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议事的主题是防洪防汛。
众所周知,整个南方地区水网密布,到处都是江河湖泊。
这虽然为水运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条件,也因此诞生了很多鱼米之乡,但是一体两面,有利就有弊。
每年春天开始,天气日渐暖和,雨水增多,水位上涨,江湖湖泊都会发生大小不一的汛情。
所以每年除了征收税赋之外,各地官府最重要的事情就防汛。琇書蛧
防汛工作搞不好,不仅要丢乌纱帽,甚至严重的还要掉脑袋。
自从三月以来,各地官员上奏关于汛情的奏疏就如雪片一样堆满了内阁的桌子,沈墨的御案上同样也是被这样的奏疏给堆满了。
汛情如火,沈墨于是召集了内阁和六部尚书来商议此事。
人类的历史除了是一部战争史之外,更是一步治水的历史。
从大禹治水到98抗洪,人类跟江河湖泊打交道的经验简直不要太丰富。
各位大臣们每人随口一说都能说出十几条行之有效的治水方略,再有于成龙这位从基层一路干上来的首辅总结归纳,沈墨这个国君基本不用费什么脑子。
甚至大臣们连以工代赈的法子都主动提了出来,沈墨虽然拥有现代灵魂,但是也跳不出什么毛病来。
所以他能做的就是拍板,然后下旨颁行。
具体的事情由六部以及各有司衙门负责推行,他这个国君自然不用太操心。
说完了防汛的事情,于成龙又向当面向六部尚书问政,让他们汇报最近各自手中的大事进度。
六部尚书们自然都是胸有成竹,一一汇报清楚。
沈墨也知道,这也是说给自己国君听的,看看他有没有什么需要垂询的地方。
私下这些事情于成龙肯定早就知道了。
一干政务讨论结束州,已经形成决议的朝廷正式下旨颁行,还没有形成决议的继续调研补充,下次再讨论。一些新问题需要调查的开始调查,注意汇报进度。
一切都有条不紊的。
于成龙虽然第一次做首辅,但是显然很快的进入了角色之中。
他并没有学习孔明那样做一个事必躬亲的丞相,而是抓大放小,适当授权,将事情的轻重缓急梳理的很清楚,在下面的官员们的心目中威望日隆。
但是对于沈墨这个国君,他该汇报的也绝对不会藏着,该请示的也绝对不会僭越。
所以他这个首辅,上上下下都很满意。
“于山公留下,其他人都散了吧。”
沈墨开口说道。
臣子们于是起身行礼,纷纷告退。
“青竹,弄一些包子米粥过来。”
姜寒酥的侍女青竹如今被派到了身边伺候,主要是沈墨在宫里的时候感谢端茶倒水之类的事情。
毕竟楚国皇宫里没有太监,所以当服务员这种事情自然只能从自己府里挑选人手了。
总不能国君跟大臣们议事的时候自己动手泡茶吧。
青竹并不是一个人来的,从府里也带来十来个侍女。
为了国君随时的饮食需要,青竹带人御书房附近的空房间里起了一座小厨房。
小厨房提供的饮食都是些日常饮食,甚至很多都是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普通食物,规模和档次甚至比不上一些普通的富贵人家的厨房。
食物自然也是青竹带着人亲自烹制的。
青竹比起娇憨直率的紫竹来更稳重聪明,做事情很有分寸,沈墨对她很喜欢。
平日里没事的时候就让青竹给自己做一些包子饺子乃至面条之类的食物。
对于自家姑爷这位土生土长的南方人却很喜欢吃北方食物这一点,青竹早都见怪不怪了。
虽然以前没有做过,但是青竹跟陈氏等人学习之后,自己又用心钻研,做出的北方食物味道越来越合沈墨的胃口,对青竹更是喜欢。
