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粤食记林小麦林佳茵>第四百章 江心傻子,不沉饕船(1)
  江鸥岛离陆地,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也就不到两公里,隔海相望。然而在解放前,这儿就是天堑,只能靠轮船过渡,进进出出非常不方便。自然而然地,岛上也就成了一个自给自足的小王国,以江心村码头延伸出去的一条老街两岸,俨然成了岛上的核心。

  一条青石板路,两边商铺比翅而开,吃穿用度,无所不包,日用百货,最先可见。就连乡公所,也理所当然地设在了江心村。这条青石板路上,也就出现了诸多酒楼食肆,海陆皆有,丰俭由人。

  那时陆地上不平安,今天这个打过来,明天那个打过去,把一块富庶的土地愣是撕扯成了破布样……

  久战之下,必有桃源。孤悬世外的江鸥岛,也就成了世外桃源,接纳了无数从陆地上跑过去的人,形成了一种畸形的繁荣……也不晓得哪一年,天才蒙蒙亮,码头上守灯塔的老头从河边泥涂滩上捡到了一个小孩。

  捡回来的小孩,是痴傻的。

  老头儿孤零零一人,平日靠着守灯塔,观风望水,接船送艇,得一些米钱。孤老儿不计较银钱,也没本事计较,那些过路客抬手两个大钱,得一声“一路平安”,一袋点心,也是一声“一路顺风”。老头儿收留了痴傻儿之后,仍旧守着灯塔。m.xiumb.com

  只是,得了两个大钱,先买了米粉冲浆;得了一袋点心,先烧了热水泡软……这些米粉浆、点心糊,全都进了痴傻儿的嘴里。

  孩子也就这么一天一天的长大了。

  穷人贱命,贫家健儿,痴傻儿说话不囫囵,却身子健壮,学会了帮老头儿给灯塔加油添火,也懂得砍柴挑水,望风看船。老头姓余,痴傻儿也跟着老头姓了余。

  不知怎么的,余傻子还学会了在船靠岸的时候,抢着先把两块踏板架到了船上,拿着墩布一顿乱擦,于是原本泛着脏水的码头就显得干净许多。那些带着细软金银到江鸥岛上逃难的权贵家眷,看到那只会咧嘴微笑的痴傻儿,眉梢眼角也多了几分慈悲、几分笑模样。

  不知不觉地,痴傻儿接船得到的赏钱,已经比老头要多多了。

  有一年打台风,好厉害的台风——风吹九百里,浪高三丈三!余老头生怕风吹灭了灯塔,命令余傻子登楼守灯。余傻子冒着狂风暴雨,守了一整个通宵,熬到天明雨歇,再回到小屋里,看到的却是早就变得冰凉的余老头。

  ——余老头毕竟老了,年老体衰,死得无声无息。

  余傻子守着余老头,也没怎么哭,是乡长带着乡亲们每家每户凑了点钱,弄了口薄皮棺材,把余老头安葬在了江心村旁的乱坟堆里。

  没有了余老头之后的余傻子,仍旧看灯塔,接送船,靠赏钱过活。没有了余老头保护,有那些地痞流氓来占傻子的便宜,傻子傻呵呵的,也从不会反抗计较。

  约莫也就是余老头头七那天,码头上又来船了。这条船很特别,别的船再摆谱,要么行丝竹,要么飘乐韵,或者是那种不正经的花船,那是洋溢着脂粉香气,风流荡漾。而这条方头木船,远远飘来的,是一股——米香!

  船头饕餮纹,船尾麒麟幡,船上有大厨,随走随意烹。粤地近海海域有那种水上人家,不过那摇撸打鱼的传统疍家生活,而是学了岸上勤行的灶上烹调功夫,专在海上四处游走,接宴待客。当然,有一些不怎么方便公开食用的罕有食材,也就在这种船上可以吃到。所以,这种半黑不白,百无禁忌的餐船,又被当地人称为——饕船!

  来到江鸥岛码头的饕船,船头的饕餮纹还用了铜皮包铁封皮,取的是“同生共死,吞风破浪”的意头,是饕船中最高级别的——不沉饕。不沉饕数量极少,有传说整个珠江口仅有一条,骤然出现在江鸥岛码头上,且船上烟囱冒烟,显然厨房里正在运作。

  船头站了一个胖厨子,脚边一排木桶,木桶打开,粉熟饭香。随着跳板落下,胖厨子拖长声音叫:“良辰吉日,择地施粥,行善积德——”

  原来,饕船上有个规矩,不定期的煮了粥饭施舍给穷苦人,也有点积阴德行好事的意思。今天这艘不沉饕,选中施饭的地方,就是江鸥岛。

  不等乡长喜气洋洋地领着父老列队相迎,架棚开锣,还招揽来百十个壮丁前来码头帮忙搬运粥桶饭桶,一道黑影倏尔打斜冲出,拦腰抱住一个蓝衣帮厨。不等那帮厨脱口呼救,余傻子抱着他,双双一头栽进了浑浊的海水中!

  有眼尖的乡亲,脱口高呼:“那个穿蓝色衣服的,不就是江心街上的假和尚嘛!”

  “我日咧——那厮平日没少偷鸡摸狗,敲寡妇门挖绝户坟,这几天不见了人影,以为被台风天收了去,怎地混到了不沉饕上成了帮厨?!”

  “鬼知道!”

  “傻子!余傻子呢?!”

  海涛拍岸,成串泡泡连珠架往上冒,海浪急剧翻滚,泛起阵阵浮沫,由白变红,那是底下有人在激烈缠斗。

  那假和尚忽地冒出半张惨白的脸,嘶声力竭惨呼:“救命——救——”

  又被傻子大力拽了下去!!

  时正涨潮,浪高流急,也没有人敢贸然下水……只能焦急地看着那黄浪翻滚不休,血色越来越浓……也就是眨眼功夫,水面破开,傻子露出脸来,脸上血流如注,傻笑开心,高声叫唤:“爷爷……死了……爷爷……死了!!”

  乡长连忙命人抛绳下水救人,这回傻子拽着绳子,任人拖回岸上。一上了岸,乡长问:“傻子,你为什么要杀假和尚?”

  浑身水淋淋,头发湿哒哒,落汤鸡似的傻子乐呵呵地说:“他害死了爷爷,我找到了他……”

  乡里的长老捋着胡子道:“你看到了是假和尚?”

  傻子点点头。

  仿佛听不见周围围观百姓的啧啧称奇,以及高低不等的议论声音……长老眯着眼睛,盯着傻子道:“所以你要报仇?”

  傻子咧开嘴巴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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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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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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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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