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涌动着感动,心跳也加速了。
佟玥跟她说过郁焕对她很好,有可能喜欢她,可宁氏一直都觉得自己配不上郁焕,哪怕她知道自己有点喜欢郁焕,可还是没有勇气面对自己的内心。
不过喜欢一个人是掩盖不了的,宁氏让自己不要太过于关注郁焕,不要靠近郁焕,可每次郁焕来家里的时候,宁氏还是抑制不住自己的欢喜。
如今郁焕当着她的面跟她说,他想跟她在一起,错愕过后,宁氏白皙的脸庞浮现出了一抹淡淡的红晕。
郁焕也有些不好意思,耳后根一热,渡上了一层淡淡红色。
可他终究是男子,脸皮比较厚,而且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郁焕知道,没有退路了,不管宁氏答应也好,拒绝也罢,今天就得有个答案。
所以他看着宁氏,再次郑重表明了自己的心意:“我知道我说这些话太过于突兀,可这些都是我的心里话,很早很早以前我就想跟你说了,只是那时候我太过于弱懦,不懂得表达自己。”
宁氏正不好意思着呢,听到郁焕这番话,宁氏蓦然抬起头,看着郁焕,讶异道:“以前?”
郁焕看见了宁氏对面有个竹椅顺手挪了过来,他坐在宁氏旁边,看着跟宁氏坐的很近,其实还是有点距离。
“你还记得我们以前是怎么认识的吗?”郁焕问道。
宁氏一愣,她完全没想到郁焕会问起以前的事情,宁氏想了想,轻声道:“我没记错的话,我们第一次见面应该是在你去学堂必经的田埂上?”
语气有点不确定。
宁氏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郁焕的时候,是个雨天。
她那时候自己养了好几只的兔子,每天早上她都得很早起来去割草喂兔子。
兔子跟猪不一样,养兔子得精细一些,给兔子吃的野草得嫩,不然兔子不爱吃。
那时候宁氏一早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割草,她怕去迟了以后好的野草被别人割走了。
遇见郁焕那天,是个初春的早上,细雨蒙蒙,她身穿蓑衣,头戴斗笠,手里挽着一个竹篮,另一只手还拿着一把打草刀。
下雨了,田埂比以往更加难走,宁氏那时候割草心切,看到田埂边上有一撮刚刚冒牙的野草,淡绿色的嫩叶在春雨的浇灌下更显翠绿。
宁氏看着,心里欢喜,遂上前去割,谁知道刚刚靠近,脚下一个不稳,往下摔去。
宁氏下意识闭上了眼睛,嘴却大张着,发出了啊的声音。
就在她以为自己即将跟大地来个亲密接触的时候,身后突然来了一只手,把她捞了上来。m.xiumb.com
她除了受点惊吓之外,倒是没有受伤。
这只手的主人就是郁焕!
宁氏和郁焕因此认识,从此见面时都会颔首问好,可除此之外,宁氏是怕见到郁焕的。
究其原因也很简单,不在乎就是小姑娘脸皮薄,在郁焕面前丢了脸,怕被人翻旧账。
好在男女有别,宁氏和郁焕之间也没有什么交集,顶多就有点点头之交。
可她不知道的是,那天过后,郁焕的视线时不时就落在了她身上。
甚至在知道宁氏想学习认字的时候,还特意送了本书给她,只可惜这本书刚送不久,宁氏就跟佟田认识了,她也没了识字的心思,在嫁进佟家后,这本书便被宁氏送给了佟金当见面礼。
“对,是那次,你可能不知道,那条路并不是我去学堂最近的一条路,可我每天都坚持走那边,你知道是为什么吗?”郁焕柔声问道。
在郁焕灼灼地目光注视下,宁氏的心跳跃得更快了,她不是不知事的小女孩,对于爱情,她也早已经过了懵懂时期,当年她会义无反顾嫁给佟田,还不就是因为她喜欢佟田么?
说好了一生一起走,不管风雨还是阳光,都不离不弃。
话说得好听,说好的一生,才过了十几年,佟田就弃她而去,宁氏本以为自己经历过了这些事情以后,如今再碰到有人表白,应该不会太过于欢喜的。
可她终究是高估了自己,宁氏看着郁焕,她知道郁焕要说什么,哪怕郁焕还没说,可宁氏从郁焕的眼神里也读懂了。
郁焕看着宁氏,一字一句道:“我那时候宁愿多走一点路也要从田埂那边走,为的就是能够光明正大看你一眼。”
声音很轻,可宁氏一字不落全都听清楚了。
宁氏眼眶发酸,有一种要落泪的冲动。
她望着郁焕,嘴唇张张合合了好几次,却不知道要跟郁焕说些什么才好。
郁焕心里也很忐忑,他本来想慢一点再慢一点,用温情和关怀慢慢地感动宁氏,可计划没有变化快,郁焕是真的很怕自己又错过宁氏一次,可现在他更怕宁氏会拒绝他。
“我所言,句句是我的心里话,我知道你顾虑很多,别的我不能保证什么,也不能给你富贵荣华的生活,但是我会对你好,对佟玥姐妹好。”郁焕紧张地看着她:“你相信我吗?”
宁氏愣愣地看着他。
许久没有回答。
郁焕的心提了起来,心情颇有些不好,可他依旧按捺着心里的忐忑,紧张地看着她。
察觉到郁焕眼里的不安,宁氏突然冲着他笑了笑,然后用轻得不能再轻的声音在郁焕耳边说道:“我相信你。”
郁焕觉得自己是幻听了,他看着宁氏,傻乎乎道:“你说什么?你这是答应我了?”
“嗯。”宁氏红着脸点头。
郁焕心里的大石头落地,他看着宁氏,很是激动,也坐不住了,站起来围着宁氏打转转。
看着郁焕脸上大大的笑容,对未来充满了忐忑、不信任的宁氏也终于放下了心里的顾虑。
佟玥说得对,什么事情都必须要有迈出第一步的勇气。
既然她对郁焕有意思,郁焕也刚好喜欢她,为什么不能给彼此一个机会呢?
为什么不能试着去相信一个人呢?
郁焕不是佟田,而现在的她也已经不是从前的自己了,她该给自己和郁焕一点信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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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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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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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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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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