沈墨现在的身体虽然看起来体型跟以前没有什么变化,但是每日消耗的能量却越来越大,因此对于食物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所以也就很容易饿了。
基本上每隔一个时辰就要进食一次。
对于自家姑爷这惊人的饭量,青竹也早都是见怪不怪了。
甚至还有点心疼姑爷。
人家历朝历代的帝王,哪一个不是顿顿山珍海味,各种美食佳肴。一顿饭光是菜都有几十种甚至上百种。
而自家姑爷堂堂一国之王,每天吃的跟普通百姓没啥区别,都是些最常见的饭食。
虽然饭量也比普通人要大好几倍,但是作为一个国君来说这样的饮食条件还是非常让人感动的。
所以青竹就下定决心,要让自家姑爷吃的更好一些。
姑爷不允许用那些山珍海味,她就在这普通食物的口味上仔细钻研,哪怕是一个包子都能折腾出十几种不同口味的花样来。
看着姑爷吃的一脸满足,青竹心中都是满满地成就感。
很快,一盘各种馅的包子被端了上来,还有两碗煮的刚好的八宝粥冒着热气被青竹带人端了上来。
青竹对着两人行礼:“王上,首辅大人请慢用。不够的话厨房还多着呢。”
于成龙微笑颔首谢过。
沈墨看着青竹笑道:“真当我是饭桶了。你们在厨房忙活了那么久,也辛苦了。不用在这里伺候了,剩下的你们自己吃掉就行了。我跟于山公在这里闲聊几句,一会咱们一起回府。”
青竹嫣然一笑,行了一礼退了出去。
于成龙见状感慨道:“王上对于下人侍女一如既往的仁和,老臣是真没想过天下会有这样的君主。”
一开始,于成龙还觉得沈墨提倡的人人平等,包括废奴等政策多少有点作秀的样子,可是时间久了,看沈墨一步一步从一个自封的总镇到公爵,到王爵,对于身边的人还是同样的态度。
自然而然,没有丝毫的刻意作秀的成分,他这才相信王上是心中真的如此认为的,所以也就自然而然地做出来了,才不会显得刻意造作。
沈墨笑笑,拿起一个包子一边吃,一边示意于成龙也一起吃。
老于这辈子经历的事情多了,也不是第一次被国君留饭,所以也不客气,拿起一个包子吃了起来。
一老一少,君臣二人一边吃着包子喝着米粥,一边在讨论另外一个人的命运。
“于山公,你对施琅这个人印象如何?”
沈墨两三口吃完一个羊肉馅的包子,端起米粥喝了一口,看着于成龙问道。
于成龙将嘴里的包子咽下去,抬头笑道:“王上是想收服此人?”
沈墨也不避讳,点头:“施琅是个人才。我军虽然强大,但是缺乏富有水战经验的将领。施琅原来跟着郑成功的时候跟西夷红毛鬼打过,也剿过海盗,海战的经验非常丰富,可以说是天下如今最熟悉海战的将领。”
“之前在长江上败给我军,不是他能力不行,而是水师的硬实力不如我军。再加上我军占有天时地利人和等诸多优势,他败了也是正常。若能得到此人效力,日后我军收复琉球就会容易很多。”
于成龙立刻就明白了过来,王上这是想招降施琅,但是却不了解施琅的心性,所以找自己问问意见。
“王上,昔日老臣在福建任职的时候,施琅是水师提督,虽然跟我并不互相统属,但是也接触过那么一两次。此人不算数那种富有心计城府的之人,本性上还算是忠厚,甚至有些拙于言辞。昔日投奔满清,也是因为被郑经父子所迫,并非卖主求荣之辈,王上若是有意,老臣可先去见他一面,替王上探探他的口风。”
“你们有旧,也算是同僚一场。如此也好,那于山公就辛苦一趟。”沈墨点头笑道。
于成龙又问道:“若是此人冥顽不灵,王上打算如何处置?”
