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粤食记林小麦林佳茵>第四百三十八章 拾回传统,浮一大白(1)
  “谢谢霭姨!”

  “谢谢霭姨,这怎么好意思啊……”

  姐妹俩异口同声的,霭姨说:“来,尝一下味道。正所谓‘无鸡不成宴’,粤人席间吃鸡,讲究有头有尾,齐齐整整。我们这儿既不是正式大宴,取了巧。上菜的时候齐整,捞起之后求惹味。”

  七色捞鸡,皮爽肉滑。所有的皮肉已用精妙刀法切片出来,再原状摆盘。

  至捞起之时,方才拆乱。

  小母鸡肉嫩,表皮下带了一点点鸡油也彻底融入了配菜中,一口下去滋味错综复杂,比外面常见的白切鸡、水晶鸡、太爷鸡起来,另有一股风味,让人吃了还想吃。

  林小麦忍不住一口气夹了两三箸方才停了筷子,扭脸对同样吃个不停的林佳茵说:“佳茵,你有没有想起来……这种做法,其实和十几年前城里风靡一时的葱油手撕鸡其实一脉相承?“

  林佳茵赞同道:“对对,我也想说了。那时候的手撕鸡,也是以盐水调料涂抹之后煮熟,食客买的时候就斩下来,或者半只,或者一块——也就是四分之一只。然后师傅把鸡肉撕扯下来,混入香油、芝麻、花生碎、姜葱、香菜,用不锈钢大碗盖上盖子,用力摇匀——就成了!”

  程子华不争气的口水都快要从嘴角落下来了,“听着就很不错啊!”

  得意地扬起小嘴嘴角,林佳茵眼睛亮晶晶地,笑着说:“那种手撕鸡就连骨头也咸咸的,很有味道。是下酒好菜。特别好吃。这种最古早味道的手撕鸡做法繁琐,卖的店不多,后面有东施效颦的,索性撕了一堆提前腌好了,随买随称,因为腌制时间过长,要不味道太咸,要不肉质发霉,就落了下乘。”

  林小麦说:“同时因为味道好而固定好了一批忠实拥趸,所以城里做开了手撕鸡的那些烧腊,一直坚持十几年经营,到现在直接成了经典品种了。说起要买手撕鸡,一准认准了‘洲心’‘佳名扬’‘诸记’这几个烧腊店,准没错。”

  听见她提到的那几个名字,郭霭眉开眼笑起来,说:“咦,原来你也喜欢‘诸记’啊?我也很喜欢诸记的烧腊,它们家还是整个洋城第一个做卤水乳鸽的烧腊店。我年轻的时候,经常去光顾他们家。”

  “那时候还是在跃龙路的老店,每天早上11点,店还没有开门,门口就排了老长的队伍……这里面八成的人都是冲着第一煲刚出炉的乳鸽来的。卖10块钱一只,在当时算是很贵的了,也没能阻止大家的购买欲。不到十分钟就一扫而光。那就得等下午了……它一天就做两煲乳鸽。我常常因为去慢了,抢不到,只好退而求次,买手撕鸡或者烧排骨。”

  霭姨眼底闪着怀念的光,越说,越动情:“后来搬家换了个城市生活,北上进了清美院……那儿有烤鸭,却没有乳鸽,吃在嘴里总没有那样好滋味,吃多了还上火。退休了落叶归根回来,又年纪大,不大能够啃得动骨头,也就懒怠走去买了,也不知道它们家的卤水乳鸽和手撕鸡,还是不是跟当年一样好味。”

  林佳茵说:“现在诸记开了好几个分店,还在卖卤水乳鸽。味道是比外面的食肆好一点,听说是有工场统一生产了,是个老字号。我是觉得很好吃的,但还是不是跟从前一样原汁原味……那就不清楚了。”

  郭霭说:“这一层倒是可以理解。人总是难忘记忆中的味道,你们和我不是同一个时代的人,没有那种渴盼的心情,尝到嘴里的味道自然也不一样。就像你们自己也肯定会有记忆里难忘的味道,可能在我眼里又是平平无奇了,道理是一样的。”

  林小麦说:“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记忆,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食物……”

  在旁边专心尝味的麦希明,停了筷子,呷了一口茶,说:“但是真正好吃的有诚意的食物,是永远都不会过时的。就算有的时候某种食物在市面上消失了,如果有可能的话,作为一个餐饮从业的人,我还是想要把那个味道找回来——就像,我们在外面的孩子,终究要找到自己的根一样。”

  微微一怔,郭霭沉吟道:“我听说过,麦总和程总监是从国外回来的。最近开了个美食园,里面的老味道原汁原味,非常有特色,引起了很大的关注……我身边也有些老朋友在传说。难道说这就是麦总的经营理念么?那是真的很难得啊。”

  麦希明垂眸和声道:“过奖了。说是经营理念,倒不如说,那是我们一生事业的方向……我们在国外,经常听到父辈叹气的,就是吃不到儿时的味道了。所以想要找到这个味道……实不相瞒,我们回来,还背负着父辈的期望。”

  都没听麦希明说过这话题,林小麦和林佳茵交换了个眼神,异口同声的道:“老板,什么期望?”

  平日总是挂在脸上的疏离笑容,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程子华很是严肃地放下筷子,十指在桌面上交扣,说:“他父辈偷渡出国,据说和原来的身份已一刀两断。遥遥几十年过去,现在想要回来……找到国内的亲人和朋友,找到自己真正的故乡。珠水渊源,饮食有据,草木生根。这段日子来,其实我们一直在找的,是我们自己的根。”

  林小麦和林佳茵再次交换了个眼神,彼此之间都是惊呆了!!

  勾起唇角笑了一笑,重新举起筷子,麦希明说:“扯远了哈,扯远了。来,吃东西。说句心里话,我回来这么久,找到了这么多原汁原味的传统美味,而且还能够尽到了自己一分绵力……我觉得从根子上来说,我早就寻到了根了。就算是我父母,也对我的所作所为非常满意,在那边为我筹到了可观的投资款项。我们可以继续下一步计划!”

  郭霭肃然起敬,看着麦希明的眼睛说:“那我预祝你事业成功!来,今天以茶代酒,我们干了!“琇書蛧

  程子华忽然高声说:“也不要以茶代酒了,反正有代驾——直接上了好酒来?车子后备箱里,就有我们带来的现成好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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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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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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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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