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还是要趁他没有这么干之前,先顺着他,然后再想办法逃走。
灶房里面有鸡、鱼、猪、羊、牛肉,还有昂贵的冬虫夏草、牛肚菌等,调料也是应有尽有。
花瑜不知道七王的口味,便决定清淡的和重口的都各做一些,做一只白切鸡、凉拌猪蹄、白灼虾,剩下的用来当火锅料。
做好之后,她去前厅恭恭敬敬地请李潜:“七王爷,可以开饭了。”
七王等了这么久他肚子早就饿了,本来学想让阿晋去催一催,但是又怕催急了影响饭菜味道,便索性看书。
现在花瑜来叫,他就道:“那你端上来啊。”
花瑜就跟小兰一样一样地端过来,跟仆人似的。
“怎么是生的?”李潜皱着眉。
花瑜道:“一会儿放锅里涮一下就熟了。”
七王似乎明白了,这是要涮着吃,他游历四方,吃过这样的涮食。
他的眉皱得更深了,不太喜欢涮食,觉得烫熟的东西没有味道,而且各种食物混在一起太容易串味。
不过看到花瑜端着一锅红底的汤进来,那汤冒着热气,各种调料混合的香气四溢,把他肚子里面的馋虫一下子勾出来了。
他没有吃过这种这么重口的。
花瑜又把白切鸡和凉拌猪蹄端上来了,花瑜指着摆了满满一桌的食材道:“王爷,这里有熟食,您若是不喜欢火锅的话,就可以吃这些。”琇書蛧
七王没有动,一旁的阿晋先过来替七王验菜,所有的菜都验了一遍,再道:“王爷,应该是无毒的。”
之后阿晋又替七王先夹菜,每样夹了一些放碗里。
花瑜在一旁看得直吐槽:王爷就是王爷,连夹个菜都不肯自己动手。
但吐槽归吐槽,花瑜见火锅的汤已经开了,她为了演示这是怎么吃的,便夹了一块腌好的羊肉片放里面涮,涮了一会儿也丢进七王的碗里:“王爷,您尝尝这块羊肉。”
七王夹起来吃了一块,先是被辣了一下,然而,这味道却让人欲罢不能,不仅是辣,还混合着其他的调料,而且这羊肉也太嫩了,嚼起来轻轻松松。
很适合这种寒冷的冬天!
“再来一片。”他对花瑜道。
花瑜道:“王爷,火锅是要自己涮才好吃的,您想吃什么菜,自己放到锅里面涮,肉片变色了就可以捞出来吃了。”
可七王却存心跟她过意不去似的:“本王要吃你涮的。”
花瑜心里不高兴,迟疑了一会儿,又想着反正是要展示自己的厨艺,罢了,就当自己是一个工具人吧。
她丢了几片牛肉进去,数了十秒捞出来放他碗里。
又丢了几片羊肉片进去,数了十秒捞出来放他碗里,再把不太容易熟的菌类和木耳统统丢进去,见他吃得差不多了,再统统丢进他碗里,没多久,七王的碗就堆成了小山一样高了。
七王皱着眉道:“你这样本王怎么吃?”
“回王爷,刚刚小女子提醒过您了,火锅要自己涮才好吃,吃多少涮多少,别人不知道你的进食速度,而且小女子不太会伺候人,王爷要不让您后面的阿晋兄弟帮涮吧。”
七王这才不情不愿地挪动身子,自己夹了一片肉放进去涮,涮了一会儿放到自己的碗里。
确实要自己涮才好吃。
他又尝了白切鸡和凉拌猪蹄,但是更喜欢这火锅,够热烈、够刺激。
七王一直在自己吃着,却没有叫花瑜一起吃,所以花瑜也没有吃。
直到七王吃饱了,他才放下筷子,再对阿晋道:“备船,回府。”
……
等七王走了,花瑜连忙招呼小兰:“小兰,快过来吃火锅。”
小兰一开始来的时候,不敢跟花瑜同桌吃饭,后来禁不住花瑜的劝说,这才和花瑜一块吃。
七王不在,花瑜和小兰都放松了,小兰刚刚守在旁边,一直在吞口水,现在终于吃上了,她恨不得把锅底都吃了。
幸好这里的食材多,剩下的她们两人哪怕吃到明天也不一定吃得完的。
花瑜一边吃一边道:“小兰,这火锅好不好吃?”
“当然好吃。”小兰道。
“以后还想不想继续吃?”
“当然想!”
“不如以后跟着我混了,一起逃出去,顿顿有你好吃的。”
小兰吓得立刻跪在花瑜面前:“娘娘,您以后千万不要再说这些话了,奴婢觉得王爷对您挺好的。”
“他把我囚禁在这里,让我给他做饭,我才大病刚好,这叫好?小兰你是不是对好有什么误解?还是你从来不知道什么叫爱呀?”
小兰依然跪着道:“奴婢不知道什么是爱,奴婢觉得王爷这是金屋藏娇。”
花瑜:“……”
藏个毛线的娇!
……
小年夜。
耿向仁和周祥、汪大力也在吃火锅。
跟花瑜生活久了,耿向仁自己也会做了,只是花瑜不在,就总觉得这火锅里面缺了一点什么味道。
周祥也在认真吃着火锅,外面又下雪了,不知为何,他觉得比孤独更惨的是在大雪纷飞的日子里,他和另外两个男人在吃火锅。
汪大力无所谓,只要有吃的就可以了。
周祥有点想念花振宇了。
这一顿饭,三人从头到尾说的话都是:“这个菜要不要放进去”、“这个你吃吗?”、“我饱了。”
周祥吃完饭就告辞了。
耿府太大了,又下着雪,他走到花园居然迷路了,问了府内的佣人,这才走出来。
更感孤独了。
周祥自己在京城也买了一处简约的新宅子,有两排厢房,有个大不大小的院子,院中养着一些花花草草,池里养几尾叫不出品种的鱼,再添三两仆人。
由于他管理松散,所以那几个仆人在府里已经混得很熟了,见到他还会插科打诨,比如问他什么时候娶媳妇等等。
他没有兴趣娶妻,回到房后,便铺开纸笔,他要给花振宇写信。
信中说了自己在京城的情况,还有耿向仁在京中的情况,还说因为耿家那边事情太多了,所以短时间内回不去了。
他还提到京城的情况,说京城处处都是机会,若是花振宇过来的话,那一定可以大展身手,把生意做大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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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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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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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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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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