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帝国时代造反实录沈墨黄顺>第六章 我叫燕双鹰!(感谢魑魅魍魉的打赏!)
  有钱拿,沈墨当然不会拒绝。

  以后招兵买马,购买武器,要用钱的地方多了去了,钱肯定是多多益善。

  “你有多少钱?最好是真假白银,可别用那些废纸一样的法币来糊弄我,否则这个小鬼子就是你的下场。”

  沈墨示意小田过去将王新奎手中的手枪拿过来,然后用枪指着他的脑门冷声威胁道。

  “不敢不敢!就是借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拿自己的命开玩笑的!我有很多钱,现在手边就有五十多根小黄鱼,还有五根大黄鱼,另外还有十万多英镑,五万美金,我都给你!只求好汉拿了钱留我一命!”

  王新奎急忙哀求道。

  这王八蛋果然有钱!

  一根小黄鱼是一两黄金,一根大黄鱼就是十两黄金。

  这家伙光是黄金就攒下了一百多两,而且还要英镑和美刀这些硬通货,大大超出了沈墨的预期。

  显然,这些钱既有以前当土匪的时候抢劫勒索的,也有当了保安团团长之后搜刮的。

  “好,只要你不骗我,我可以不杀你。我燕双鹰一向说到做到。”

  沈墨大声说道,声音在夜色之中特别清楚。

  他是蒙面来的,本来就是打算掩饰身份,误导对方。

  燕双鹰这个小号也是他刚才临时想出来的。

  至于会不会跟真正的燕双鹰碰上,那他就管不着了。

  应该没有那么巧的事情吧?

  以后干不方便露脸的事情的时候都用燕双鹰这個小号吧,人在江湖飘,小号是必须要有的。

  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拥有更多,比如燕双鹰、李元芳等等……

  沈墨盘算着,在心里就愉快地这么决定了。

  燕双鹰?没有听说过这个人啊,到底什么来历?

  王新奎心中暗暗记下这个名字,想着等自己逃过此劫后再找机会报仇。

  “那你呢?”

  沈墨看向已经在地上变成一滩烂泥的蔡明群。

  “我我我!我有钱!我也有钱!只要好汉不杀我,回头我一定让我家里人给好汉送钱过来!”

  蔡明群看到活命的希望,急忙跪地求饶。

  他虽然心疼钱,但是看到王新奎这种比自己坏的多的人都能用钱买命,那自己应该也能活下来。

  “以后送过来?那就是现在没钱了?那我留伱有何用?难道等着让你将我的名号泄漏出去?元芳,把这个家伙拉出去毙了。”

  被叫做元芳的小田愣了一下,但是很快反应过来,大声道:“是,大当家!”

  说完一把揪住跪在地上疯狂求饶哭爹喊娘的蔡明群走到一旁的黑暗中,只听见一声枪响后就没了动静。

  小田走回到沈墨旁边瓮声道:“大当家,那个怂货被我一枪爆头了。”

  沈墨故作嫌弃地骂道:

  “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动不动就爆头,很不人道的。我们是劫富济贫除暴安良的江湖好汉,又不是杀猪卖肉的屠户,你搞得那白花花的脑浆子乱溅,恶不恶心!”

  小田故作憨厚的挠挠后脑勺嘿嘿一笑道:

  ”知道了,大当家。我这不是没忍住吗,你也知道以前我家就是杀猪的,习惯成自然了嘛!”

  沈墨训斥道:

  “粗鲁!”

  一旁的王新奎早就被吓得浑身哆嗦了,本来还琢磨着一会儿偷偷给自己留点钱,但是现在只想着花钱保命。

  钱没了,可以再弄。

  但是人没了,就跟蔡明群一样,说死就死了。

  留下那么多的家产钱财还有五房姨太太,还不知道便宜了谁。

  咦!

  他忽然想到,蔡明群一死,自己就有机会将他的遗产和那几房姨太太给弄到手了啊,这样岂不是就能大大弥补自己今天的损失了。

  这么一想,他忽然就没有那么心疼自己的钱了,而且觉得蔡明群这人真是够朋友。

  有事情他是真死啊!

