,要是不给他一点深刻的教训,他还以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大英帝国的军官。况且,我不能看着我的朋友被人侮辱而无动于衷的。对我来说,侮辱我的朋友就是侮辱我。对于侮辱我的人,我一向都是有仇必报的。”
这番话半真半假,但是在情绪上却是极为饱满的,充分表现出来了沉墨此时因为朋友受辱而感同身受的愤怒。
在演技上绝对是无可挑剔的。
显然,这种炸裂的演技,让当事人山雀和旁观者疯马非常感动,从他们感激的神色和嗫喏的嘴唇就能证明这一点。
沉墨当然不是真的要干掉史密斯,因为史密斯是这批俘虏当中职位最高,也是最有价值的一个。如果干掉他的话,跟英国人交易的砝码就会少了一块,事情就会平添波折。
但是如果必要的时候,沉墨也会毫不犹豫地干掉史密斯的。
只是山雀目前的价值还不足以让沉墨这么做而已。
沉墨态度坚决,疯马和山雀都无法劝阻,只能随着他来到了关押史密斯的地方。
站岗的士兵打开门,里面的史密斯正在靠着墙坐着闭目养神,突然感觉到房间了暗了下来,睁眼一看,一个高大的身影正站在门口望着自己,眼中的寒意让他不仅打了一个寒颤,下意识地扶着墙站了起来。
“阁下,请不要冲动,请听我解释……”
沉墨的身高对于史密斯来说极具压迫感,况且在他心中,沉墨是真正打败他的人,而且还是能给大英帝国造成威胁的人。
所以乍然看到沉墨这种表情,他心中一下子发憷起来,刚开口想解释一番,就突然感觉到自己胸口好像被一柄大锤狠狠击中一样,整个人瞬间向后飞了起来,然后重重地砸在了身后的墙壁上,最后滑落在地。
这时候剧烈的疼痛才袭来,让他整个人如同一只被烧红的虾子一样弓着腰躺在地上抽搐不已。
沉墨收回脚,森冷的声音幽幽传来:“史密斯,我看你是对自己的处境还不太清楚,所以我帮你清醒一下。山雀是我的朋友,你侮辱他,就是对我的侮辱。如果你还不够清醒的话,我会继续帮你清醒的,直到你彻底清醒为止。”
站在沉墨后面的疯马和山雀面面相觑,一脸震惊。
一直以来,沉墨在他们面前都是一副和和气气,温文尔雅的样子,没想到刚一进门,一句话都没说就给了英国老一记窝心脚。
史密斯的身高大约在一米八左右,体重估计也在一百七八十斤左右,绝对称得上一声高大壮了。
但是在沉墨面前,却跟一个毫无反抗之力的小鸡仔一样,一脚就被踹飞了,这让疯马和山雀两人对沉墨的武力值第一次有了一个真切的观感。
之前沉墨从来都是从容冷静的大老气质,他们从来没有见过沉墨亲自动手。
此刻他们才终于意识到眼前这位不仅有智慧,而且还是一个武力值相当不俗的勐人。
虽然沉墨那一脚踹的是史密斯,而且是为了给山雀出头,但是却也让他们两人心中凛然。
虽然沉墨从来没有对他们表现出恶意,甚至也没有轻视鄙薄之意,但是两人却都下意识地决定日后在沉墨面前要更恭敬一点。
而疯马更是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在沉墨面前摆老丈人的谱,否则下一个被踹到墙上的可能就是自己了。
“不,不,阁下,我并不是想要挑衅你的权威,这是一个误会!我愿意向你的朋友道歉,请不要再动手了……”
】
看着沉墨还想再给自己来一脚,史密斯强忍着剧痛,勉强抬起头,用微弱的声音向沉墨求饶起来。
山雀没想到这个以前在自己面前耀武扬威,对自己颐指气使的英国老这么快就服软了,心中暗爽的同时也深感沉墨说的话很有道理。
这些白皮强盗果然是畏威而不怀德,果然被揍一顿就老实了。
果然只有沉墨这样的强者面前才能见到白皮强盗虚弱怯懦的一面啊。
“史密斯先生,如果你还不服气的话,我可以给你一个公平决斗的机会。如果你能打败我的话,我可以放你离开。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试试,这可是你唯一的机会了,要不要把握住?”
沉墨蹲下来低声说道,但是听在史密斯耳中,却俨然是撒旦的诱惑,想要将自己引入地狱当中。
他疯狂的摇头道:“不不不!阁下,我知道我不是阁下的对手,也不会给阁下趁机干掉我的机会。我不想死,我想活下去!只要阁下别杀我,要我做什么都可以。我可以告诉你所有想知道的事情,也可以配合你做任何事情,包括赎回黑山部落的人,这些我都可以做的。真的,别再动手了,我不想再体验那种痛苦了!”
看着史密斯真心求饶的样子,沉墨心中暗笑,但是脸上却露出一副大失所望的样子,看的史密斯更是心惊肉跳。
这家伙果然是想干掉我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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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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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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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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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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