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妇李玉梅见过皇上。”
林青云跟李玉梅两人来到了皇宫,拜见林青川,等林青川让他们平身后,他们才说明了来意。
看着他们身后的那两个年轻貌美的小姑娘,林青川苦笑了一笑,他现在追妻之路都不顺利呢,他们还给他送两个小姑娘,这不是给他添麻烦吗?
遂道:“青云,朕已经有了你们嫂子,不需要别人了,这两个小姑娘,你还是带回去吧。”
“大哥,这是臣弟的一番心意,你就收下吧,大哥你富有四海,什么金银珠宝都不缺,这两个小姑娘,是臣弟千挑万选选出来的,最是温柔可人,你就留在身边伺候也好。”
林青云说到这里,顿了顿,“若是大嫂说起来,你尽管往臣弟身上推就行了。”
“你以为我是怕她?”听到他的话,林青川淡笑了一笑,随即说道:“我只是尊重她,所以,这两人你带回去吧。”
“皇上,您不认得民女了吗?”
就在林青云不知该如何回答的时候,站在他身后的一个小姑娘却是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她跪着走了好几步,来到了林青川的面前,抬起头来,“民女是谭顺的女儿谭樱啊。”
“你是谭顺的女儿?”听到谭顺这个名字,林青云怔愣了一下,“你有什么证据?”
“五年前,皇上您曾经跟我爹在谭家村歇息过一日,民女孩给您温过酒,民女记得,那天晚上我们吃了红枣炖鸡,那鸡是我娘养的公鸡,我去抓的时候,它还啄了我一口,当时您跟我爹都笑了,您还记得吗?”
谭樱的话,一下子将林青云拉回到了那天晚上,当时他们去边关正好经过谭顺家,便在谭顺家休息了一晚上,那天晚上的情形他本已经记不清了,不过听谭樱这么一说,好像的确是有这么一回事。
谭顺是他在边疆最好的朋友,他从军第一年便认识他了,两人是不打不相识,后来越来越投缘,谭顺是军户,他在军中有很多朋友,记得那时候,别的军屯的人想要欺负他,是谭顺帮他解了围。
两人一起上战场,是可以互相托付后背的战友,后来,一次激烈的战斗中,谭顺为了保护他,被敌人杀了。
他想要回报他,想要保护他的妻女,他后来去了谭家村,可是那里因为敌人的入侵而变成了一片废墟,后来他疯狂杀敌,但是他兄弟们却是再也回不来了。
这时候,突然听面前的姑娘说,她是谭顺的女儿,他不禁仔细地朝她看去,面前的姑娘约莫十四五的模样,穿着一件白色的纱裙,看着弱不禁风的模样,她很瘦弱,脸颊很苍白,一双眼睛倒是很大,似乎是因为害怕或者是羞涩,她微微躲避着他的目光,楚楚可怜的模样。
他再仔细看去,意图从她脸上找出了几分谭顺的模样来,但是谭顺那五大三粗的模样,跟眼前这个姑娘太不像了,他又回忆起五年前,但当年匆匆的一面,他早已经忘了那小女孩的模样,更别说现在这个小姑娘了。
“你今年多大了?”林青川问道。
“十五了。”姑娘答道。
“你家以前住在什么地方,你还记得吗?”林青川又问。
“我家是屯子里第三家,家里有三间茅屋,中间是待客的,两旁是卧房,后院还搭着柴房跟茅房。”姑娘又答道。
谭家村那一块的房子,几乎一半人家都是这样的格局,实在是没什么特别的,似乎是意识到林青川在怀疑自己,小姑娘从怀里掏出一颗狼牙来,“小时候,爹只给了这个给民女玩,别的民女没什么可以证明身份的,若是皇上您怀疑民女,也没关系。”
林青川看着这颗狼牙,这狼牙倒是证明了她的身份,当年他在一场大战之后,在战场上走失了,后来在荒原上遇见了狼群,他们一小队人灭了狼群,但凡有孩子的,都留了一颗狼牙。
当时谭顺没掰狼牙,有人问他为什么不掰,他说他家养的是小姑娘,或许不喜欢这个,还是自己劝他,“你怎么知道小姑娘就不喜欢这个呢?或许只要是你送的礼物,她都会喜欢。”
因为这,谭顺才也掰了一颗狼牙留了下来。
有了这颗狼牙,林青川反而不再怀疑面前这姑娘的身份了,只同她说道:“我曾经去谭家村找过你们,只是那里已经荒废了,这些年你去哪里了?”
“自从我爹死后,民女跟娘亲便被谭家人赶了出去,后来舅舅收留我们母女俩,谁知却是逼着我娘外嫁他人,还把民女卖进了牙婆,后来牙婆又带着民女几番辗转,之后将民女卖进了青楼。”
“你被卖进了青楼?”林青川瞳孔一震,心中已经满是愧疚了。
“皇上不必担心,民女当年因为年纪尚小,所以并未接客,只是挨打挨骂是少不了的,本来民女今年就要接客了,可运气好,又遇见了庆王妃,是她救了民女。”谭樱浅浅一笑,眼角挂的泪痕还未干,看着又脆弱又坚强。
林青川便扫了李玉梅一眼,李玉梅吹着头,悻悻一笑,“臣妇也是误打误撞。”虽然谭樱是在夸她,但是这样一来,皇上不就知道,这两个姑娘,都是她从青楼找来的吗?
不过林青川并没有追究此事,只是说道:“谭顺是朕的好战友,朕一直想要报答他,既然你是她女儿,那你有什么要求,尽管提。”
“民女只想留在宫中,只求皇上收留。”谭樱张开手,盈盈一拜,匍匐在地。
“既然如此,那你就留下来吧,找个时间,朕会封你为郡主,给你找个好人家。”林青川说道。
“多谢皇上。”
谭樱的目的自然不是郡主,但她也应了下来,并没有得寸进尺。
因为留下了谭樱,林青川想着谭樱一个人在宫里不习惯,索性将另外一个姑娘也留了下来,让她照顾谭樱,平日里也给谭樱做个伴。
这般想着,他便同林青云说道:“青云,这两个姑娘朕就留下来了,你们回去吧,什么时候离开,朕会让人去送你们的。”
“多谢皇上。”
林青云应了一声,虽然过程有些崎岖,但是目的还是达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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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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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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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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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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