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泰山又称作岱山。
而泰山又称之为五岳之首,所以称之为岱宗。
上面几句,说的是泰山的风景。
泰山的风景怎么样呢?
哪怕走出了齐鲁大地,依然能看到泰山青色的峰顶。
不过。
这首诗最为重要的是最后一句。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当你走到泰山之颠时,你会就发现,原来所有山在他面前,也变得无比的渺小了。
这当然只是字面意思。
但如果你联系上泰山的背景,伱就会发现,这首诗,简直就是为泰山量身定做。
“这首诗写得好,看来这个杜甫还算是有点才华。”
“就光这一首诗,杜甫就比一般的诗人强了。”
“我觉得,泰山是不是应该下场给钱了。”
“噗嗤……”
不得不说。
这首诗当真是完美的契合泰山。
此前还在考虑的泰山景区管委会这一边。
当看到这一首诗之时,亦是内心有一些激动。
是的。
如果说之前,他们还想考虑一下。
毕竟这样的一笔推广费用,实在是太大太大了。
可是。
当看到这一首诗之后,反而更刺激到了他们。
原本的泰山就是五岳之首。
此时。
如果再加上这一首诗。
那么泰山可不仅仅只是五岳之首,他恐怕会成为天下所有名山之首。
为什么呢?
就因为这一首诗。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只要来到泰山,你就会发现,其他的山根本没得与泰山相比。
虽然这说得有些夸张。
可现实当中各个名山大川竞争很激烈。
如果论风景美丽程度,论大气……黄山,庐山,在景色这一块都超过泰山。
所以在很多时候,不少人前往各地游玩,首先也会考虑庐山,黄山……这一些名山。
泰山虽然会考虑,但与他们相比,并没有太大的优势。
可如果加上这一首诗,那优势就大了。
“各位,大家觉得,5000万的推广费,我们给还是不给?”
“郑总,好像不是5000万,而是1亿了。”
“我……”
郑荣光一拍脑袋。
他差点都忘了这事。
可现在。
他却变得无比的头痛了。
这给也不是,不给也不是。
……
不过。
陈凡才没有考虑他们纠结与不纠结。
这首杜甫的《望岳》虽然不错。
但如果杜甫仅仅只是这一首《望岳》,那他就不是杜甫了。
陈凡继续说道:“应该来说,年轻时候的杜甫还是受到了李白的影响。所以,年轻时候的杜甫稍稍有一些李白的狂气,甚至是傲气。但是,十年在长安没有谋求到一官半职,早就将他的狂气,傲气给磨平了。此时接收到兵曹参军这个官位,虽然品阶也低,但好歹能养活自己。而且,也算是谋到了一官半职。几個月之后,杜甫便打算回家将妻子儿子接到京城。”
“而在他从京城赶往奉县的时候,他目睹了盛世繁华背后的衰败。杜甫刚回到家门,就听到一阵阵的哭泣声。进走一看,原来是自己的小儿子饿死了。此时的杜甫悲痛交加,某一天晚上,杜甫拿起笔,写下了《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诗中记录了杜甫长安十年时间的感受,以及从京城回到家里的沿途见闻。”
【杜陵有布衣,老大意转拙。
许身一何愚,窃比稷与契。
居然成濩落,白首甘契阔。
盖棺事则已,此志常觊豁。
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
取笑同学翁,浩歌弥激烈。】
这说的是杜陵有这么一个布衣,年龄越大,反而越是不合时宜。m.χIùmЬ.CǒM
这当然说的是杜甫自己。
他对于自己的要求很高,要向唐朝时两位知名大臣看齐。
可是这种想法并不怎么样,弄得到处碰壁,头发都白了,但还是执意如此。
大概有一天死了,或许才不会这么做。
同学们都笑他,但反而激起了他的傲气,更是埋头苦干。
“这是叙事诗?”
“好像是,感觉有一点白居易的味道。”
“千万别这么说,诗魔白居易可不是一般人能够相比较的。”
不少人看着屏幕上浮现的诗句。
在他们眼里。
白居易可以说是大唐最为巅峰的存在。
这位叫杜甫的虽然也有些才华,但这点才华完全不能与白居易相比。
但陈凡没有解释,而是继续念道。
【天衢阴峥嵘,客子中夜发。
霜严衣带断,指直不得结。
凌晨过骊山,御榻在嵽嵲。
蚩尤塞寒空,蹴蹋崖谷滑。
瑶池气郁律,羽林相摩戛。
君臣留欢娱,乐动殷胶葛。
赐浴皆长缨,与宴非短褐。
彤庭所分帛,本自寒女出。
鞭挞其夫家,聚敛贡城阙。】
陈凡一边念。
舞台上饰演杜甫的演员此时已经开始往前赶路。
杜甫一个人孤零零的,此时天气已经结霜。
轻轻拍打身上的寒霜,不想将衣带给拍断了,想结上他,手指却冻得僵硬。
天麻林亮的时候,杜甫来到了骊山脚下。
华清宫就是建在这个地方。
只看到华清宫就像仙境一般,那么的美丽。
羽林军驻扎在那里,一时乐声大作,皇帝与大臣在奏乐享受。
参加宴会的都是那些达官显贵,绝对没有平民老百姓。
过了一会,这一些达官显贵被分到了很多的绸帛,可是他们不知道,这一些绸帛都出至寒门的老百姓。
另一边。
舞台上。
他们的公公与丈夫被官员拿着鞭子抽打,一匹匹,一车又一车的送到京城。
“我的天,这是大唐盛世?”