  “给兄弟们发信号,让他们过来。”

  沈墨对一旁的小田说道。

  此时其他方向的枪声基本上已经安静了下来,小田模仿的鸟叫声在夜色中声音尖锐非常清晰,很快六名工兵就赶了过来。

  看着这个叫做燕双鹰的男人这几个赶过来的手下手中的花机关,王新奎瞳孔一阵收缩。

  这伙人背景不简单啊,手中的家伙不是美式就是德式的,而且情报竟然这么精准,知道小井先生今夜在我这里。

  他们到底是什么人?背后是什么人在支持他们?为什么一见面就要杀了日本特使?

  细思极恐啊!

  他忽然想到,如果将这个发现告诉日本人,那么日本人说不定不会追究小井一郎的死,甚至还有可能更加重用自己。

  想到这里,王新奎忍住心中的激动,努力让自己表现出瑟瑟发抖的样子来。

  当然,怕也是真怕。但是因为这件坏事也有变成好事的可能,他心中的确没有之前那么难受了。

  沈墨并不知道王新奎心中的盘算和猜测,如果知道的话肯定会给此人点个赞。

  因为这就是他要的效果。

  通过王新奎的嘴说出去的话会比其他人更有权威性。

  所以这也是沈墨暂时不杀他的真正原因。

  沈墨让人将王新奎绑了,押着他往宅子里进去。

  看到院子里几具衣衫不整的女人尸体,沈墨看了王新奎一眼,眼中杀机一闪很快敛去。

  上一世见过的死人太多了,心境早都练得坚硬如铁。

  这个人迟早都要死的,但是现在还需要他发挥一点剩余价值。

  王新奎带着沈墨来到他的卧室里,指了指一旁的博古架上放着的一个青瓷大花瓶道:“转动这个花瓶,就能打开地下室的暗门。”

  这些家伙真没创意,竟然跟影视剧里演的一样。

  沈墨吐槽了一句,对小田道:“元芳,试试。”

  小田点点头,上去双手抓住那个青瓷大花瓶用力向旁边一转,就听见咔咔咔一声轻响,旁边的一个木柜子自动向旁边移开,露出了一个能容一个人同时进出的小门。

  小田从怀里掏出一个手电筒往小门里面一照,过来对着沈墨道:“大当家,下面的确有个暗室。”

  沈墨道:“好,你看着他。我下去看看。要是他不老实,直接打死。”

  “是,大当家!这小子要是不老实,我就一枪给他爆头,让他跟刚才那个家伙一起去下面作伴。”

  说着小田还故意瞅了一眼王新奎,还舔了一下嘴唇,看的王新奎一阵哆嗦。

  娘的!这货难道真的是杀猪的出身?

  这变态的样子看得我一个变态都觉得变态。

  沈墨接过手电筒,走到暗门前向下照了照,发现下面时一段台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这才举步向着下面走去。

  影视剧毕竟是影视剧,现实中可没有多少人会给自己经常下去的地下室装一堆机关暗器的。

  再说了,这玩意也不是说装就能装的,好歹是个技术活。

  走到台阶尽头,又是一道小门。

  推门进去,里面则是一间不大不小的暗室,墙上挂着汽灯,房间的情况看到一清二楚。

  沈墨翻找一阵后,的确发现如王新奎所说的,五十多条小黄鱼,十根大黄鱼还有一堆英镑美刀,数目跟王新奎说的基本一样。

  除此之外,沈墨还发现了一些药品,其中包括五盒盘尼西林和两盒磺胺。

  盘尼西林其实就是青霉素,这是翻译的问题。

  和磺胺一样,都属于抗生素。只不过一个用来注射,一个用来内服。

  相比磺胺来说,盘尼西林对人体的危害更小,更安全一些。

  战争年代,因为外伤导致的死亡率是非常高的。许多士兵就是因为受伤后做了手术但是伤口感染最终死亡。

  可以说在没有发明青霉素之前,人类战争史上伤员病死率居高不下绝大多数都是因为伤口感染。

  但是有了青霉素之后,这个比例已经下降到了一个令人惊叹的地步。

  但是因为华夏当时的落后,列强又封锁青霉素的提炼技术,国内的青霉素基本上全部都是从国外进口的,所以导致这种药在国内价格非常的昂贵,甚至被人称为软黄金。

  没有门路的人是很难弄到这些药品的,一般的药店根本买不到这种药。

  看来这个王新奎比自己想象中的背景要更深一些,说不定还有国府方面的关系。

  是军统还是中统呢?

