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帝国时代造反实录沈墨黄顺>第十三章 攘外必先安内
  刘巡检看见己方士气大跌,甚至开始后退,急忙挥舞着手中的刀大喊道:“不许退!不许退!你以为你们退了,朝廷就不追究了吗?你们已经没有退路了!只要我们杀了沉墨这个狗官才有活路!”

  “给我上!谁能杀了沉墨这个狗官,赏银一百两!”

  刘巡检看着没人响应,只能采用金元攻势。

  可是沉墨不想再听他聒噪了,取下长弓,引弓搭箭,一支羽箭呼啸着向刘巡检飞去。

  这一箭又勐又快,只顾着扇动百信的刘巡检根本没反应过来,就被射穿了脖子,一头从马上栽了下去。

  众人发出一声惊呼。

  “经验值+20。”

  没想到这厮竟然还有二十点经验值,看来跟他的职位和身份有关系。

  沉墨闪念想到,但是随即对着城下的人群喝道:“刘永生已死!尔等速速退去!本官说话算数。只要你们就此退去,本官一概不予追究。我数三个数,若是你们还退去,那刘永生就是你们的下场!”

  沉墨舌绽春雷大喝一声:“一!”

  “二!”

  还没有等他开始数三,城下的人群已经发一声喊,转身向后跑去,而且越跑越快,甚至有人还被人撞到踩到了地上。

  几个呼吸的时间,人群已经跑出了数百步之外,看的城头上的人们目瞪口呆。

  你们气势汹汹而来,刚死了一个人,就这么跑了?

  玩呢?

  原地只剩下了刘巡检的尸身,还有他留下的坐骑。

  沉墨这个县丞都没有马,一个小巡检却有一匹马,这让沉墨心中有些不平衡。

  “刘武,将刘长生的尸首还有那匹马带回来。”

  沉墨吩咐道,刘武答应一声立刻打开城门,出城将刘长生的尸体还有那匹战马给弄了回来。

  “唉?那里有几个人,好像受伤了。应该是刚才逃跑的时候被自己人给踩伤了。”

  沉墨看到城下躺着几个人正在呻吟哀嚎,立刻吩咐道:“去将那几个人抬进来,找郎中给他们治伤。”

  几个捕快领命,找了几块门板出城去将那些受伤不起的人给抬进了城里。

  这一幕许多百姓看在眼里,对县丞老爷更是敬佩。

  “沉县丞宽宏大量,爱民如子,不愧是我们的父母官啊。有沉大人在,我们高密县的百姓真是有福了。”

  一个老者感慨不已,眼睛甚至都有些湿润了。

  主要是因为这么多年,他就没见过沉县丞这么将老百姓的命放到心上的官员,所以才会如此激动。

  “是啊,真希望沉大人能一直在我们高密县,这样就能一直庇护我们全县百姓了。”

  旁边的人也接过来感慨道。

  “声望值+10点。”

  沉墨对于这个收获还是比较满意的。

  其实他对刘巡检这次叛乱并没有太当回事。造反可不是出门遛弯,随随便便就能成功的。xǐυmь.℃ò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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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版。】

  历史上历朝历代无数的人造反,但是最后造反成功的有几个?

  刘巡检这次与其说是造反,不如说是一场自取灭亡的闹剧更合适。

  “这把刀看起来不错。”

  沉墨回到县衙后,打量着缴获的刘巡检的那把刀。

  这把刀样式跟大唐的横刀很相似,但是比横刀更短更轻一些,更适合普通人使用。

  大明如今流行的刀款式是柳叶刀或者雁翅刀,刀刃更窄更薄,譬如锦衣卫用的绣春刀也是这种。

  如他手中这种款式的刀,倒是很少见。

  沉墨拿在手中挥舞了两下,感觉除了有点轻之外,还是挺趁手的。

  巡检司本就有打击走私的职责,估计这把刀是刘巡检从别人手中的来的。

  甚至还有那匹马也有可能是。

  更夸张的是这厮身上竟然还穿着一套山文甲。

  山文甲片是中式甲的典范,中晚唐盛行于世。

  《唐六典·武库令曰:“甲之制十有三:曰明光甲,光要甲,细鳞甲,乌锤甲,白布甲,皂绢甲,山文甲,布背甲,步兵甲,皮甲,木甲,锁子甲,马甲。......元和九年七月甲戌,命淮浙江西荆南,造甲以进。”

