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临并未理会这位女侠的异样目光,开口说道。
他毕竟是在当值上班时间内,也不好离岗太久,万一被逮住难免会招惹麻烦。
因此,吃过午饭后没多久,沈临收拾妥当准备出门。
“等等……”
身后的柳絮突然开口喊住了他。
沈临停下脚步:“嗯?怎么了?”
柳絮面露一丝犹豫,欲言又止。
清冷的脸庞上浮现起一丝不自然,犹豫再三,却还是没有开口。
“没事了。”
沈临:“?”
这位女侠怎么了?
怎么突然变的腼腆起来?
“你有什么事吗?”
“没事!”
柳絮转过身子,没有再去看沈临,摇头。
“……”
她分明就是一副有事的模样,却偏偏不说……真奇怪!
不过,既然她不说,沈临也没有放在心上。别好了腰间的佩刀,转身出门。
等到沈临离开之后,房间内的柳絮看了一眼门口,又低头瞥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衣服。
半响后,一声轻微的叹息。
……
街头。
离家之后,沈临很快出了城。
城外,依旧热闹!
连续两日的命案,引起了清水县附近的百姓的恐慌。但同时,也吸引了不少好事者不怕死的百姓围观。
他们甚至跟着衙门捕快搜捕着凶手的下落,一副誓不抓到凶手不罢休的架势。
不得不说,这帮人太闲了,也安逸太久了!琇書網
比沈临这个官府衙门的人更上心。
因此,在大家都忙着找凶手时,沈临倒是轻松自在。
他在城外转了一圈,没见到许平安的身影,这小子不会还在春风苑吧?
随后没过多久,沈临从城外雇了辆马车缓缓离开清水县城。
……
距离清水县城外十几里路程,有个小渔村
沈临下了马车后,走进小渔村内。
小渔村并不大,依山傍水,与世无争。这里的多数村民祖辈住在这里,靠打渔为生。
进入小渔村,沿途遇见不少村民,都热情的跟沈临打着招呼。
“沈捕快,好久不见啊!”
“是啊,好久不见!”
“沈捕快,可有段时间没见到你了,又来看渺渺吗?”
“对啊!”
“沈捕,晚上留下来我家吃饭啊!”
“好嘞!”
“……”
一路走来,渔村里的村民都热情的跟沈临打着招呼。
显然,他们都跟沈临很熟识。
跟村民热情寒暄一番后,沈临来到了靠近海边的一处民居旁。
敲了敲门。
没有回应。
透过窗户,隐约能看到屋子内空无一人。
不在家吗?
就在这时,身后不远处传来了个清脆银铃般的声音。
“沈临哥哥?!”
沈临回头,视线中不远处的海边,出现了一位妙龄少女的身影。
一位约莫十五六岁的少女。
少女生得一张纯净无暇,清醒脱俗的脸蛋,粉脸不施粉黛。略有几分少女的稚嫩,如少女初成长那般青涩。
少女身材高挑,初具规模的玲珑身段身着一袭浅色长裙。一副村姑般的打扮,却显得格外俏皮可爱。
此刻,她正赤脚踩在海滩上,一手提着鞋,另一只手提着裙摆,正一路小跑朝着沈临而来。
裙摆之下,依稀可见少女修长白皙的小腿,身后的海滩上,被踩出一个个精致的小脚丫。
不多时,少女跑到了沈临跟前。
微微喘着粗气,凑近看,少女的容貌愈发精致,如同即将成熟的水蜜桃般。
一双仿佛会说话的大眼睛,柔软饱满的红唇,娇俏的高鼻秀秀气气地生在那美丽白嫩的绝色脸蛋上。
脸蛋微微红扑,呼吸略急促,但她的脸上却洋溢着喜悦的笑容。
“沈哥哥,你怎么来了呀?”
瞧着眼前的少女,沈临眼眸中浮现一丝溺爱神色:“对啊,趁着没事就过来看看你和林叔。怎么,林叔不在家吗?”
