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姐,你帮我梳头,我就喜欢你梳的样式。”
“桂姐,越越是不是哭了,你去看一下。”
“桂姐……桂姐……”
二十多年前,应该是朱云墨嫁进杜家,住进杜公馆,让她伺候之后。
朱云墨就把桂姨当成知心人,朱云墨在她面前,就是心思单纯的小女孩儿。
朱云墨会把好吃的东西分给她,把好用的化妆品送给她,把好看的衣服买给她。
她们是主仆,更是亲密的朋友。
朱云墨还把自己的烦心事告诉桂姨,然后泪眼婆娑的看向她。
“你说我是不是傻,我为什么要去找她,自取其辱。
我是不是应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她随意骚扰我的老公?”
“你说我不是一个好妻子对不对,我都给进哥哥生了儿子了,但还是占不满他的心?”
“你说我不是一个好母亲对不对,越越这么倔强,我就是想不出好办法让他改?”
……
事无巨细,她都会告诉桂姨,让桂姨帮她拿主意,让桂姨帮她做事。
在一次又一次的帮助下,朱云墨还是那个老样子,但是桂姨更加依赖她了。
桂姨有时候甚至会拿出母亲、姐姐的架势来,告诉朱云墨。
“夫人,你不可以这样。”
“夫人,你不可以那样。”
每一次,朱云墨都会嘟囔着小嘴,看着她,“好吧,你个气人的漂亮姐姐。”
桂姨则会摸着朱云墨的头,轻轻说一句,“桂姐都是为了夫人好,桂姐是不会骗夫人的。”
每听到这句话,朱云墨都会眼神愣一下,旋即紧紧抱着她,“我会听桂姐话的。”
往事一幕幕在眼前划过,桂姨垂着眸子,搓着手。
眼泪噗哒噗哒的落下来,落在她有些风干的手面上。
她轻轻擦去,又有新的落下来。
“夫人,你为什么要骗我,要让我对你感恩戴德。
你要知道,就算是你不用病骗我,你不想的事,在你死后我也可以替你去办。
可你为何要这样!”
她慢慢抬起眸子,看着朱云墨,眼神五味杂陈,却没有恨意。
“你知道吗,你伤害了世上最亲的两个人,你聪明反被聪明误,自此以后,你就少了两个虔诚的扫墓人了。”
她手撑着墓碑,慢慢站起身。
“我不怪你,毕竟是我心甘情愿。
我只是觉得这二十三年,过的苍白无力,真的犹如僵尸一般。”
她慢慢向后退了几步,远远地看着朱云墨,“我诚心对你,一心一意,而你却这样对我。
黄泉碧落阴阳相隔,我得找个说理的地方问问你。
像你这么狠毒的女人,应该还在阴曹地府吧,我现在去,总能赶得上。”
说着,桂姨一个箭步,冲着肃穆的墓碑撞去。
鲜血四溅,映照碧空。
从这一日之后,杜公馆再也不见了那个穿着暗紫衣服蹭地走路的僵尸脸。
关于桂姨的消失,杜公馆有诸多传言,有人说她死了,有人说她回老家了,还有人说她出国了。
但不管怎么说,反正就是--不见了。
病房里。
身体一天好似一天的南宫知萝坐在病床上,苍白的小脸也有了血色。
她坐在那儿,看着窗外肃杀的景致,心里诸事纷繁。
那一日,桂姨提到了林氏。
从商业角度,她从来不后悔自己当初那样做,商场如战场,本来就是你死我活的斗争。
她难受,只是因为多年后听说了林家的惨状。
听说那一次商战之后,林家出了事,男主人死亡,夫人疯癫,他们一对龙凤胎也落水溺亡。
她还专门问了人,但没问出来究竟。
又因为觉得这事跟自己无关,便没有再管。
她没有想到,杜奋进竟然将这件事完全归罪于她,还觉得她心狠。
要知道,没有当初林氏的单子,不会有现在的杜氏集团。
不管桂姨说的话是否真,但这件事却成了一根刺,一直深深地刺痛着南宫知萝。
这几天,杜奋进过来,南宫知萝都是不冷不淡的,完全没有了之前的热情。
杜奋进也不以为意,一如既往地对她好。
冷静下来仔细想想,南宫知萝和自己心里的疙瘩做了和解,觉得还是亲自问问杜奋进比较好。
杜奋进每日都会过来看她,她有的是机会问。
她有些累,便躺了下来。
再醒来时,已经是午后稍晚一些。
睁开眼,看到的不是杜奋进而是沈茉染,沈茉染一看她醒了,站起身,“妈,你醒了?”
南宫知萝伸了个懒腰,“你怎么在这儿?”
沈茉染吃了一句瘪,慢慢道:“本来南宫要来的,公司临时有事。
杜伯父也有事,所以让我来了。”
“有事,什么事?”
“南宫是参加公司集团会议,杜伯父是……我也是听说,桂姨在朱云墨的墓地出了事,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娘家找上门,为难老管家,点名让杜伯父出面化解。”
南宫知萝一听,慢慢坐起来,沈茉染拉了被子,垫在她身后。
她慢慢靠上去,淡淡说了句,“几十年不来往的老亲戚,听说你发达了,就是住在深山老林,也得去看你。
为的倒不是什么情分,就是图钱。”
沈茉染听了点头。
南宫知萝接过沈茉染递的水,“那一日我听你和桂姐的对话,你对她挺了解。
她那么怪异的一个人,你怎么想着去查她。”
“我在杜公馆住过一夜,觉得桂姨对朱云墨的忠诚用常理难以解释,便好奇查了一下。
谁知道,这背后还真是隐藏着秘密。”
南宫知萝淡淡一笑,“你胆大心细,很好!”
这句话很官方,好似领导评价员工。
沈茉染坐回了原来的位置,并没有再说什么。
屋子里安静极了,南宫知萝看了一会儿窗外,觉得没意思,便想和沈茉染聊聊天。
扭头过去,看到她正在织东西。
她端坐在小沙发上,旁边的茶几上放了一盆茶花。
粉色茶花绽放在枝头,层层叠叠,很是妩媚动人。
许是过道里有风,山茶花颤颤巍巍的,好似一位羞怯的少女,在晨风初露中舒展身体。
那姿态,秀美极了。
沈茉染坐在它旁边,微低着头,和旁边的花融为一体,毫无突兀之处。
她今日穿了一件粉色大衣,相互映衬下,那花的柔美竟还弱了几分。
“你这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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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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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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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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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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