  山文甲有外形美观、穿着贴身、修补方便、综合防护能力强等优点。但是由于其制作复杂,成本高昂,所以多作为武官铠甲和亲军甲胃,在基层普及率不高,一般士兵根本用不起,往往都是军中大将才有资格使用。

  山文甲顾名思义,是指甲片形状如汉字的“山”字。札法十分独特,为“错札法”,即通过甲片与甲片互相枝杈咬错成甲。

  据说如果甲片制造精巧划一的话,制成全甲甚至不需一个甲钉,不需一缕丝线。

  山文甲自唐代引入中国后,逐渐被广泛应用,成为宋明时期常见的甲式。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它可算作中式甲的典范,西方人称为“中国之星”,日本人称为“唐甲纹”。

  而到了明朝以后,火器迅速发展,对于传统的盔甲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所以布甲和棉甲得到了极大的发展,除了轻便,以及制作简单,成本较低这些优点之外,棉甲和布甲最大的优点就是对火枪的防御性更高。

  毕竟这个时候的火枪还是使用的黑火药作为发射药,所以穿透力有限。

  等到无烟火药大规模使用后,穿啥都不好使了。

  所以沉墨看到刘巡检这厮竟然穿着一身山文甲就很惊讶,不知道这厮到底是从哪里弄到的这么一副古董盔甲。

  不过看盔甲的成色,保养的还是很好的,非常完整,完全没有破损。

  也不知道是时人新做出来的,还是刘家家传下来的。

  但是那都不重要了。

  沉墨刘巡检的身材跟自己差不多,干脆让人解下山文甲,套在自己身上试了试,还挺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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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这套盔甲穿上之后,竟然没有多么影响他的活动,无论是行走跳跃,还是挥刀射箭,都几乎不受影响,可见制作水平相当的高明。

  除了刀和盔甲之外,缴获的刘巡检那匹马也不错。

  虽然算不上什么名马,但是却的确是一匹良驹。沉墨上上辈子可是马上皇帝,骑过的马也不少,所以对于马的品相自然也不陌生。

  正好自己缺一匹马,刘巡检就给自己送来了。

  他忽然觉得,刘巡检其实不是个坏人,而是个雪中送炭的好人。

  知道自己缺战马,缺武器盔甲,就巴巴地给自己送来了,甚至还把自己的小命给搭上了,真是一个好人啊。

  想到这些,沉墨决定善待刘巡检,给他应有的待遇。

  “来人,将刘永生的首级割下来挂在城头示众十日,十日后再跟其尸身发还刘家。”

  “大人真是宽宏大量啊!不仅不追究刘家聚众造反的罪行,竟然还发还刘永生的尸首,真是令人钦佩啊。”

  张岳由衷地感佩道。

  沉墨笑笑,没有多说。

  不是不追究,只是时机不到罢了。就算是杀猪,也得一头一头的杀,否则会吓到其他的猪的。

  刘家犯下这么大的事,不可能只付出刘巡检一条命就过关了。

  到时候,就算不灭族,最起码也要让他们元气大伤。

  如今已经是崇祯十六年了,到了明年就算建奴入关的时候了。

  到时候整个山东很快就会落入建奴手中。所以自己必须要在那个时间段之前攒下一支足以能够跟建奴一战的精锐之师来。

  要想一心一意地抗击建奴,就必须先把内部的所有不安定因素都给消弭掉,将整个高密县打造成自己最稳定的大后方。

  而马家苟家和刘家这样的土豪劣绅就是其中的不安定因素之一。

  除此之外,再就是高密县境内以及周边的山贼强盗了。

  攘外必先安内,这句话还是有道理的。

  接下来的几日,沉墨就将重点放到了训练巡检司的兵丁上面。

  在开始训练之前,他让人贴出征兵告示,要求十八岁以上三十岁以下的壮丁都可以来应募巡丁。一旦入选,不仅免除全家所有的徭役和赋税,而且每个月还能领到军饷。

  而且官府还给管饭,还给发衣服,发兵器。如果受伤或者阵亡,县衙还会给家属发放抚恤金。

  消息传开,整个高密县都沸腾了。

  别说管饭而且还有军饷了,就是免除徭役和赋税这一个条件都足以让无数百姓疯狂了。

  所以不到两天时间,沉墨放出的三百个名额就全部用完了,而许多人还在不死心地继续排队要求当巡丁。

  要知道以前巡检司的巡丁常年缺人,根本没有多少人愿意当巡丁。

  原因也很简单,以前当巡丁是为了服徭役,相当于是强制性的,不仅没有军饷拿,而且还要自己自备干粮,武器甚至都要自己想办法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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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是死了或者伤了,官府也不会管你的。

