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家人思前想后,大家伙帮着他们把牛车厢抬到浅林处一个隐蔽的角落放着。
万一他们有用得上它的时候,也能找到个地儿。
搬好了牛车厢,大家慢慢悠悠的开始行走,季苗苗没有车再代步,被叶秋云背在背上。
她本来想下来走路的,可她人小腿短,山中路也崎岖,季老太压根不放心。
大家本来高高兴兴对生活都充满了盼头,可刚才的飞来横祸让他们心情低落不少,安安静静的话也不说。
季梁清等人缀在队伍最后,垫后保护队伍的安全,突然听见后面传来树叶被踩到的清脆响声,几人眼睛一眯:
“谁?”
他们几人迅速转头,看见身后居然跟着个魁梧健壮,神色颓废之人。
季苗苗也跟着回头看了一眼,瞬间就认出来了这人是谁。
这不就是之前在他们家周围那群难民里,给老妇人找果子吃的那个男人吗?
怎么现在他跟在他们后面,老妇人也不见了…
季苗苗看着男人颓废的神色以及染着血的衣襟,觉得应该是自己猜测的那个原因。
男人显然不是故意要跟着他们走的,见这么多人目光警惕的把自己看着,他厌倦的看过来一眼,转头往反方向去了。
“这人咋走了?他不会是土匪派来打探路线的奸细吧?”王狗蛋看着男人离开的背影,惊疑不定的道。
“奸细啥呀?”季梁清看着他的背影,心下了然:“他是那堆难民的辛存者。”
那堆难民…大家伙心底都有数,他们大多数人已经死在了劫匪的刀下。
“咱们既然进了山,就一定要在山里找粮食活下来。”
季梁清毕竟是保卫队的队长,肩负着保护大家的责任,只不过顺嘴说了一句题外话,就又操心起粮食问题。
他有着打猎的经验,一边带着大家伙,一边仔细观察地面。
等到了一处,不少地方都有洞口,季梁清在洞口仔细观察一番,然后让保卫队其他人找来树枝和树叶,把火升起后吹灭,用烟去熏洞口。
洞口对侧左侧他都让人用口袋堵住,才熏了没多久,就有一串兔子掉进了左侧的口袋。
左侧拿着口袋的是赵传勇,赵传勇感受到手里沉甸甸的袋子,打开袋子一看,里面装了足足七只野兔,而且还十分肥美。
对侧的兄弟刚想说两句什么,又有两只兔子钻进了他的袋子里。
兔子打洞,地下堪称一道迷宫,出口特别多,稍不注意就容易让它们逃走。
保卫队的人看着这九只兔子,都心服口服的把季梁清看着。
要不怎么说季梁清是队长呢,他的本事真的很大!
那种洞口换他们看见了压根不会多想,可他竟只是观察一番,就知道这是个兔子窝,而且里面还有兔子。
“行啊队长!你咋知道这里面是个兔子窝啊?哪儿看出来的?”王狗蛋搔搔脑袋,百思不得其解。
他之前在村子里是个混不吝,整天想着惹是生非,还曾把主意打到季家身上过。
可逃难以来他就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不仅有担当了许多,而且还在村子里发挥重要作用,人也耿直了不少。
季梁清对他印象不错,见此道:
“兔子打的洞一般比较圆润,而且通常周围都会有很多洞口,兔子喜欢在窝边到处都是门,所以要抓兔子必须堵住所有洞口,否则就打草惊蛇了。”
众人都恍然大悟,张大娘更是满脸羡慕的对季老太道:
“老姐姐啊,你可真是儿子个个都能干,瞧瞧,什么都清楚,就是有出息!”
“那那边那个是不是兔子窝?”王狗蛋发散性思维还不错,眼睛发亮的盯着不远处一处树窝底下问季梁清。
季梁清一看就肯定点头:“是。”
保卫队的人见此就提着袋子又跑到王狗蛋发现的那边,季梁清拿着树枝又过去熏,没多久又四只兔子到位。
“看来这里兔子太多了,有些泛滥成灾了。”
季梁清盯着有些裸露的地面,若有所思。
兔子饿极了连草根都要刨出来吃,很容易造成植被伤害,而且它们繁殖速度又很快,不好好控制就会泛滥成灾。
“啥?泛滥成灾?”乡亲们一听就傻眼了:“那么多兔子,那我们不是可以全抓了吃?”
他们的粮食那么少,既然这里兔子这么多,他们就抓些兔子得了。
季梁清抛下大家粗粗看了一圈,回来以后就让保卫队的人全部去生火熏兔子洞,其他人则是牵着袋子堵在洞口。
“这里的兔子洞,我看了,有好多,估计一直在这一片没有什么天敌。”
季梁清预料到这里的兔子数量已经到了一个十分恐怖的数量,这次如果不是他们来这边,等到后期兔子吃完了这边的草,另一片山的植被都会遭殃。
这话村民们爱听。
谁会嫌兔子多啊?就是要多才好呢,否则这么几只兔子,分了还不够塞牙缝呢。
一时之间,大家伙都烧火的烧火,牵袋子的牵袋子,老人们守着拿回来装满了的袋子,脸上都露出会心的笑意。
他们在地里刨食了一辈子,想吃肉都要节约了再节约,可没想到林子里竟然有这么多好东西。
不过这也得要专门懂这一行的人来才有用,换做他们看着这么多洞,哪里想得到这么多?
大家被抢劫的低落情绪一扫而空,一会儿这边传来一声欢喜声,一会儿那边发号施令。
等到天色稍微暗了一些,看着几袋子鼓鼓囊囊的兔子,村长面色兴奋的道:
“走!咱们大家伙一起去找找哪里有水,没有水不能分肉!”
没有水也杀不了兔子,大家深谙这个道理。
虽然抓了一下午兔子也挺累的,但是因为想着袋子里那么多肉,大家心里都有个盼头。
即便还不知道走多久才能找到水源,可大家的脸上还是带着笑意,觉得上山也许不是最差的结果。
wWW.ΧìǔΜЬ.Cǒ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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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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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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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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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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