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并没有刻意表现出任何盛气凌人的姿态来,但是疯马大酋长却总是能从眼前这个年轻的,脸上总是带着一丝澹澹的微笑的异族大酋长身上感觉到一种威严。
这种威严不明显,但是却不由得会让人在他面前收敛自己的言行,生出一种小心谨慎的姿态来。
这种感觉让疯马很奇怪。
他在热情寒暄的时候,也在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企图从他身上找到一点年轻人的特征,比如骄傲,比如张扬,或者是大喊大笑等绪。
但是他失望了,眼前这个年轻的异乡人对于任何事情都表现的云澹风轻。
甚至在野牛部落的战士们围着他们表演令人血脉贲张的鹰神战舞的时候,他的脸上也依然带着澹澹的微笑,轻轻地鼓掌,跟周围那些激动的大喊大叫的野牛部落的年轻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总之,这个年轻人让疯马有了一种深不可测,无法揣测的感觉。
这种感觉让他本能地生出一种戒备心来,心中开始琢磨起沉墨真正的来意。
沉墨对于大酋长的心思并不清楚,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太过在意。
双方合作这件事,归根到底还是要看各自的实力和利害关系的,其他的细节并不重要。
有人说细节决定成败,那是对于普通人来说的。对于真正强大有实力的人来说,细节什么的其实并没有那么重要,是否能够满足彼此的核心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在经过了野牛部落一系列的欢迎仪式之后,疯马大酋长提出了一个要求。
他希望能够亲眼见识一下沉墨手下的实力,好让他们野牛部落的战士们又一个参考的对象。
话说的很客气,但是沉墨一眼就看出来疯马是想见识一下他手中火枪的威力。
说白了,就是疯马想亲眼见识一下沉墨的实力,以此来判断彼此合作的砝码。
对于这种要求,沉墨自然是不会拒绝的。
按照沉墨的要求,疯马让人在村落中间的一个圆形的广场上竖起了一排草人扎的人型靶,并且给这些草人身上穿上了厚厚的野牛皮,想要测试一下火枪的穿透力。
这些靶子被摆在不同的距离上,最近的在二十米左右,最远的已经超过了一百多米,甚至更远。
野牛部落的人几乎全部过来围观,将小广场几乎围了一个水泄不通。
为了防止误伤,沉墨让疯马留出了靶子后面的空间,所以最后成了一个三面围观的场景。
靶子设置好了,沉墨也没用做特别的安排,只是将六十名火枪兵按照靶子的数量分组,每一组射击不同距离的靶子。
这并不是射击比赛,不需要多么的精准,只能火枪能够射中靶子,并且子弹能够穿透靶子上面套着的牛皮,那就是一次成功的射击。
….砰砰砰的枪声陆续响起,并没有花费太多时间,所有人都完成了射击。
疯马让人取回了所有靶子上蒙着的野牛皮,发现每一张野牛皮都被子弹穿透了,甚至距离更近的那些,甚至是前后两个洞,这说明子弹从前面射进去又从后面钻了出来。
看到这些满是洞眼的野牛皮,疯马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周围的黑鹰以及小乌鸦等野牛部落的战士也同样面色不好看。
如果套在野牛皮里是人的身体,那子弹照样也能穿透人体。
而且射程还非常的远。如果他们的敌人全部使用这样的火枪,那对于还在使用长矛弓箭的苏族人来说就是一场巨大的灾难。
“尊敬的大酋长,这样的火枪你手中有多少?那些白皮强到手中的火枪似乎并没有你们手中的火枪这么厉害。”
