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语坊中,经过几天的打听、接触,颜星回已经跟面前的女人,说了自己接近她的意图。
面前的女人一手柔若无骨的手,插花的动作顿了顿,她回过头来,同颜星回说道。
“啊?”颜星回愣了下,随即狂喜,“你是答应了?”
“我这样一个早就被人遗忘了的人,也没什么值得你们觊觎的,不是吗?”女人淡淡地说了声,呵气如兰。
虽然她已经过气,人们早就忘了她,转而去追捧楼里新的姑娘,但她曾经也是受人欢迎过的,她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依旧是动人心弦。
颜星回的目光也不由得随着她的走动而走动,他甚至不明白,这么漂亮的一个姑娘,怎么会一下子就被人弃若敝履,无人问津了呢?
在他的眼里,她还是这么的优雅迷人,一袭白色的衣袍,胸前绣着红梅,青葱的手指拿着一朵花,低着头,娴静优雅,额前一缕碎发落在鬓边,更给她增添了几丝柔美。
“玉栖姐姐,你千万别这么说,在我眼里,你非常完美,就好像……就好像一坛老酒,越酿越香醇。”颜星回说了句。
“老酒么?”
玉栖淡淡一笑,她还是老了,尽管她也不觉得自己有多老,可是楼里新的小姑娘,一个比一个娇嫩,一个比一个动人,她们莺歌燕语,吸引了客人的心,而她,已经成为明日黄花,无人顾念了。
再这样下去,她就要被逼着接客了,至于楼里乐妓不接客的规矩,不过是一个笑话罢了,只有那些被人高高捧起的花魁,才能不接客,她算什么。
“玉栖姐姐,我不会说话,你别生气。”颜星回见到玉栖的脸色不佳,连忙同她道歉。
“不必道歉,老了就是老了,难道还不让人说了么?”玉栖淡淡一笑,仿佛对一切都不放在心上的样子,只是看向颜星回,“小家伙,你看我这花插得好不好看?”
“好看。”颜星回目光看向她面前的花瓶,连连夸赞,“特别好看。”
“哪里好看了?”
“哪里都好看。”
“呵……罢了,知道你心思不在我这,约个地方吧,明上午我就去见你那个东家,我倒是想要看看,她要送我一场什么造化。”
“那就在云来客栈吧,我东家在那。”
颜星回跟她约好了时间地点之后,告辞离开了,在这种女人面前,他有一种无所遁形的感觉,她不愧是曾经的解语坊花魁,那一双眼睛,仿佛能看到他心里去。
回去后,颜星回将这里的事情告诉了叶初秋,得了叶初秋肯定的答复后,心中也是一松,他总算是幸不辱命,帮了叶初秋一次小忙了。
翌日上午,云来客栈。
叶初秋总算是见到了这位解语坊的前花魁。
她长得很好看,淡雅如梅、清丽如玉,身材窈窕,穿着一身淡青色的衣袍,就如同一朵云一般,飘上来了。
玉栖上前,微微屈膝,给叶初秋行过礼后,才问道,“阁下便是颜星回的东家林夫人?”
“正是,请过来坐。”
叶初秋请她来窗边坐下,让人将帘子放下来,这里便成了一个私密的空间了。
轻扫峨眉,淡点朱唇,肤如凝脂,洁若冰雪,面前这个叫做玉栖的女人,曾经能成为花魁,是有两把刷子在身上的,光是这容貌气度,就很是不俗。
叶初秋甚至觉得,这些男人都是瞎了眼了嘛?这么漂亮的姑娘,说过气就过气了?
看她年岁,最多不过二十五六,这放在她上辈子,正是当打之年,不知道多少粉丝追捧呢;可是放在这时下,却已经是明日黄花了,怎不让人叹息呢。
“冒昧地问一句,玉栖姑娘,今年多大了?”叶初秋给她泡了一杯清茶,亲自放到了她面前。
借着茶水的掩饰,玉栖也打量了叶初秋一眼,只见面前的女子,约莫二十来岁,肤白胜雪,一双眼睛,如琥珀一般清透,如秋水一般澄澈,她长相不俗,气质也是不俗,跟她以往接触过的一些女子,截然不同,给人一种直爽率真之感。
“奴家今年二十又四。”玉栖答道。
“二十四啊,跟我猜得差不多,花一样的年纪。”叶初秋便说道。
玉栖便笑了,“夫人莫要打趣奴家了,若是好人家的姑娘,这个年纪怕是早已经做娘了,只有如我这般,身如浮萍的人,才会除了年岁的增长,一无所得。”
“怎么会一无所得呢?至少你曾经得到过赞誉与追捧,很多人都见过、听说过你的美,不像那些女人,被困在一方小小的庭院当中,悄然凋零。”
见她说的认真,不像是安慰自己,玉栖心中似乎有跟弦,被人轻轻地拨动了,她看着叶初秋,“那又如何,奴家最终还是会凋零,甚至,奴家已经开始凋落了。
那些女人默默的凋零,但至少,她们还有人作陪,还有孩子作为她们的延续,而奴家,一无所有,在最无知的年纪被人捧得高高的,等到年老色衰,才发现那最好的时光,多被挥霍掉了。”
“假如你还能再重回花期,回到那人人追捧的时候,你会如何?”叶初秋问道。
“奴家……奴家会攒很多钱,会给自己赎身,会找一个值得信赖的人,携手相伴,了此一生。”玉栖说道:“可惜,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奴家已经老了,在奴家这个行当,已经是敝履一只,受人唾弃了。”
“可是你的容颜并没有老,你还是很美,比起那些稚嫩的少女,你身上有种成熟优雅的美,你只是缺少一个机会。”
“奴家听颜星回说,你会给奴家一个机会,送奴家一场造化,让奴家重回巅峰。”玉栖放下手中的茶杯,定定地看着叶初秋。
不知道为什么,尽管两人之前从未谋面,但这一刻,她却是将希望放在了她身上,她希望她说的是真的,她会帮她,重回花魁之位。
习惯了被人追捧的人,又如何去过清贫的日子?尤其是在乐坊那种地方,对待客人的时候,她们是温柔大方的解语花,可是私底下,捧高踩低、勾心斗角,自然是少不了的。
她这样一个前花魁,谁见了她,不得叹息一声呢?他们什么话都不用说,光是那怜悯的表情,就足够让她心如刀割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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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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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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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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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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