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祐嘴角抽动,转头问着旁边的薛大鼎:“王庄里有人养猪么?”
薛大鼎有点蒙,刚才还缠着自己说李世民的过往,怎么现在一下子就问到养猪了?
这跨度也太大了吧!
他不明所以的回答道:“王庄里应该有人养猪,殿下是要吃那猪肉么?”
“嗯,去看看!”李祐沉吟了片刻,貌似这么久了,记忆中没吃过猪肉?
薛大鼎皱了皱眉,劝导:“殿下猪有什么好看的,那都是贱肉。”
“为何猪肉是贱肉?”李祐想不明白,身为现代人吃的最多的肉就是猪肉了,这猪肉怎么就成了贱肉了?
这下问道点子上了,薛大鼎也不知道答案,只能猜测到:“这···自古以来猪肉都是贱肉,或许是猪肉味道不好?”
李祐想了想还是决定去看看,来到王庄的一个老汉家中。
从门外,李祐看到了关在门外的牛棚,还没走近就闻到了一股子的鸡粪味,低头便能看到一只只小鸡。
人和鸡鸭等动物共住一屋,在封建社会是常态,很多农村也是这样。
这应该是比较富裕的家庭,因为穷的人应该是家无立锥之地,富裕的应该是六畜兴旺,这家人有牛又有猪那应该是比较富裕的存在了。
“猪关在哪里?”李祐不解,眼神问着薛大鼎,怎么没看到猪呢?
薛大鼎皱了皱眉头回答道:“猪大多关在厕中,殿下还是算了吧!”
李祐挑了挑眉,心里明白了为什么猪肉成为贱肉了。
大概只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则是,人们将猪养在厕所中,《汜胜之书》中记载,“无蚕矢,以溷中熟粪之亦善。”
之所以将猪养在厕所中,那是因为猪肉和牛羊这些草食性动物不同。
猪是杂食性动物吗,光吃猪草,猪是那长不肥的,得整点有营养的东西给猪吃,比如人的粪便。
因此,食粪导致猪和狗的地位在读书人心目中的地位直线下降,关于猪狗的成语也大多是不好得寓意。
第二个是阉割的技术。
远古时期,人就掌握了阉割技术,主要用来驯化大型的动物。
奴隶社会时期,阉割除了用在动物身上,也用来人身上,比如阉割敌对部落的战俘。
而封建社会,阉割则出现了更多的用途,比如刑法,太监,等等。
因此,阉割过后的猪不存在味道很差,充满腥躁味,更不存在品种问题,毕竟野猪肉的味道其实并不差。
但阉割存在风险,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掌握。
经过一番考察。www.xiumb.com
李祐发现唐朝养猪基本和现代农村养猪差不多,只不过没有任何的饲料,也有阉割的技术。
最让李祐尴尬的是,在城外居然还有人办了养猪场!
《史记·货殖列传》中记载:“故曰,陆地牧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泽中千足,水居千石鱼陂,此人皆于千户侯等。”
意思是,在西汉就出现了专门的养殖户,这家人要是养了两百匹马,或者一千头牛,又或者有一千头猪,那这个人基本和千户侯的生活差不多了。
可见专业养殖户并不稀奇,甚至在长安有个专门养猪的官叫做猪倌,也有专门的兽医。
这就很难受了呀!
李祐本以为自己能够发展和完善养猪行业,但现在看来,唐朝的养猪行业已经十分完善。
压根就不怎么需要自己完善···。
事实上不仅是养猪,就连其他养殖业也发展的十分完善,在《齐民要术》和《农书》之中都有记载。
李祐不得不承认,自己太小看古人了。
华夏民族对于种田那是真的刻在骨子里的,养殖同样不输种田。
看来还是得整点这个时代没有的东西,不然没有竞争力,压根挣不到钱。
既然养殖业不行,那副产品加工业,但腊肠也存在了,硝制皮毛,这些也有了。
李祐思来想去,只想到了两个东西,一个是羊毛衫,另外一个是肉罐头。
本钱,好的商品,广阔的人脉,销路。
本钱,李祐有两万贯,这倒是不缺。
至于羊毛衫和肉罐头能不能成为好的商品呢?
从竞争力上来看,羊毛衫从没有出现过,自然是没有竞争对手。
只是羊毛衫的技术含量并不高,很容易被模仿,这一点和桌椅差不多,倒是可以囤积一批货后在卖。
而做肉罐头却存在竞争对手腌肉,腌肉能够存放三到五年的时间,肉罐头的保质期一般是三年。
但肉罐头的优势在于风味不同,同时腌肉需要用到大量的盐,而罐头则不需要。
因此肉罐头存在价格上和味道上的优势。
而罐头则需要巴氏消毒,这技术对于知道原理的人来说并不难,但对不知道原理的人来说恐怕难以复制,这也是优势。
至于广阔的人脉,好的销路,李祐两者都没有,但他相信,好的商品绝对能打开市场。
至于难点也是存在的。
肉罐头的难点在于,没有玻璃做容器,用铁皮做容器太过奢侈,至于塑料这个时候根本不存在。
李祐能想到的只有陶罐,理论上来说陶罐的硬度和玻璃差不多,只不过不透明,应该能够作为容器。
除此外还得解决陶罐的密封问题,或许能够用泥土或者蜡进行密封。
难点也有了答案。
下一步就是实践了,先得将两个产品的样品给做出来,然后记下步骤,然后优化步骤,计算成本,最后建立工坊,然后实现大规模的生产。
不过李祐感觉技术含量这么低的东西,做出来应该问题不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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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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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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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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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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