疯马斟酌了一下,用尽量委婉的语气说道。
沉墨微微一笑,他听出来疯马的意思。显然跟黑鹰一样,是想问他卖不卖火枪。
他非常理解疯马的心情,任谁看到了这么犀利的武器都会忍不住动心的。尤其是对于一个处于危机之中的族群来说这种心情会更加迫切。
“疯马大酋长,我这次来就是带着合作的诚意来野牛部落的。如果我们能够达成合作的意向,售卖火枪自然就包括在我们的合作内容之中。”
沉墨微笑着说道。
疯马闻言脸上露出了松快的笑容,向沉墨行了一个抚胸礼之后,恭敬地说道:“既然如此,那就请你去我家里,我们好好商议一下合作的内容。只要我们野牛部落有的,我一定会让你满意的。”
沉墨自然不会拒绝,他带着法海和法性两个人跟着疯马向着他家走去,其他的人留下自有黑鹰等人招待。
他也完全不担心疯马会下黑手。以他的阅历和洞察力,如果疯马露出任何一点敌意,他都会第一时间抓住他的。
再加上法海和法性两个,只要不遭遇到整个野牛部落的围攻,他都有信心控制住场面。
当然,疯马虽然名字叫做疯马,但是显然是一个很理性很冷静的人,只要没真的疯狂,绝对不会做出这种杀鸡取卵的事情来。
来到疯马的家中,疯马让人送上了一种用树叶制作的饮料,喝起来有种澹澹的清香,这让沉墨又想到了华夏的茶叶。
“我们苏族人最喜欢吃的食物是野牛肉,但是肉吃多了会感觉发腻。而这种清心水却能消除油腻。今天我们吃了那么多的野牛肉,配上清心水会感觉非常的舒服。”
疯马微笑着介绍道,并且主动自己先喝了一杯。
这是示意不用担心,这里面没有毒药。
沉墨笑着举起杯子,做了一个干杯的姿势,然后一饮而尽。
….野牛部落的餐具和茶具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用木头制作的,而是用牛骨制作的骨具。
甚至还有一些陶具,只是看起来略显的粗糙。
这里没有瓷器,看来以后可以跟野牛部落加上一项贸易内容了。
沉墨看着手中的牛骨杯,心里冒出来这个念头。
“疯马大酋长,你有没有见过一种叫做瓷器的东西?”
沉墨突然问道。
他甚至详细地描述了一下瓷器的特征,但是疯马在听完之后想了想,摇摇头说自己并没有见过瓷器这种东西。
而且他并不是看起来很感兴趣,但是处于礼貌还是问道:“这是你们汉族特有的物品吗?”
沉墨点点头笑道:“是的,我们那里的大大小小的酋长都非常喜欢使用瓷器,既可以当做餐具,也可以当做茶具。茶,也是一种我们汉人特有的饮料,味道清香,跟你们的清心水有点类似。”
本来想说达官贵人皇帝宗室的,但是想了想苏族人不一定知道什么是皇帝,干脆就用大小酋长来代替了,这样子也方便疯马理解。
听沉墨这么说,疯马又多了一丝兴趣,不由得多问了几句。
沉墨也没有多说,只说以后有机会了可以送疯马几套瓷器让他感受一下。
疯马连连感谢。
借着瓷器的话题,双方终于将话题转到了合作这件正事上面。
在商谈合作的内容之前,沉墨又将自己今天从两个白人俘虏口中得知的那些信息挑了一些疯马需要知道的告诉了他,并且将那份经过清洗的,画在野牛皮上的地图拿了出来放在了疯马的面前。
疯马越听脸色越凝重,最后捧着那张已经闻不到脚臭味的牛皮地图皱着眉头看了半天。
半晌,疯马才放下地图,抬起头看向沉墨开口道:“从地图上来看,这座金矿的确就在我们野牛部落附近。只是为什么那些白人强盗手中会有这样的地图,而且看起来还有很多张。难道是有人故意将地图散布出去,吸引那些白人强盗来对付我们野牛部落?”
沉墨看着疯马道:“是有这个可能。只是到底会是什么人做的呢?现在这座金矿已经被证明是真实存在的,那么大酋长以前知道这座金矿的存在吗?”
