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有打算做新衣裳啊,原身那三四套衣服虽然破旧,可她天天在家里干活,也用不着换。
周启仁竟有些不好意思,还挠了挠头:“我看你好像……衣服不多,而且很多都破了,就想问问你需不需要扯几尺布回去做一身新的。”
花瑜道:“可我不会做衣服啊。”
即使有原主的记忆,可思想是自己的,自己以前会什么,现在还是会什么。
周启仁竟然又挠了挠头:“我会。”
“你会缝衣服?”花瑜瞪大双眼。
“嗯。”周启仁又笑笑。
他家两兄弟,王氏又懒,所以他从小就学着缝补衣服了,在军营的时候,弟兄们的衣服破了也都是找他。
花瑜不想做衣服,但她想看周启仁做衣服,于是便道:“就是不知道里面的布料贵不贵,不贵的话我就扯几尺。”
周启仁顿时心里一喜。
她想做衣服,那就说明她不是今天走,因为做衣服要好几天呢。
花瑜已经兴奋地跑进了布行,看着里面琳琅满目的布匹,她挑挑选选问问,最后选了一匹带小碎花的便宜的,六尺布,一共花了40文钱,是花瑜自己付的。
付完钱,她就将那布兴奋地递给周启仁:“大仁哥,那就麻烦你啦。”
周启仁接过布,笑了笑。
……
布行外面,一辆马车经过。
正好这时吹来一阵风,帘子被吹起,露出一个娇俏的身影。
她穿着一身绿衣服,皮肤很白,如同一朵出水的莲花。
她不经意地看向车窗,然后就看到那个戴着面具的人。
是他?
她大惊失色。
“停车!”
马车夫勒停马车,她也不下车,而是掀开帘子朝外面看去。
再次见到那个高大的身影,她仍然心理不适。
重活一世,还是不可避免地遇到了他。
他丑陋,粗鄙,冷血,记仇,总之,没有一样优点。
而他偏偏是自己上一世的丈夫。
刘诗茵不敢停留,连忙让车夫继续赶车。
丫鬟小翠见刘诗茵脸色苍白,她担心地问:“小姐怎么了?可是被什么事情吓着了?还是染了风寒?”
刘诗茵讲话都在哆嗦:“没事,赶紧回家吧。”
到了城西的家里,刘诗茵才恢复冷静。
她记得看到周启仁时,他身边有一个女子,应该就是他的新婚妻子了。
他们一起挑选布匹,看着感情极好。
所以,他这辈子不可能再娶她了。
现在当务之急,是要赶紧嫁给周启轩。
周启轩,上一世考中了举人,接着又考了探花,在京城官至正五品,享尽荣华富贵。
而周启仁呢,一个糙汉,比周启轩差多了,下惨更是凄惨。
所以,她重活一世,首要的事就是嫁给周启轩。
以及,暗示周家无论如何都要给周启仁先娶个媳妇。
只可惜,她爹至今还没有完全同意让她嫁周启轩,总说周启轩人品不够正直。
爹爹那个老顽固上辈子被周启仁救过,之后就不知道被周启仁灌了什么迷魂汤,不但把她许配给周启仁,还把家产也全交给了他。
想到这一点,刘诗茵突然问小翠道:“今天是什么日子?我爹去了哪里?”
小翠不知道自家小姐为何反应这么大,她道:“今天五月二十了,老爷去寺庙拜佛了啊。”
刘诗茵松了一口气。
上辈子,爹爹是五月初去游荷花池的时候落水,被周启仁救的。
所以她一直明里暗地要求爹爹不要去赏荷花,现在都五月底了,应该没事了,爹爹不会碰到周启仁了。
结果才想到这里,下人就来报告了:“小姐不好了,老爷落水了!”
刘诗茵大惊失色:“啊?在哪里落水的?”
“老爷从寺庙回来,经过城郊那条河的时候,马儿受惊失控冲河里了。”Χiυmъ.cοΜ
“被谁所救?”
下人疑惑地看了刘诗茵一眼,眼下不应该先去看老爷吗?问这干嘛?
下人便道:“一个姑娘。”
刘诗茵顿时松了一口气。
只要不是周启仁就好。
……
回村的路上。
花瑜身上披着周启仁的衣服,而周启仁则光着膀子。
真好,又可以看他的身子了。
不行不行,还是节制一点,别真看出鼻血了。
那就每隔一刻钟看一会好了。
在她第十五次转过头看他的时候,周启仁没忍住,跟王大爷借了一件衣服披上。王大爷年纪大,即使夏天也习惯穿两件。
但王大爷瘦小,他的衣服披在周启仁身上,只能遮到胸部,下面还有一截腹肌可以看。
好在花瑜收敛了。
王大爷是个话痨,他一路上都在感叹:“花瑜啊,我真看不出你竟然水性这么好,还能救人呢。”
花瑜得意地道:“嘿,那算啥,我中学那会是市里游泳冠军。”
“中学是啥?”
“就是花家村,村里没有人能游得过我。”花瑜笑道。
今天他们刚出城,就看到有一匹马像是得了失心疯似的,直冲河里。马车夫及时跳车,可车上一个老爷落水了,她见状,二话不说就扎到河里救人。
都没用五分钟就把人救上来了。
周启仁怕她冷,非要让她脱了湿漉漉的衣服,穿他的衣服。
她不想穿,但湿衣服裹着身子,身线都露出来了,这时代又没有胸罩,容易突出点点,所以就穿了。
事后那个被救的老爷问她:“姑娘哪里人啊?叫什么名字啊?”
她豪气万丈地道:“本姑娘做好事从不留名!”
那老爷拿出一绽银子想送给花瑜,但花瑜又拒绝了:“本姑娘做好事从不求回报!”
然后那老爷的下人就匆匆过来把他扶走了。
……
回到家,周启仁把今天采购的东西拎回去,有10斤米,2斤腊肉、20个鸡蛋,还有10斤面粉,够吃一段时间了。
放好东西,他立刻去帮花瑜烧热水洗澡,因为担心她着水后着凉。
花瑜也去了灶房,另起一灶锅做饭。
昨天早上去后山砍竹子的时候,看到有冒出来的竹笋,就顺便挖了一些回来,做腊肉炒竹笋。
竹笋切片,开水加盐焯一下,沥干水。
腊肉煮到筷子可以戳进去,再夹起来切片,然后就是把腊肉爆炒出油,放笋片,加姜、葱段一块爆炒。
她现处的这个时代已经有酱油了,但不普及,价格昂贵,这次只买了一点点,她打算等空闲了自己买黄豆发酵几罐。
今晚又是饱饱的一餐,舒服,安逸。
花瑜洗完澡出来,天还没完全黑,她便坐在竹沙发上乘凉,顺便把头发晾干。
不一会儿,周启仁也出来了,手里拿着一根类似软尺的东西。
“那个……”他看着有些不好意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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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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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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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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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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