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歌迷戴羽妮杨谦>第673章 给女儿唱的歌
  “好一句‘我喜欢这样跟着你,随便你带我到哪里’,好一句‘我喜欢你爱我的心’,无时不在诉说着你的‘承诺言语’!听着二位的歌,我仿佛在看到你们在月下的海誓山盟,仿佛......”

  司仪子叶继续串场,而在这个时候,因为戴羽妮的出场表演太过震撼而被大家忘记了的新娘父亲,戴振宏却悄然出现在了很多人都没有留意的侧面角落。

  当然,他并不是自己一个人,戴羽妮带着人手已经迅速地跟了过去,有人负责帮戴振宏整理头发,有人负责给他递去已经调试好的麦克风,还有专门的摄影师一直在跟拍着。

  “虽然郎才女貌,佳偶天成,我想新郎杨谦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去牵起新娘的手了,但还请你们稍微留步,因为此时,还有一位新娘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给新娘准备了一份惊喜!让我们一起用掌声,来欢迎新娘戴羽妮的父亲——戴振宏先生的出场!”

  司仪子叶高声说着,手掌再次指了出去,指向了新的一道聚光灯照耀着的角落。

  所有人都齐齐转身,一边热烈的鼓掌,一边张望着戴振宏的方向。

  其中,也包括戴羽妮!

  她其实一直很好奇,也很期待着父亲的出场,因为杨谦虽然告诉过她,老丈人跟他偷偷地准备了一个小节目,但为了能给她留下一份惊喜,杨谦对这个节目一直守口如瓶。

  戴羽妮不用猜都知道父亲要唱歌了,但戴振宏从来没有在女儿面前练过那首歌!

  所以,会是一首什么样的歌呢?

  婚礼现场一角的聚光灯照耀下,戴振宏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花白的鬓发早已经染黑,而且金丝的眼镜也戴在鼻梁上,看上去特别儒雅。

  但毕竟是超大型集团企业公司的掌舵人,戴振宏的眼神依旧锐利,尽管隔着金丝的眼睛,那看起来也是有着一种让人说不出来的威严!琇書網

  “这就是妮爷的爸爸吗?”

  “好有气质啊!”

  “难怪戴羽妮这么漂亮,原来基因就很好!”

  宾客中不少没亲眼见过戴羽妮父亲的人已经情不自禁地赞叹起来。

  不过,这时候,舞台上的乐队又开始弹奏起来。

  老丈人出场也是要唱歌吗?

  宾客们纷纷感叹起来,难怪说要把婚礼开成演唱会,原来真的是要用唱歌的方式,把整个婚礼流程串联起来!

  其实,负责弹奏的只有吉他手童宁一个人,原因是要保证旋律的干净、美好,这首歌如果混入其他乐器就有点不太合适了。

  当然,要不是杨谦要去当新郎,可能这首歌都会由他亲自给老戴同志伴奏,让他来去配合老戴同志的节奏。

  没办法,老戴同志虽然喜欢听歌,是一个乐迷,但他毕竟没有经过训练,爱好是无法支撑起一个完美的表演的。

  杨谦也拿老丈人没办法,老戴同志工作繁忙,又不可能被他盯着训练。

  他只能是嘱咐对方有空了就多练练,争取能把调唱准了。

  但练归练,老戴同志现场能唱得怎么样,杨谦还是一点底都没有的。

  “亲亲我的宝贝,

  我要越过高山......”(注1)

  第一句唱出来的时候,杨谦稍微松了一口气。

  还可以,进的时机刚好!

  尽管老戴同志唱得还是比较一般,跟大多数普通人一样,尾音拖沓,咬字也独具一格,反正不是杨谦教他的那种断句、停顿、换气的办法。

  不过话又说回来,用专业歌手的标准去要求一个年近六旬的老父亲,还是有点不合适。

  如果从普通人的角度来看,戴振宏唱得还是很不错的!

  “哇,妮爷她爸爸声音也很好听啊!感觉特别洪亮!”

  “特别有气质,那个歌唱得,感觉就像是黑涩会老大一样!”

  “但很深情啊,听第一句就好想哭,如果我结婚时候,我爸爸也这样唱给我,我肯定哭死!”

  等候在外场的姐妹团就议论纷纷。

  “亲亲的我的宝贝,

  我要越过海洋,

  寻找那已失踪的彩虹,

  抓住瞬间失踪的流星......”

  戴羽妮同样也这样觉得,父亲已经很努力在唱了,而且一句句都唱到了她的心里。

  要知道,这首歌可是原本由周华健老师为刚刚出生的孩子自创自唱的!

  在戴羽妮听来,暂且不说杨谦写这首歌是模仿的老丈人的视角,还是他为自己还未出生的孩子创作的,至少在现在,戴羽妮想到的就是自己小的时候,父亲牵着手,教自己咿呀学步的一幕幕!

  “我要飞到无尽的夜空,

  摘颗星星作你的玩具,

  我要亲手触摸那月亮,

  还在上面写你的名字!”

  听到这一句,本来还在努力压抑自己的眼泪,还在努力地笑着的戴羽妮实在是忍不住了,她抬起手掌,捂住嘴巴,泪水夺眶而出。

  泪眼婆娑里,戴羽妮看到父亲正一只手拿着麦克风,一只手摇着手唱“呼啦啦啦呼啦啦”!

  这样的动作,真的好像父亲在拿着各种各样的玩具在哄还是小宝宝的自己开心的样子。

  根本控制不住啊!

  戴羽妮直接哭得稀里哗啦的,努力维持的笑容都停不住了。

  幸好,今天化妆师给她上的是防水的妆,至少这一哭不至于把眼影都哭花了。

  但她这一哭,原本其他看得就很感动的女宾客们也纷纷擦起了眼泪。

  谁没有疼爱自己的父亲呢?

  这会儿听到这些歌词,她们的眼前仿佛也出现了父亲的身影,出现了他送自己出嫁时候不舍的模样。

  曾经还是爸爸的小棉袄,自己现在却远嫁他乡。

  曾经在父亲膝下跑来跑去、惹他开心惹他生气的小宝贝,现在却很少能够回家看望他老人家。

  想到这儿,谁能不泪如雨下呢?

  (注1:《亲亲我的宝贝》,这是周华健亲自作词作曲、亲自演唱的歌曲。当然,大家都知道,这首歌是唱给孩子的。所以,事实上,这首歌也是1989年的时候,周华健老师的妻子怀孕,他就开始准备为孩子写一首歌,曲子是怀孕期间写的,但中间一直没能把歌词写出来,直到孩子出生后,忽然他灵感迸发,歌词就一个字一个字地蹦了出来。非常有爱的一首歌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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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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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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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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