“是的,你没有看错,这就是盛世。只不过,大唐盛世虽然繁华,但却是建立在牺牲无数老百姓的基础之上的繁华。”
看着舞台上那些拿着鞭子不时抽打老百姓的官员,一众看客就像扎了一针似的,无比的刺痛。
他们感觉眼前的盛世与他们想像中的盛世好像不一样。
大唐,不是千古风流,不是万邦来朝吗?
怎么会这样。
可是。
现实却让他们看到了盛世之下他们不曾看到的一面。
【中堂有神仙,烟雾蒙玉质。
煖客貂鼠裘,悲管逐清瑟。
劝客驼蹄羹,霜橙压香橘。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荣枯咫尺异,惆怅难再述。】
舞中上的表演仍在继续。
华清宫里有仙人在起舞,他是那么的让人沉醉其中。
这一些人穿着的是貂鼠皮袄,吃着的是驼蹄羹汤,香橙、金橘……这一些美食京城里是没有的。
他们都来自千里之外的南方,被人一大车一大车送过来。
闻到了没有?
那是大富人家酒肉的香味。
可是……
在这一些香味之下的大路上,却有那些被冻死与被饿死人的尸骨。
这才相隔多少步啊,这就造成了两个绝然不同的世界。
一个是在天堂,一个就像地狱。
“不行了,我不敢看这样的场面。”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简直是太讽刺了。”
“从这来看,杜甫这一首诗的深度,未必比白居易低。”
“嗯。”
不少看客已经眼圈泛红。
特别是看到镜头里面旁边是歌舞升平,大酒大肉。
几步之外的大路上,却冻死与饿死无数的老百姓。
这样的对比,简直让人接受不了。
但……
这就是现实。
不但这是现实。
连杜甫自己的小儿子都被饿死了。
所以。
当看到这一切,陈凡又念了起来。
【入门闻号咷,幼子饿已卒。
吾宁舍一哀,里巷亦呜咽。
所愧为人父,无食致夭折。
岂知秋禾登,贫窭有仓卒。
生常免租税,名不隶征伐。
抚迹犹酸辛,平人固骚屑。
默思失业徒,因念远戍卒。
忧端齐终南,澒洞不可掇。】
今年的秋收其实还不错,但穷苦人家仍然弄不到吃的。
杜甫好歹是个官,有一些特权,不需要交赋税,也不需要服兵役。
但哪怕如此,还免不了这样的悲剧发生。
杜甫都这样,那些平民老百姓的生活就更惨了。
……
这首诗总共为500字。
所以,这首诗的名字又叫做《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
虽然是一个大长篇。
但关于大唐,关于盛世,关于那些你看不到的现实世界,却让无数观众内心隐隐作痛。
陈凡一口气念完,叹了一口气,然后再次说道:“这首诗作于755年的十一月,也恰好是在这个月,安禄山举兵造反,安史之乱正式爆发。但因为此时杜甫还在长安,所以安史之乱造反的消息还没有传过来。可就算是没有传过来,杜甫仍然记录下了盛世大唐潜在的危机。从诗中可以看到,就算是没有安史之乱,以当时大唐的情况,其实已经在走下坡路,大唐再也回不到昔日的盛唐。”
这就是杜甫。
如果说年轻时候的杜甫还拿李白当偶像。
如果说年轻时候的杜甫还有一些心高气傲,甚至从他写的诗都有飘到天上的感觉。
而中年之后的杜甫,风格却与年轻时候完全不一样了。
在他眼里。
已经没有什么仙人,也没有什么周游世界,更没有什么仙丹妙术。
有的只是现实
有的只是生活。
有的只是家园。
“兄弟们,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什么感觉?”
“我感觉白居易可能地位不保,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我是不是神经错乱了?”
“我感觉你很冷静。另外,不是你有这种感觉,我也有这种感觉!!!”
无数观众盯着杜甫。
冥冥中一个声音响起,或许有一位比之白居易还要伟大的诗人,就要诞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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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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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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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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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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