  沈墨脑中闪过一个念头,毕竟国府这两大特务组织疯狂发展成员,各路牛鬼蛇神都发展,几乎是来者不拒,所以王新奎搭上他们的线也是很有可能的。

  但是这厮现在却又跟倭寇勾搭在一起,显然是个根本没有立场,只是惯会投机的败类罢了。

  除此之外,暗室里还有一些珠宝首饰瓷漆丝绸等物,甚至还有十把非常崭新的毛瑟军用手枪以及五百发子弹。

  说起毛瑟军用手枪,很多人不熟悉。

  但是如果一说它另外的几个名字,大家都会哦的一声,原来是它啊!

  它在华夏最广为人知的一个名字是“盒子炮”。

  除此之外,还有驳壳枪、自来得、快慢机以及匣子枪等好几个名字。

  这款枪威力大,射程远,装弹多,精度高,活力持续性强,射速快,可以看做小号的冲锋枪和大号的手枪,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装上木质枪托临时当做步枪使用。

  这是一种在华夏辉煌了半个世纪的珍宝级武器,可以说在战争年代,每一名华夏军人都渴望拥有这样一款枪。

  在诸多的战争影视剧当中这把枪也是频频出镜,经常作为主角的专用武器,比如双枪李向阳,《铁道游击队》中的大队长刘洪,还有《红色娘子军》中的吴琼花等等,用的都是这款枪。

  这款枪是是德国人发明的,但是却没有在西方发扬光大,反而在华夏战场上名声远扬,这其中除了成本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自动模式下连续发射的时候枪口会剧烈跳动。

  前一两枪还能命中目标,但是后面的子弹就会飞上天。

  这也是老外不喜欢这款枪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是这个问题,中国人只用了简单的一招就给解决了。

  就是将手枪放平,在射击的时候子弹会因为跳动而形成一个火力扇面,对密集的敌人造成扫射。

  许多影视剧里面主角也是这么用的,甚至李向阳还把自己一支枪的准星给锉掉,为了拔枪更快,射击的时候根本不用瞄准,完全凭借手感。

  现在国内的军队装备盒子炮的还不是很多,没想到王新奎竟然在这里一下子藏了十把。

  看着枪面上的瓦蓝瓦蓝的样子,显然都是新枪;

  要是他把这十把盒子炮装备给手下的话,沈墨也可能不能这么轻松地就抓住他。

  活该他倒霉。

  枪就是用来杀人的,不用来杀人反而摆在密室珍藏的枪那就是废品。

  除了上述的,密室里面还有一些房契地契以及银行存单。

  沈墨很快检查完了密室的所有东西,除了那些瓷漆花瓶之外,其余的全部被他扫荡一空,给装进了系统仓库之中。

  虽然当前的系统仓库只有一间小屋子那么大,但是用来装这些东西绰绰有余了。Χiυmъ.cοΜ

  检查了一下后,沈墨返回了地面。

  王新奎心里虽然已经做出了大出血的心里准备,但是看到沈墨下去之后又开始心疼的哆嗦,祈祷这个该死的燕双鹰能少拿一些,给自己多留一些。

  那可是自己多年来辛辛苦苦攒下的家底啊。

  看着沈墨的身影出现在暗门的时候,王新奎眼睛一下子瞪大了,先是错愕,再是惊喜,脸上的喜色根本无法遮掩。

  沈墨见他这个样子,心中疯狂想笑。

  这厮肯定是看自己身上没有包袱,手中也什么都没拿,所以以外自己没拿他多少东西,所以才会这幅表情。

  不光是王新奎,就连小田看见沈墨的样子,都明显有些疑惑不解。

  但是他却什么都没说。

  沈墨也不打算解释,走到王新奎面前笑道:“王新奎,你今天很配合,我燕双鹰说到做到,就留你一命。我在下面给你留了惊喜你,你一会去看,可千万别太激动了啊。”

  说着一挥手道:“撤!”举步向着外面走去。

  带着众人出了王宅,向着停放车子的地方走去。

  沈墨在小田耳边说了一句,小田立刻带着两个人从后门出去,不多时拎着一个人走了过来。

  赫然正是之前被小田一枪“爆头”的蔡明群,此时却瞪着眼睛浑身发抖。

  他很想问问这伙人为什么没有杀自己的时候,却听见王新奎的宅子里传出来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不!我的家当啊!”

  沈墨听见,纵声大笑起来,带着众人向着黑夜之中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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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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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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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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