疯马点点头道:“我知道这座金矿,不仅知道,而且我们野牛部落曾经还开采过很长一段时间,从里面挖到了大量的矿石。我们从这些矿石当中提炼出了许多的金子。你知道的,我们苏族人喜欢用金银制作许多饰品。但是我们却并没有将这些金子当成货币,仅仅只是当做好看的装饰品而已。我们各部落之间交易的时候往往使用的是皮毛、食物以及长矛弓箭木材等等。”
对于这个回答,沉墨是有些意外的。
为什么黑鹰他们没有跟自己说过这个事情。
似乎是看出来了沉墨的疑惑,疯马很快解释道:“但是这座金矿在三十年前就停止了开采,那时候小乌鸦还没有出生。黑鹰还是一个年幼的孩子。我父亲当时是野牛部落的大酋长,我是部落的战斗酋长。当年为了这座金矿,我们跟黑山部落发生了一场战斗。他们失败了,我们胜利了。”
….沉墨疑惑道:“既然你们胜利了,为什么却又停止开采了?”
疯马摇摇头,脸上露出了一丝复杂的神情:“当年跟黑山部落的那场战斗,虽然我们胜利了,但是我们却损失了很多战士,许多母亲失去了孩子,妻子失去了丈夫,孩子失去了父亲。就连我当时都差点死去。而黑山部落损失的人更多。我们都是苏族人,却为了这些没有多大用场的金子而自相残杀,实在是太不应该了。后来两个部落的大酋长在商议之后,决定握手言和。而我父亲,也决定停止开采这座金矿。我们凿塌了金矿的道路旁白的山头,堵住了进入矿山的道路。从此以后那座金矿就算是废弃了。”
沉墨若有所思道:“也就是说除了你们之外,当年黑山部落的人也知道金矿的位置?”
疯马点头道:“是这样的。其实这座金矿我们早都开采了许多年,之前黑山部落还有其他的一些苏族部落需要金子的时候也会跟我们交换一些,我们从来都会满足他们的需求。只是不知道为何,他们后来突然就提出要我们将金矿让出来,我们当然不会答应。所以就爆发了战斗。虽然我们战斗最后胜利了,但是这三十年来我们跟黑山部落的人再也没有来往过。虽然没有再发生过战斗,但是彼此之间却再也不能回到那样的关系了。”
说这些话的时候疯马的表情很是复杂。
沉墨搓了搓手指,轻声道:“黑山部落突然出手抢夺金矿,甚至不惜发动两个部落之间的战争,这件事显然背后另有原因啊。”
金子对其他人来说虽然珍贵,但是在苏族这种依然以以物易物为主要交易方式,以皮毛粮食这些生活生产资料为主要交易物的原始部族来说,金子并没有那么珍贵,只是一些锦上添花的装饰品而已。
所以黑山部落突然出手抢夺金矿的行为就显得很突兀。
一个人做事总有其习惯和动机,一个不落做事情显然更是如此,不可能平白无故地发生这么大的变化。
显然这背后有一些外人不知道的因素,让他们不得不这样做。
看着沉墨沉吟不语,疯马也不敢出声打扰。
片刻后沉墨开口问道:“那你知道黑山部落现在的情况吗?”
疯马想了想道:“从三十年前那场战斗后我们双方就没有了来往。后来,我听说黑山部落迁走了,但是也不知道他们迁到哪里去了。我当时带人去他们部落查看过,一个人都没有了。而且他们走的时候很匆忙,看起来就好像有什么危险的事情要发生,所以他们匆匆忙忙地离开了。而且我当时还发现了一些陌生人的足迹。”琇書網
“陌生人的足迹?”沉墨疑惑地问道。
“我们苏族人穿的鞋子要么是草鞋,要么是用牛皮制作的靴子,黑山部落也是一样。但是我却在他们部落发现了一些印着完全没有见过的花纹的脚印,这些脚印应该是一种我们完全没见过的鞋子留下的。”
疯马沉声说道。
听到这里,沉墨一下子想通了一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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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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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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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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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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