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春蓉的小姑母出嫁,嫁给了隔壁村的白家里的老四,她跟着给姑母送亲。
白家有兄弟四个。
白明和白兰就是白家老三的儿子。
白家从上到下,穷得要命。
成亲那日招待人婚宴,一共摆了两桌,每桌上有三个盘子。
一个放着窝头,一盘青菜,一盘清蒸小鱼。
在婚宴上,她见到穿着破衣烂衫的白兰和白明在偷桌子上的窝头,还被家里的大人绕着院子追着打。
春蓉的家里虽说没有什么钱,但一个月还是能吃上一回肉,也不至于连窝头都成了稀罕的东西。
吃饭的时候,她就把自己的窝头省下来一半,偷偷地塞给了白家兄弟。
见他们两个人吃的狼吞虎咽,幼年的春蓉心里油然有一种,救济苍生的成就感。
自那次见过白兰以后,便听说白家养不起这两个孩子。
所以砸锅卖铁地托关系,送老大白兰入宫净身做了太监。
自那以后,她常常借着来看姑母的由头,揣了一大堆的吃的来救济白明。
白明虽然平时与春蓉说话不多,但是春蓉的好他都在心里记着。
春蓉的父亲有一年从山上摔下来,伤了腿。
白明听说了就跑到春蓉家中来,帮春蓉家种地。
再后来,白明就消失了。
等到春蓉再去姑母家的时候,才知道白明也被送进宫里了。
那时年纪小小的春蓉便想要随他进宫,可凭自己的身家背景,哪怕进宫做个婢女,也是比登天还难。
她也曾想过考凌霄书院,但那里的学费实在太高,并非是她一个乡野女子能够承受的。
过了几年,白家老四病逝。
年纪轻轻又貌美的姑母被城里的豪绅看上,改嫁到了城里。
春蓉便求姑母,让姑母帮帮她。
正巧豪绅识得一位大人,家中无子,春蓉的小弟弟又刚出世,便由姑母牵线,将家中喂养不起的小弟弟过继给了那位大人,春蓉才得以借着那位大人的光,入了宫做了宫婢。
入了宫以后,她知晓白兰在御前当差,白明在先皇后那里伺候着。
她家世背景不好,见他们就像登天一般难。
所以只能一步一步地往上爬,直到借着皇后出冷宫的机会,才能同白明相聚。
可万万没想到,白明根本没有认出她。
平日里,她又得在皇后与公主身边伺候,能见到白明的机会又少之又少。
寡言少语的白明,每每见到她便点点头,匆匆离去。
到如今,春蓉都没有来得及同白明相认。
“唉。”
听完故事的萧嫣头疼地用手揉了揉太阳穴。
“你们这一个个怎么都是欲言又止的,你俩在一个宫里都好几个月了,你就说一句,我是当初的谁谁谁,又能咋样。”
“奴婢不敢说。”
春蓉含着泪,轻轻地摇头。
“比起不认得,奴婢更怕他根本不记得。若是他什么都不记得,那这些年,奴婢做的一切,便都没了意义了。”
听来听去的,贺兰棠都有点听糊涂了。
春蓉和白明,春年和白兰,虽然经历有点相似,但是又完全不一样。
至少春年和白兰一直坚持这么多年,是非常确信彼此心里都有对方。
那春蓉坚持这么多年,非要和白明到一个地方来,是因为什么?
喜欢?
那萝卜头的年纪不过就是见过几面,哪能谈得上什么喜欢呢?
“你找白明想做什么?”
闻言,春蓉脸倏地一下变得赤红。
“奴婢未曾想过,只是想找到他,只想同他重逢。”
萧嫣托腮,“你这还用问,这不就是个暗恋的故事吗?你小时候——”
说到一半,忽然想起贺兰棠从小到大,别说感情经验了,暗恋都没有过。
不理解也正常。
这故事听得贺兰棠挠头。
暗恋?
那这喜欢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什么都还没得到,就把自己的一辈子付出了。
“不说别的。冲着姑姑和白兰伯伯的面子上,他的命也得留着。”
贺兰棠双手环抱着,叹了口气。
“他知道了我的真实样子,也不能轻易地放他走。从今天起,姑姑好菜好饭的给他送过去,看看他还有没有救,后面的事情再说吧。”
春蓉跪地叩谢。
“多谢殿下!多谢殿下!”
几日后。
太医来给贺兰棠拆手上的纱布的时候,正好贺兰雍仁收到了尚宫局做好的出宫令牌,便非要亲自给贺兰棠送过来。
他看着太医小心翼翼地拆下纱布。
那手掌仍是青紫青紫的,上面布着大大小小已经结痂的伤口。
看得贺兰雍仁心疼不已。
一抬头便看到萧嫣通红的眼睛。
平日里都是神采奕奕的模样,这几日因为贺兰棠受了伤,她也熬得似是苍老了好多一般,人都瘦了一圈,眼睛下面乌青乌青的。
“这伤已是好得八九不离十,皇后也能放心睡个好觉了。再这样熬下去,只怕棠儿还好好的,皇后便先倒下了。”
萧嫣捂嘴打了个大哈欠。
“可不是么。不知道咋就生了一个这样的孩子,不舒服就多睡觉多休息,就没听说过多看书的。手都拿不了书了,还非那么认学,一宿一宿看书,熬到天大亮才睡觉,磨死人了。这回你手能动了,我要睡三天,谁也别想叫我!”
贺兰雍仁:“……”琇書蛧
【亏得朕还以为她是因为心疼女儿的伤才红了眼,原来是没睡好觉才这般憔悴模样。】
萧嫣突然回过味来,自己都想好了,以后除了任务需要找他,其他时间一律不跟贺兰雍仁这个狗贼说话。
怎么刚刚顺嘴就跟他搭上话了?
“哼!”
她哼了一声,瞪了一眼贺兰雍仁,转身走出了屋子。
这突如其来的生气,弄得贺兰雍仁一头雾水。
他转头看向贺兰棠,“你母后这又是为何?”
贺兰棠晃了晃脚,按照她平时的习惯琢磨了一会儿,忽然笑起来。
“母后不是生父皇的气,是生自己的气。”
“为何要同自己生气?”
“母后说了,再也不要理父皇了,方才又理父皇,所以生气呢!”
贺兰棠的话点醒了贺兰雍仁。
这萧嫣,性子真是闹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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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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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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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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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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