“我爹跟着村里的人出海去啦!”
少女耸了耸娇小挺拔的鼻子,解释道。
“原来如此!”
沈临微微点头:“那你刚才去哪了?”
“我去学堂那边转了一圈,没什么事就回来啦,正好看到沈临哥哥你来了,好巧呀!”
少女眼睛眯成月牙儿湾,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笑容。
“沈临哥哥,你都好久没来看我了!”
“咳,我这不是忙吗?”
沈临轻笑一声,伸手摸了摸她的小脑袋,感慨道“一段时间不见,你又长高了!”
“那可不!”
少女略微傲娇的扬起了精致的下巴:“爹爹都说了,我已经长大啦,是大姑娘了呢!”
“是啊,渺渺现在都已经是大姑娘了!”
沈临望着眼前的少女,眼神中思绪感慨万千。
一眨眼,快三年了啊!
昔日那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姑娘,如今已经长的亭亭玉立,含苞待放了。
“对了,沈临哥哥你跟我来一下!”
少女似乎想到了什么,拉着沈临的手就要往外跑。
“别急,你先把鞋穿上,当心刺着脚!”
沈临低头看了一眼,发现这小妮子连鞋都没穿,光着脚丫踩在海滩上,沾了一脚的泥沙。
少女这才嘿嘿一笑,来到一旁屋檐下的水缸,舀起一勺水,一只手提起裙摆,一边冲洗着脚上的泥沙。
裙摆之下,少女修长白皙的小腿暴露在空气中,脚丫小巧可爱,光滑细腻,晶莹剔透,隐约能看见那雪白肌肤下的细细血管。
瞧见这一幕,沈临突然觉得……这妮子,多少有点不把他当外人了。
不过……
这妮子真的长大了啊!
视线缓缓从少女那修长白皙的小腿上转移开,看向不远处的海边。
两年半前的记忆,逐渐浮上心头。
眼前的这位少女,名叫林渺渺。从小在渔村长大,与她的父亲相依为命。
她的父亲便是沈临口中所称呼的林叔,是这小渔村的村民,靠出海打渔为生。
两年多前,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林渺渺在海滩边发现了沈临。
那时的沈临正好被海浪冲到了沙滩上,被林渺渺发现,喊来了她爹。
林叔请来了村里唯一会看病的大夫,救活了沈临……当然,或许也根本不需要救。
沈临醒来的时候,莫名其妙来到了这个世界!
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从何而来,为什么会出现在海边……
这一切都是迷。
是这对父女收留了他,给了初到这里的沈临一个家。
在小渔村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沈临去了清水县城,机缘巧合下成了清水县城的一名捕快。
这一干,就是两年半!
两年半的时间里,沈临时常会回到小渔村,给林叔他们父女带一些生活用品或必需品之类的东西。
小渔村交通不便,与世隔绝,进城一趟并不容易。
而靠着赶海打渔为生的村民,生活也富裕不到哪去。为感激他们父女的救命之恩,沈临几年来也时常救济帮衬着这对父女。
而林渺渺,他也从两年多前的那个小姑娘,看着逐渐长成了大姑娘。
不过,在沈临的记忆里,她依旧始终是那个善良活波乐观的小姑娘。
凝望着远处海边,沈临微微低垂眼睛。
时至今日,他依旧不知道自己是谁?从何而来?
不过,这些似乎也并不重要。
他并不在乎。
“嘿,沈临哥哥?!”
耳边传来少女清脆动听的声音,将沈临思绪拉了回来。
“发什么呆呢?”
林渺渺伸手在沈临眼前晃了晃:“我好啦!”
沈临这才发现,她已经穿好了鞋袜,俏生生站在沈临面前。双手背后,脸上浮现几分俏皮小得意的神色。
没等沈临开口,林渺渺便拉着沈临的手往外跑。
“对了,沈临哥哥你快跟我来,我有个好东西要给你看……”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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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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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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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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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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