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这些金银首饰和玉石,都能将一个圆形的饼干盒装满。

  就算林悦不懂这一块,她也知道这一盒东西的价值,不比那些现钱的价值低,这还是以这个时代来算的。

  若是存到10年后再出手,那价值就更高了。

  林悦眼下也只能存着,反正她是不敢出手的,那伙在黑市上混的家伙,丢了这么一大笔钱财,必然会回头找她。

  她虽做了伪装,但不是万无一失的。

  更不敢随意出手,就算卖到委托店,也有可能被人顺藤摸瓜,查到自己身上。

  所以,林悦决定苟起来。

  她从来不相信自己的运气,她要真运气好,也不能穿不过。

  去黑市三趟,除了第1次顺利外,第2次扑空,第3次遇到黑布袋。

  她要不是有个空间把黑布袋收起来,当时就会被公安抓进去吃牢饭,因为瓜田李下解释不清。

  她不把黑布袋上缴派出所,也是同样的道理。

  能苟就绝不暴露。

  苟得很开心的林悦,此刻走进了县里供销社,确切的说是百货大楼。

  镇上的供销社与之相比就是个弟弟,小弟弟。

  今天是周末,楼里人头攒动,很是热闹,各个柜台的售货员一如既往的傲气。

  不过林悦穿得比女售货员们还时髦,皮肤又白,看起来身份不简单。

  售货员们收敛了傲气,很客气地收了钱票交付商品。

  凤凰牌的自行车,收音机,她还奶糖、糕点等吃食,又买了一些棉布和灯芯绒的布料,后者高档布料,不需要布票,但价钱是棉布的好几倍。

  家里三个娃,每个月个头都有变化,多少布料都是不够的。

  最后,是一床新棉被。

  其他东西趁人不注意都收进空间里,留在外头的就是自行车和棉被,棉被用块布包着捆在后车座上。

  然后,在春日的阳光下,迎着开始回暖的春风,林悦欢快地蹬着车轮子在街道上穿行,收获一片艳羡的目光。

  她的心情,就跟横杠上的金色的大凤凰一般,闪亮愉悦!m.χIùmЬ.CǒM

  不过南方的天气,变脸也快,下午就阴了。

  骑车到家的林悦,心情也跟着天气一般,晴转阴。

  原因便是她从韩常林手里拿到了“家书”,挺厚的一份家书。

  她的嘴角勾了一下,是这些日子过得太“精彩”了,她都快忘了书里那些情节。

  按照那本书的内容,确切的说,是按照韩卫国韩利民两反派的回忆追叙,他们娘在他们爹退伍回来后没多久,就到了城里的来信。

  书中有句原话是“正是这封从沪市寄来的信,点燃了韩家内部的战火,兄弟俩的命运齿轮开始转动”。

  林悦拿着信,低头对上大娃二娃澄澈又懵懂的眼神,立刻在心底将那命运齿轮踢飞。

  转头冲着韩常林,一指后车座上的棉被:“那是给你新买的,今晚上你就不用缩在炕角了,可以回你自己的屋子了。”

  韩常林:“……”

  没错,林悦心情不好,就把郁气发泄到韩常林身上,谁叫他收信的?

  “爹,我帮你搬枕头。”大娃说道。

  “蝈蝈,窝帮你。”二娃追上去。

  二娃是个小机灵,察觉娘不太高兴,就只把他爹留下了,连叫他兴奋的漂亮自行车也不看了。

  被抛下了韩常林,打量了眼林悦的神色,又看了一眼她手里的家书,斟酌着问道:“你跟娘家的关系不大好?”

  中午的时候,刁福明是有两条腿走出这院子的,因为他用他的理解解释“清楚”了两次送信产生的误会,其中就涉及到林悦和家里的关系。

  刁福明毕竟是个知青,事关两条腿的安全,他绞尽脑汁用合适的词汇表达出了林悦与娘家不和的信息,以及姐妹之间的“误会”。

  当然,用在他心上人的词汇,自然是美好的。用在林悦身上的词汇,当着人丈夫的面,,还是能打断他腿的韩队长面前,他半句难听的话也不敢说,只说了一个“性子要强”。

  韩常林骤然发现,他对妻子的了解太少。

  对于刁福明的话,他有自己的判断,也想听听林悦的说法。

  听到韩常林的问题,林悦白了他一眼:“这不明摆着的吗?我都嫁到你们韩家五六年了,你见我娘家何时来过人,寄过东西?”

  丢下这话,林悦拿着信,又从车筐里提下一个装满东西的篮子(这篮子是她临近村子才拿出来的),进了东屋。

  先看了炕上的三娃,三娃已经会爬了,咿咿呀呀地爬向她。

  闻着三娃身上的奶香,林悦心情好了一些,将他抱到怀里,也立刻警告他:“不许咬娘的手指头,不许抓娘的头发。”

  听到她的话,三娃咿呀的一声,肉乎乎的小手从她的发辫上落下,又冲她露出一个无齿的笑,嘴角流淌下一丝可疑的液体。

  林悦冲小奶娃哼了一下,拿帕子给他擦了口水,然后交给了搬完了枕头从西屋回来的大娃。

  见大娃想说话,林悦摆手:“先让娘看看信。”

  大娃立刻闭紧小嘴,连连点头。

  跟进来的二娃,瞅了一眼桌上的篮子,也没敢动手,转身跑出去玩了,他要去看自行车!

  横梁上的大凤凰好漂亮呀。

  林悦没管二娃,她拆开了信封,抽出信纸,啧啧,有四五张呢。

  一看那字迹便知道是林兰芝写的。

  表面看挺娟秀雅致的,信纸都带着淡淡的香气,这是故意炫耀吧。

  可惜林悦不是原主,她不会生气,还闻了闻,确认是茉莉花香。

  啧了一声,她开始看信。

  信里,林兰芝喊她姐姐,又问候了三个侄子,然后开始讲述两人之间的“姐妹情深”,从三四岁的事一直说到原主下乡离别那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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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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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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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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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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