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的上午,吴岚就坐上了杨谦和戴羽妮开过来接她的车,一起前往猫乐堂livehouse,观看杨谦他们的第一次排练。
吴岚不是没看过livehouse,她好歹也是娱乐圈的人,以前在京城工作的时候,也会跟朋友约着去看一些现场的表演。
在她看来,livehouse就是缩小版的演唱会,环境有点像录节目的演播厅那种封闭的感觉,但乐队、歌手的表演,就是演唱会那样的形式,现场的氛围也比较热闹。
不过,吴岚对地下乐队兴趣不大!
虽然现在有些网综开始推这些乐队,也让他们有了一些名气,但吴岚感觉这些乐队值得一听的歌曲就那么几首,其他的作品杂乱不堪,听不下去。
偶像团体何尝不是这样,只不过他们可能更加注重舞台效果,更加注重综艺感,再加上俊男靓女的吸引力,这样还是能收割很多小孩追星的钱。
吴岚在以前带那些男团、女团出身的年轻人时候,就反其道而行,像苏微,吴岚就让她去演戏,尽量走传统的艺人路线,这样反而能够从让人眼花缭乱的男团女团偶像明星中脱颖而出。
扯得有点远了,吴岚愿意来看杨谦livehouse表演的排练,当然不是因为她对地下乐队有了新的改观,而是因为杨谦昨天给她展示了他的那些作品。
实在是太让人惊艳了!
吴岚除了惊讶于杨谦居然是《再见》的创作者以外,更加不敢相信的是杨谦除了《再见》还创作了这么多首歌。
尽管吴岚看到的,还只是杨谦对外演唱,有视频、音频记录的那些,可是那些已经足以让她意料到自己这次面对的两个“小歌手”非比寻常了!
杨谦惊才绝艳,戴羽妮唱得也不错。
吴岚吃完饭,回去酒店,自己做功课,统计杨谦表演过的那些歌时候,也听了戴羽妮唱的《夏天的风》、《想把我唱给你听》。
当然,她最喜欢戴羽妮的还是那首《当你老了》!
昨晚做完功课后,吴岚就只剩下一个强烈的念头——我要留下来!
吴岚不知道杨谦以后还能不能继续佳作不断,但就目前已经听到的这些歌,吴岚就觉得杨谦已经超越了娱乐圈里百分之八十甚至百分之九十的歌手!
就算杨谦不继续写歌了,这些作品,也足够他唱一辈子。
更何况,以杨谦目前表现出来的创作水准、创作热情,吴岚不相信他不会继续写歌。
这两个老板都是可塑造之才啊!
吴岚本来有些迷茫的内心变得坚定而且热忱起来,她想要像带苏微那样,带出让整个娱乐圈都为之瞩目的优秀艺人来!
不,苏微还比不上杨谦,吴岚觉得杨谦和戴羽妮以后的发展还要更好,前途一片光明。
所以,吴岚没有回去通州,而是留在魔都,还主动要求过来参观杨谦的现场排练。
……
猫乐堂livehouse一般不提供排练场地的,但谁让戴羽妮的关系够硬呢?m.χIùmЬ.CǒM
虽然在钱方面,猫乐堂的店长不肯松口,但在白天没有什么表演的时间里,他们还是同意让杨谦他们来现场排练。
不过,今天到猫乐堂,却是有一群老朋友在等着戴羽妮。
“你们这么快就到了?咦,Sven,你的头发怎么染回黑色了?”
戴羽妮见到他们,很是兴奋地上前去,跟他们打招呼。
说头发染回黑色的那个Sven不是游戏里的那个流浪剑客,她其实是一位短头发、涂着眼影,有点烟熏妆风格的女生!
“我都本来想退圈,回去好好做点小生意了,结果被妮爷你拉了回来。”
那位叫Sven的女生跟戴羽妮拥抱了一下,两个人都不像女生,反而还很爷们地拍了拍对方的后背。
“先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个是我的男朋友,也是你们都知道的……”
没等戴羽妮介绍,这四个刚才还在摆弄乐器的乐手们都笑了起来。
“知道,杨老师嘛!久仰、久仰!”
一个刚才坐在架子鼓前面的、胖胖的男生笑呵呵地伸出手来。
“你好!”
杨谦跟对方握了握手。
但胖胖的男生还冲他数了数大拇指,挤眉弄眼的。
不知道他是在说杨谦写歌很厉害,还是在赞叹杨谦征服了妮爷。
应该是后者,因为妮爷可是大家公认的魔都摇滚圈第一美女,引无数英雄竞折腰的那种,但她也是一个棘手的红玫瑰,无数人追,也无数人折戟而归。
“这是焦海龙,以前我乐队的鼓手。”
戴羽妮介绍了一下吴岚之后,就开始介绍起了这四个乐手。
跟杨谦主动握手的是焦海龙,这个名字杨谦有印象,之前余音町的经理陆煜东介绍过,杨谦还记得他去了一支叫什么马西莫西的乐队,名字很有意思。
“这是冯思雯,我们都叫她Sven,以前我乐队的贝斯手。”
冯思雯,原来是她。
杨谦也记得,那个去了森林公约,结果乐队解散了的女生。
幸好她有英文名字,戴羽妮不用叫她雯雯,不然就跟戴羽妮的舍友张小雯的昵称冲突了。
剩下两个人,分别是吉他手童宁、键盘手钟毅。
不要觉得杨谦会弹吉他,就不需要吉他手了,实际上一支正规的乐队,都是有两个吉他手,一个负责和弦,一个负责主音,这样现场的音乐呈现就会更加完整。
“有钟毅在,我就可以专心唱歌,不用去弹键盘了!”
戴羽妮很满意地能够看到自己乐队的乐手们重聚。
虽然这次,除了冯思雯是重新回到她身边,预计会加盟谦语传媒,其他人却都还在其他的乐队,只是临时来帮忙的。
但戴羽妮跟杨谦商量过,有机会还是希望把他们都拉回来,毕竟杨谦以后还有很多表演,有熟悉的乐手帮忙,现场肯定会好很多。
而且,戴羽妮也不是自夸自耀,她之前三年花了两百万玩乐队,钱不是白花的,这些乐手技术都很不错。
就好像冯思雯和焦海龙,这两个可是陆煜东夸奖过的乐手,很多人都想招揽的。
当然,这次暂时先作为一次磨合尝试,看看他们能不能适应杨谦的风格。
“我们现在开始排练吧?之前我让羽妮发给你们的谱子都看了吗?我们先来试一首你们最熟悉的摇滚好不好?这首歌我打算作为这次表演的压轴。”
杨谦也抱起了他带来了魔都的戴羽妮给他买的吉他,跟着已经就位的乐手们商量起来。
“他还会唱摇滚?不是,他还会写摇滚的歌?”
吴岚和戴羽妮站在台下,相比起台上,台下更加空旷,但这会儿,吴岚已经惊讶得嘴巴张开着,忍不住问起了戴羽妮。
她昨天做的功课里面,杨谦是没有写过摇滚类歌曲的啊!
吴岚不知道的是,她做的功课还只是十二月前的杨谦,十二月以后的杨谦她都根本没办法在网上找到其他的表演资料!
杨谦何止是会写摇滚?
他还会写军旅歌曲,还会写R&B!
“会啊,他什么曲风都会写,这次摇滚算是第一次尝试,但我觉得写得也很好!”
戴羽妮有些骄傲地点了点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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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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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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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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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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