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的是丁父的加长林肯。
车子刚一开出别墅,丁建国就毫无淑女气质地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刚都憋死我了,哈哈……”
她笑得眼泪都下来了。
苏乙也忍不住笑了。
“你不地道啊建国,看我在下面挨骂,你早早躲在上面看笑话,也不下来替我解释。”
“哈哈哈……”
丁建国笑得停不下来。
“你太贱了十一,你那声爸爸,绝对会让我爸做噩梦的。”她一边抹着眼泪,一边笑道。
苏乙故意哼了一声,道:“转告爸爸,不给一个亿,休想我再改口叫叔叔!这是他逼我的。”
“哈哈哈……”
丁建国又笑得不行了。
快到摇滚王子修车厂的时候,苏乙认真道:“不闹了,说点认真的,昨天只是熟悉熟悉,今天我们要正式排练了,建国,你有什么想法没?”
丁建国刚才笑得厉害,这会儿双腮红晕,发丝略显凌乱,跟那啥过一样。
“没想法啊,”丁建国道,“怎么,你有?”
“我估计今天会选一首原创拿出来排练。”苏乙道,“你之前有没有写过歌儿?”
丁建国道:“写过,但都不成熟,就算了,不拿出来让人笑话了。”
苏乙回头看她一眼:“你不是这么不自信的人啊建国。”
“拜托,人都有短板的好嘛?”丁建国撇撇嘴,“我又不是什么都瞎自信。”
“拿出来试试吧。”苏乙笑笑,“你要是肯拿出来,我也拿出来一首。”
“你写的?”
“不是,是我一个朋友。”苏乙笑道。
“这不是经纪人该操心的事儿吗?”丁建国好奇问道,“我们就算不拿出来歌儿,他也得给我们找一首回来,到时候不行再说呗。”
“我就是不太想用他的歌儿。”苏乙直接挑明了道。
“为什么?”丁建国问道。
“跟他不对付。”苏乙道,“别问了,你就说行不行吧!”
丁建国眼睛转转,道:“好吧,倒要看看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苏乙和丁建国再次联袂而至,似乎坐实了苏乙吃软饭的嫌疑,这让程宫看他的眼神更加复杂起来。
倒是其他三个小伙伴儿,都没什么反应。
很快,大家齐聚一堂,程宫做了开场白。
“咱们乐队,即将会迎来,我精心策划的一系列演出。”他环视一周道,“所以咱们要排练一首咱们自己的歌儿。”
丁建国惊讶地看了苏乙一眼,眼睛仿佛会说话:“真被你猜对了!”
苏乙回个眼神:“基操勿六。”
丁建国翻翻白眼。
“接下来有请大家一起欣赏,胡亮的原创歌曲。”程宫注意到苏乙和丁建国眉来眼去,很不舒服。
丁建国对苏乙再次使个眼色:“人家有歌了,失算了吧?”
苏乙回:“别着急。”
“咳咳!注意听啊,集中精神!”程宫忍不住道。
两人对视一眼,齐齐撇撇嘴,注意力集中到了胡亮身上。
胡亮抱着吉他,一脸即将献宝的得意:“一首嗦尿袋儿送给大家。哇哦!”
他很夸张叫了一声。
程宫配合地鼓掌,其他人则面无表情,完全不给面子。
胡亮闹了个没趣,清清嗓子,一扫弦,开始唱。
“已经记不清楚,你从哪里来……”
胡亮第一句一唱出来,丁建国和程宫两个人就眉头一皱。
而其他的人,则是眼睛同时一亮。
眼睛一亮的,是因为胡亮这个人说话一直大舌头,但唱起歌来,不但不大舌头,而且音色还很透彻,是一把难得的好嗓子。
而皱眉的两个,则是因为胡亮这首歌一听就是野路子出身的人写的,跟网络口水歌一个水平,除非死命花钱营销,不然基本不具备火起来的可能。
但凡是学过作曲的,基本都有这个耳力,能听出来一首歌到底是专业人的杰作,还是业余爱好者的表达。琇書蛧
原因很简单,专业作曲家在作曲时,很清楚每个和声怎么使用,怎么组合,表达什么情感,所以他们的音乐会很丰富。
而非专业的爱好者写歌只会从好听与否的感性认知来决定和声进程,但娱乐行业发展至今,很多时候非专业人士写出来的歌儿,之所以你觉得好听,是因为这个和声进程已经被写进无数首歌里面过了,你觉得熟悉,所以认为好听。
胡亮的第一句一出来,就给人一种熟悉感,不用看谱子,下一句就能跟着他一起哼出来。
这就跟专业科学家看民科一样,民科或多或少知道一点基本知识,但他们发表的作品可能大部分都是错的,或者早就在几百年前就被人研究清楚了。
只是因为音乐是娱乐,大家对音乐有种“开心最重要”的宽容,所以很多不懂作曲的人写的歌儿照样能火遍大江南北,甚至有的明明有能力有水平的作曲家,故意写出“民科”的水平,就是为了以俗博出位。
程宫和丁建国都是专业出身的音乐人,他们自然有这个耳力,一听就听出来了。
乔美希还小,苏乙就是个刚入门的新手,至于杨双树,老爷子一辈子玩儿音乐,但他是个野路子。
所以老爷子跟外行一样,音乐对他来说只有两种——好听、牛逼的一种,不好听、不牛逼的一种。
“忘记了为什么,而存在……”
果然,胡亮唱出第二句,丁建国就基本没兴趣再听下去了。
而其他人则听得入神,就连程宫也舒展了眉头。
程宫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对音乐的追求并不强烈,所以底线容忍度很低。
他打算继续听下去,看看这首口水歌有没有运作一下的必要。
但没想到的是,胡亮唱了这两句,就不唱了。
“继续啊!”程宫奇怪看着他。
“没了啊!”胡亮理直气壮地道。
“不是,一首歌儿就两句啊?”程宫都傻眼了。
“那哪儿能呢?”胡亮像是看傻子一样看他,“是我就写了两句。”
“不是,我还在京都就告诉你赶紧写歌,一个礼拜你就写了两句?”程宫瞪大眼睛。
“快了慢了?”胡亮懵懂问道。
所有人齐齐翻了个白眼。
“我特么上辈子炸了多少个敬老院才遇到你这个玩意儿!”程宫恼火骂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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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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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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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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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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