沈墨微微一笑道:“机会是要自己把握的,要是当前这种局势下,施琅还要给满清尽忠,那就是个死有余辜的蠢人。”
于成龙心中凛然,不过也对沈墨更加钦佩。
这位王上,别看平时平易近人,但是做事驭人却心中自有一把尺子,该温和的时候让人如沐春风,但是该冷酷的时候却又果断狠辣。
这件事说到这里,就不用再多说了。
于成龙吃了三个包子,喝完一碗粥,就告退了。
沈墨三下五除二将剩下的几个包子解决点,唤来青竹将盘子和碗收走。
自己则带着几名警卫来到皇宫深处的荒芜之处,拿着弓箭射起了猎物。
这皇宫深处草木旺盛,兔子野鸡之类的小型猎物很是不少。
沈墨经常会在回府之前来这里射上几只猎物带回家加餐。
同时也是他放松消遣的一种方式。
当了国君,虽然不用住在皇宫里,但是每天政务缠身,根本没有时间再去外面,只能在这荒芜的皇宫里打打猎。
他不喜欢用火枪,动静太大不说,黑火药的烟味也让人不舒服。而且火枪击中的猎物伤口太大,毛皮会被损坏。
沈墨现在的箭术虽然没有用武之地,但是论箭术绝对称得上当世第一了。
说射野鸡的左眼,绝对不会射它的右眼。瞄准野兔的腚眼,就绝不会射中它的嘴巴。
而且为了可持续发展,沈墨每次都是两三只最多四五只就住手了。
所以这里的猎物依然很多,并没有因为多了一个恐怖的猎人就消失不见。
今天的运气不错,沈墨没多久,不仅射到了三只野兔,两只野鸡,而且还发现了一只麋鹿。
正当他要松开弓弦的时候,却愣了一下,又将弓慢慢放下。
因为他发现那是一只怀孕的母鹿。
那只母鹿依然没有发现危险,站在原地吃草,好一会儿才蹦跳着进入了荒芜深处。
跟在沈墨后面的青竹显然也发现了,一手拎着野鸡,一手拎着野兔,心中暗道自家姑爷就是仁慈,对一头母鹿都不忍猎杀。
这母鹿要是真如姑爷故事当中的那些狐仙蛇妖之类的,肯定也要幻成人形来报恩的。
不过又一想,这母鹿是怀孕的,变成人了也是个生活孩子的女人,配不上自家姑爷。
又想到自家姑爷堂堂一国之君,怎么会要一个女妖精呢?
况且,姑爷还有小姐她们呢!
青竹心里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等抬头一看,沈墨都走出去好远了。
脚下的荒草处一个疑似耗子的东西突然窜了出去,吓得青竹急忙迈开步子追了上去。
回到王府之后,姜寒酥没有在家。
这些日子她几乎白天都在忙着锦绣实业的事情。
锦绣实业的工厂坐落在湘江西岸,离城十里左右,距离码头上有五里路。
原来是一片荒地,地面上的野草树木都被清理掉,平整之后又硬化夯实打好地基,然后在上面建造厂房。
又不是现代的大机器,所以厂房倒也不用盖的太过高大。
除了厂房之外,相关的工人宿舍食堂澡堂子厕所仓库等一干配套设施也都建好了。
初期的五百台珍妮纺纱机已经全部做好了,全部搬进了厂房之中。
这几天,姜寒酥正带着雷九妹还有紫竹等人在那边带着一群女工在熟悉纺车的使用。
作为东家,姜寒酥觉得自己必须要熟悉机器的使用,不能当一个糊里糊涂的东家。
当然,现在不叫珍妮纺纱机了,而是叫做潇湘牌纺纱机。
本来沈墨想用媳妇姜寒酥的名字命名,但是姜寒酥不同意,觉得不好意思,说是不如用儿子沈昭的名字命名。
虽然珍妮这个名字也是发明者的女儿的名字,但是沈墨却不打算给还在每天吃奶的小屁孩头上戴这个高帽,最后两人商量了一下就变成了”潇湘纺纱机”。
沈墨是从永州发迹的,永州境内两大河流,湘水和潇水,所以叫潇湘还是很应景的,而且听着也好听。
为了保密,沈墨还从已经升级为警卫师的警卫部队之中抽调了一个营驻扎在工厂附近担任警卫任务。
沈墨从国库之中拨了一批麻线和棉线作为原材料。
现在万事俱备只欠开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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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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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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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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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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