  所以自然就没有人愿意当巡丁。

  现在沉墨开出的条件简直比之前好了无数倍,人们自然趋之若鹜。

  因为待遇丰厚,应募的人很多,所以这次兵员的条件都不差。

  自古山东大汉都是威勐雄壮的代名词,在这片土地上任何东西似乎都比别处的要大。

  后世的山东大葱都能长大两米高,比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点的人都要高。

  所以山东自古出勐将,秦琼就是其中的代表。

  这一批招募的巡丁都是身材魁梧的大汉,沉墨目测了一下,几乎都在一米八以上。

  这让他很是满意。

  名义上他是要重建巡检司,但是其实就是想要筹备一直常备军。

  而且要将这支队伍打造成种子,等到他们成材之后再撒出去,就能在短时间内扩充出大量的军队来。

  倒不是他不想弄更多人,只是事情要慢慢来。架子先搭起来之后,再一步一步扩充,后面就会顺利了。

  征兵结束后,巡检司的总人数达到了五百人。

  沉墨又真征发百姓砍伐树木,在高密县城外修建了一座巡检司大营,虽然依然挂着巡检司的牌子,但是完全按照军营的标准来修建的。

  因为县衙给管饭,而且是县丞大人亲自下令,所以高密县的百姓踊跃参加,短短数日间就将大营的架子给搭了起来。

  这座大营外有壕沟,内有寨墙,壕沟跟寨墙之间还设置各种陷阱陷坑,四角还修建了高高的哨塔和箭楼。

  大营里面能够容纳两千人,修建有营房和校场以及马厩以及厨房武库等等配套设施,甚至根据沉墨的要求还从里面到外面挖掘了一条秘密暗道。

  当然,这条密道的施工是由沉墨麾下的嫡系人马亲自动手的,所以不用担心泄密的问题。

  兵有了,自然要有领兵大将。

  沉墨将张岳任命为了代理典史,又将关鹏任命为了高密县代理巡检兼任县衙总捕头。

  而他自己的嫡系刘武则是被任命为副巡检。

  关鹏虽然是捕头出身,但是其人性格忠义,一身武艺也不错,头脑又清晰,做事稳重,沉墨认为比起当捕头,他更适合领兵。

  而关鹏本人对于这个新任命也很欣喜。

  比起当一个需要应付上下的捕头来,他觉得自己还是更喜欢单纯的练兵统兵。

  毕竟一直以来他都以关二爷作为自己的祖宗,所以自然一直有效彷祖先的心思。

  现在沉墨给了他这个机会,他自然感激不尽。

  大营建成之后,沉墨立刻让关鹏好刘武两人开始了紧锣密鼓的训练。

  沉墨对巡检司这支队伍的定位将来是作为二线守备部队以及教导队,而将来真正的野战部队必然会是以系统升级后招募的嫡系军队为基本盘的精锐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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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战部队将来的装备必然是要以火枪火炮为主,而巡检司这样的二线守备部队还是会以冷兵器为主。

  所以这也要求他们的训练方式更传统一些。

  沉墨提了一些要求,但是具体的训练还是关鹏自己来抓。

  而县衙里的事务,牢狱侦缉这块有张岳负责,沉墨又让书吏刘宁暂代主簿一职,主管钱粮以及公文往来。

  而自己则是总揽全局。

  他现在想的最多的就是怎样多赚一些声望值,然后早日让城镇中心升级到殖民时代。

  到了殖民时代,就能建造兵营,到时候就可以招募真正的嫡系士兵了。

  正在这时,代理主簿刘宁来找:“大人,钱粮不多了。得想办法多筹集一些钱粮了。尤其是粮食。”

  沉墨一愣道:“上次抄没的马家和苟家的那么多的钱粮,这么快就用完了?”

  刘宁苦笑道:“大人,这段时间巡检司的巡丁还有修建大营的百姓们的口粮都是县衙供应的,每日的消耗都是一个很大的数字。虽然现在还剩下不少,但是如果这样下去,估计最多一个月时间就消耗的差不多了。”

  沉墨听完,心念一动道:“那就找那些乡绅大户们借点粮食,顺便看看他们的态度。你替我写几封信给他们,就说让他们自己看着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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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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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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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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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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