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家就是杀人犯!把他娘害死了不说,居然还挑唆村里人针对自己!
他恨的牙痒痒。
这时候他媳妇在旁边给他包扎伤口,不小心弄疼了他,他当即就骂道:
“作死啊你!就不会轻点下手吗?你想当寡妇啊?”
他媳妇抿了抿唇,低下头掩下眼底的暗沉,没有说话,只是动作又轻柔了许多。
*
村长思前想后,明白季老太更想要的是大家的一个态度。
于是就带着村里有威望的老人到了季家那边,和季老太讨论安慰了许久,季老太才松了嘴。
他们几个老人慢慢悠悠的走过季家,刚出来就被一群人围在一起问季家态度如何。
当听见他们说季家松口之后,大家都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
要是季家撇下他们走了,他们一村的人可咋办啊?
或许是意识到季家的重要性,接下来大家对季家的态度都发生了大转变,从以前的漫不经心到现在的小心翼翼。
季梁清也明显感觉自己在队伍当中的威信力更高了。
不过,虽然他发号施令大家都要听,可是他们还是没有多大收获,两天时间才抓了五只兔子。
这么多人,五只兔子塞牙缝都不够。
好在之前季老太闹了那一出让大家浮躁的心安定了下来,可季梁清也明白这不是个长久之计。
食物匮乏到了一定的程度,人心的复杂便不是那么好掌控的了。
这天夜里,季梁清坐在火堆旁边沉思,其他人都在忙,唯独李江注意到他心事重重。
李江这个人内敛沉稳,让人不敢小瞧。可他为人处事并不高调,这些天在队里也还算是默默无闻。
此刻他破天荒的主动坐到了季梁清的身边,还开口问他:“在烦恼什么?”
季梁清听见声音惊了一瞬,抬头看见李江,嘴角漫出一股无奈的微笑:
“我在想,我们这次上山是不是走错了。”
为了躲避劫匪跑上山,但是山上却找不到多少猎物,而且他们现在对山下又一无所知,根本不敢下山去探看。
“没错。”李江简短的否定了季梁清的自我怀疑:
“那群劫匪一定会回来,所以没错。”
仅仅只是看着那些人的死状,都可以看出这些劫匪如何穷凶极恶,落在他们手里,只怕恨不得痛快去死。
季梁清这么一听,心里又要好受许多。
不过心里还是沉闷的压着事,现在粮食问题也很关键。
劫匪抢走了村子里一些粮食,他们家现在问题不大,还有余粮,可别的人家已经快要断顿了。
“你们这一路走过来,难道没有在哪里发现有猎物吗?”李江看出季梁清心中愁闷,淡淡反问道。
“没有。”季梁清神色颇为颓丧:“我估计这座山,就是我们这一片,估计主要就是兔子,其他东西估计没有了。”琇書網
季苗苗距离他们不远,这些话她都听见了。
当听见季梁清说没有的时候,她的脑门上闪过了两排黑线。
哪里没有?之前那头野猪难道不是吗?
所以她就奶声奶气提醒季梁清:“猪猪,野猪猪。”
女娃娃声音软软糯糯,可爱无比。
季梁清听见女儿的声音,神色柔和的转过头看了一眼,心都要化了。
然后想起女儿说的话,神色顿时变得有些古怪。
李江本来有些羡慕的看着季梁清的闺女,见他神色变得古怪,有些疑惑道,“怎么了?”
“有。”季梁清语气坚定:“我们之前有打到其他猎物。”
“什么猎物?”李江问。
“野猪!”季梁清回复。
*
第二天一大早,季梁清就带着李江等人准备去前方看看。
他们抓到野猪那里虽然是一片村庄,可后面仍然是山,这里的山连绵一片,相当于就在前方。
他们没有带走所有青壮年,顶多是带了几个脑子灵活懂些猎活的人,其余人还是留守大本营,保护大家的安全。
“抓捕野猪最好的方法其实是挖陷阱。”李江一边走一边道。
经过昨天晚上的一番交谈,他和季梁清已经建立了初步友谊,说话也比之前亲密多了。
“我们当时是直接去打野猪,我误打误撞用木棍捅了猪的屁股。”赵传勇有些不好意思。
李江详细询问了当时的情况,笑了两声。
接着又打听那里是否有野猪群经过。
当听见季梁清说野猪群的脚印都有,经常在那一带喝水,他脸上的笑意就更深了:
“这事好办,既然喝水是它们的必经之路,那我们就在它们的必经之路上挖一个陷阱。”
李江说到做陷阱,眼里闪过一抹势在必得。
“李大哥,你会做陷阱吗?”赵传勇疑惑问。
“我会,我以前跟着村子里的猎户学过。”李江笑答,显然这是他擅长的领域。
听到这里,季梁清的脸上也露出轻松。
之前招揽李江果然是一件明智之举,在外面逃难的时候,猎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他们跟着山脚慢慢往前走,期间一路注意着地形和外面有没有人,路上耽误了不少时间。
当到了那处小溪的时候,李江在那个位置发现了野猪群的脚印:
“看来这里的确有野猪群大量出没,如果做陷阱的话,成功了可以抓到好几只。”
李江的眼底闪过兴奋,“这群野猪看来个头不小,而且来喝水的频率十分稳定。”
“那我们怎么办?李哥。”王狗蛋这次也来了,在旁边已经开始跃跃欲试。
野猪肉虽然骚臭,可那可是货真价实的肉,他吃了几天的鱼干嘴巴早就腻歪了,迫切想换点新口味尝尝。
“我们是不是要马上挖陷阱啊?”没等李江回复,他又问。
“不急。”李江摇摇头,“我们先看看野猪的路线,确保它们平时是怎么走的,多挖几个,到时候可以多抓点。”
“好。对了李哥,野猪的陷阱是不是很深?不然怎么摔的死野猪?”王狗蛋又问了个傻傻的问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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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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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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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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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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