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爸,我说错了,寺庙的菩萨也是不动弹,有钱又受人尊敬。”

  沈朝颜看沈建军的样子,连忙改口。

  “闺女啊,你说别人家的棉袄都是防风保暖的,为什么我的小棉袄夏天还漏风呢!”

  沈建军看着沈朝颜,语重心长地感叹。

  “爸,你有棉袄吗?净瞎说!”沈朝阳翻个白眼补充了一句。

  沈朝颜嘴角一抽,小弟怕不是又想挨揍了。

  “臭小子,你屁股蛋三天不打又不疼了是吧?

  你给站住,嘿呦,你还学会逃跑了!”

  沈建军气地叉腰,拎着鞋子想去揍熊孩子一顿。

  结果这小子学聪明了,他刚脱鞋,人就跑没影了。

  “爸爸就是瞎说,咱家就姐姐和爷爷有一个大棉袄,你咋知道漏不漏风!”

  沈朝阳跑远了,还回头补上扎心的一句话。

  “小兔崽子,你给我回来,今天不揍一顿,老子跟你姓!”

  “三舅舅,你跟沈朝阳姓,不还是姓沈吗?”

  肖红兵站在边上看热闹,突然觉得舅舅的话不对劲,抬头问了一句。

  “小兵啊,舅舅觉得你得多读书,回头舅舅去山上给你摘点核桃给你吃啊!”wWW.ΧìǔΜЬ.CǒΜ

  “谢谢舅舅!”

  “唉,多吃核桃补脑,说不定吃多了就有你弟弟聪明了。

  记住舅舅的话,以后不懂的问题,学你弟弟,咱别开口啊!”

  沈建军一脸忧伤,揉揉肖红兵的脑袋。

  这孩子算是废了,脑袋瓜子像谁不好,非得像沈昭昭。

  “建军,建军,可算找着你了!”

  “咦,狗剩,你着急找我干嘛?大队长喊我回去干活了?”

  “就那点地了,队长巴不得你少干点,留给村里吃不上饭的人干呢!

  我是想问问你知不知道,县里黑市现在两天放一次粮了。

  你不是跟袁先生搭上了点关系嘛,我寻思着跟你打听打听是不是他粮食不多了?”

  “你可拉倒吧,那种大人物,我走了狗屎运才帮了人家点忙。

  我哪知道他有粮食没粮食啊,还搭上关系,那是我一个老百姓能搭上关系的人吗?”

  沈建军没好气地回答,别说没关系,有关系他也不能承认。

  上面现在需要袁先生放粮解决缺粮困境,谁知道以后不缺粮了,会不会又打击跟黑市有关的人。

  他又不傻,上赶着扯关系,那不是给自己找麻烦,黑市到底不适合放明面上说。

  “建军啊,敢情你也不知道消息啊,我还寻思着能不能卖点粮食出去呢!

  前两天有人高价从乡下收粮,还真有有卖,细粮开到三块,粗粮开到一块八了。

  要不是灾年,粮食二三毛顶天了,我琢磨着要是县里粮食足,我也勒紧裤腰带,转手卖点。”

  沈建军瘪瘪嘴,“就你聪明,人家那么高价从乡下手,还不是缺粮食。

  你卖吧,卖完回头看你吃啥!人家袁先生都不知道在咱们县待多久,你指望他一直卖低价粮食啊!

  你也不想想,这么大一个县城,他得多少家底往里面贴,能卖多久?

  万一人家就卖一俩月,回头又没粮食了,我看你吃观音土去吧!

  这次改成两天一卖,估摸着也是发现有人转手出售的事了。

  反正再高价我也不卖,这年头啥东西都没有吃的值钱。”

  沈建军看了狗剩一眼,摇摇头走了。

  真是没眼色劲,自家爹妈前几天都只吃野菜充饥了,还想着卖粮食。

  现在粮食可是拿着钱都难买,竟然还有人贪小便宜卖出去,活该饿死。

  村里要不是他走了狗屎运,人家袁先生会单独卖给沈家村一批粮,想吃屁呢!

  “闺女啊,咱可不能学那些眼皮子浅的人,有些便宜不能占。

  多学学你爸我,咱光明正大的占便宜,你看看,幸亏你爸当初没贪袁先生的钱,咱直接让他送谢礼。

  要不人家哪会那么大方,不仅给咱家老些东西,还给村里放粮。

  这就是大智慧,知道不?”

  沈建军背着手,傲娇地昂着头,跟沈朝颜显摆。

  沈朝颜:……

  你要是不占村里人小便宜,估计我就信了你的大智慧了。

  沈朝颜看着老父亲那骄傲的模样,淡淡一笑摇摇头。

  跟她奶奶吵完架回来一个模样,不愧是一脉相承。

  不过沈建军能经住诱惑,看清形势,倒是出乎了沈朝颜的预料。

  她原以为沈建军会故意跟袁先生攀关系,在村民们面前显摆。

  结果沈建军竟然实事求是,撇开关系。

  一个不知道未来形势与政策的人,能这么理智,沈朝颜还真是低估了老爸的智慧。

  现在仔细想想,沈建军还真不是单纯的随心所欲去占别人便宜。

  看看在家里的地位,沈建军偷懒耍滑,还能让另外两个兄弟家人不闹起来,这就很厉害。

  沈家人平日里在村里名声不好,没人敢随便招惹。

  但村民还都边忌讳,边喜欢跟沈建军亲近,这就很迷了。

  就连村里小孩,对沈建军都是又爱又恨,没事还喜欢往跟沈建军开玩笑。

  沈朝颜仔细想想,突然发现,沈家最聪明的人,竟然是爱占小便宜,偷懒耍滑的沈建军。

  之前总用上帝视角,看这个时代的人,差点忽略了身边人的智慧。

  至少,她沈朝颜做不到沈建军这样,让人又气又惧又喜欢去亲近。

  看来还是要苟着猥琐发育,不能小看了一些人的智慧。

  最近都有点飘了,安逸的环境让她差点丧失了警惕心。

  沈朝颜看着前面带路的沈建军,突然在想。

  这么聪明的一个人,难道真信了女儿是结婚后,性格大变吗?

  沈朝颜蹙起眉头,突然想开口问问,沈建军是不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一路,越走,脚下越沉重。

  沈朝颜想开口坦白,却又发现无从说起,时空穿越吗?

  这是她最大的秘密,说出来,对她来说有很大风险。

  罢了,有些话不能问,也不能说,就这样,就当做什么都不知道吧!

  只要不开口承认,她就还是沈家的女儿,沈建军还是她这一世名义上的父亲。

  一旦坦白了,该如何让沈家人相信,自己不是夺舍原主的鬼怪?

  就这样吧,或许在沈家人生命的尽头,她会说出这最大的秘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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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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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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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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