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招惹她啊。是她看我不顺眼。”时念欢满腹的委屈无从诉说。
仔细想想刚才发生的事情,她说的好像也没什么错啊。
本来就是她好端端地坐在那里等姜辰宇回来,付晴美一直用眼神挑衅她。
对,时念欢看来,就是在挑衅。
对一个女人来说,最容忍不了的就是来自别的女人的赤裸裸的挑衅。
“姜辰宇,你不会怪我吧?”她故意装作可怜兮兮的模样,抬头看着他,一字一句缓缓开口问道。
姜辰宇扭头看了她一眼,然后笑出声来。
确实是笑出声来。
“我怪你干嘛啊?只要你开心,想做什么都可以。”
时念欢惊呆在原地。
所以,姜辰宇的意思是说,只要她开心,就算真的她挑的事,那也没关系咯……
“哥哥,你之前说,任正非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啊?他不会是外星人吧?”
姜辰宇无奈地笑了笑:“想什么呢?不是。”
“那是什么?”时念欢歪着脑袋,饶有趣味地盯着姜辰宇开口问道。
她就是对这个问题很好奇,好奇到了极点。
她就是想要知道,到底因为什么样的原因,姜辰宇才会选择继续容忍像付晴美那样蠢的女人。
“他今年22岁。”姜辰宇缓缓开口。
她若有所思地点头,静悄悄地等待着姜辰宇下面的话。
可是,他却噤了声。
好一会儿,时念欢回过神来,一脸不可思议地盯着姜辰宇:“哥哥?你不要告诉我,因为任正非今天22岁,所以我们就要容忍他的嚣张跋扈?”
这句话,怎么想都不觉得会存在因果关系吧。
时念欢还是觉得她是一个正常人,没有办法理解像姜辰宇那种天才的脑回路所能理解的事情。
“你可以去百度一下任正非这三个字。”姜辰宇微微笑着继续开口。
时念欢眨了眨眼睛,有些不明所以。
拿出手机来,百度就百度,有什么大不了的。
在输入框里打下“任正非”三个字,时念欢一脸好奇地盯着手机屏幕看,仿佛在期待什么奇迹似的。
在网页加载出来之前,手机通知栏兀自跳出来一栏消息。
时念欢眨了眨眼睛,微微蹙眉。
是莫莫发来的微信消息。
手指微微颤抖,下意识地便点了进去。
……
每天打开手机,就能看到来自这个世界各个角落的各种新闻。
让人气愤,或者让人心酸的,那些残忍的瞬间,较之更残忍的是什么呢,是偶然之间发现原来有一天,这些事情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并不是遥远而不可及的。
莫莫从来都不是一个很乖很听话的孩子。
她从上学开始,就处于叛逆期。
同老师顶嘴,同同学争吵,不愿意学习,也不愿意做一个温顺的孩子。
浑身长满了刺,拥有姣好的面容,理所应当地成为男孩子心里的那朵红玫瑰。
从上学开始,莫莫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离开家里这个小城市,去到很远很远的大城市去。
大城市的春天应该有百花争放,百鸟朝鸣。
大城市的晚上应该也是灯光耀眼的,永远不会有黑暗的到来。
莫莫是一个很喜欢说话的人,不管什么时候,总想要说话宣泄自己内心的情绪。
装作话唠的样子,好像无时无刻不在说话,却从来不敢把自己内心的那些秘密说出来。
她也没有朋友。
一个班的女孩子没人愿意跟她做朋友,她们总是会有自己的小团伙,在背地里说各种关于她的坏话,说她是狐狸精,说她和很多很多的男孩子都有关系。
莫莫也不屑和这样的女生交朋友。
她故意在人前挺直胸脯地走来走去,那种大摇大摆的姿势,就好像能够表达出她的天不怕地不怕来。
但是,没有人知道其实她胆子很小。
她怕黑,也怕鬼,更怕一个人。
她怕流言和蜚语,她怕她喜欢的人不喜欢她,她更怕全世界的人都讨厌她。
明明什么都没做过,怎么就好像突然之间就得罪了一整个世界呢?
后来的莫莫,终于有了一个好朋友。
像别的女孩子一样,有了一个无话不说的闺蜜。
可以互相穿彼此的衣服,嘴上说着最嫌弃的话,举手投足都是最关心的举动。
只是,就算是面对时念欢,她也没办法切换回那个胆小的自己。
要怎么告诉她关于那些埋藏在心里许久许久都不愿意回想的过往呢,那些带着肮脏和可怕的回忆,想想都揪心的疼痛,不敢跟她说。
害怕她同情的眼神,害怕她可怜的眼神,更害怕她言不由衷的安慰。
莫莫,她是莫莫啊,是天不怕地不怕的莫莫,却唯独会害怕过往,也会害怕未来。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决定不再逃避的呢……xǐυmь.℃òm
她不知道,只是觉得一直这么隐忍下去,好像一辈子都不会快乐。
反正,人生已经没有希望了,那就用尽最后的精力和时间去做一件自己一直想做都不敢做的事情。
杀人。
杀掉那个在自己人生还没怎么开始的时刻,就已经毁掉自己一辈子的男人。
怀着这样的念头,莫莫特别冷静地买票上车回家。
十二岁那年,家里的顶梁柱,她的爸爸在一个晚上,出车祸,当场死亡。
那是噩梦的最开始。
家里一直很穷,在爸爸去世之后,就变得更穷了。
没几个月,她的妈妈带着她,还有小她十岁的妹妹,进了另外一个家门。
她成为同学口中的所谓的拖油瓶,有了一个从未见过的长相凶神恶煞的后爸。
那个男人,就是她最开始认识的恶魔。
无数个夜晚,男人推开吱吱呀呀作响的房门,坐在床边,偌大的黑影遮着外面的月光,而她,动都不敢动一下。
男人罪恶的双手在她身上移走,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很脏,很脏。
她不知道妈妈知不知道这件事情,但是这些都没有意义,因为在这个男人面前,妈妈早就已经失去了自己的尊严。
这种地狱一般的日子,持续了近六年。
六年里,从来没有一天晚上她能睡一个安稳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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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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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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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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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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