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一出,顿时吸引了周围街头不少行人的目光。
原本还在跟沈临兴冲冲讲着江湖事迹的许平安,当即起身回头。
不远处,一个农夫模样的人正从街道上连滚带爬跑来。
他神色惊恐,看到沈临和许平安时,宛如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慌乱的指着身后:“官,官爷,城,城外,杀人了……”
“什么?!”
许平安一惊,紧接着眼神中便浮现起一丝兴奋:“沈哥,走,快去看看!”
新鲜啊!
清水县多少年没有出过人命案子了?!
听到有命案,许平安的眼睛都开始冒精光了!
与沈临的咸鱼态度不同,许平安才到衙门一年不到的时间,还是一位对生活和未来充满了期待的韭……年轻人。
平日里勤勤恳恳,尽心尽力,性格豪爽又爱打抱不平。
他最大的理想是破几件大案子,能被朝廷赏赐,加入天底下所有捕快都梦寐以求的奉天司。
当然,这个所有捕快行列中并不包括沈临。
因此在听到城外发生了命案时,许平安连面都顾不得吃完,率先迫不及待往城外跑!
平日里沈临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在摸鱼混日子,但听到城外出了命案,也意识到事情不简单。狼吞虎咽下最后一口面。
“老板,钱下次一起结给你!”
拿剑起身,跟了出去。
“好嘞!”
摊主老板笑呵呵的点头,并不担心两人会赖账。
在这边做生意的人基本上都知道,沈捕和许捕的从来不拿百姓的一针一线,平日里也对大家多有照顾。
因此,两人在城中不少百姓眼里名声还算不错。
……
城外!
当沈临赶到时,瞧见许平安正蹲在城外不远处的一条小路上。
沈临刚靠近,便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
一个中年男子正躺倒在血泊中,俨然已经没了气息。
“凶手呢?”
“不知道!”
许平安摇了摇头,目光警惕的看了一眼四周:“我刚赶到,就只看到了这具尸体,已经断气了,凶手不知去向……”
沈临目光落在地上的尸首上,是一位陌生的中年男子,面色沧桑黝黑。当注意到尸首脖子上的伤口时,他眼神猛然一凝。
一剑封喉!
“快看,这里有其他人的血迹和脚印!!”
这时,一旁的许平安发现了什么,兴奋开口。
沈临回头,看到了一旁不远处凌乱的灌木丛附近出现了血迹和脚印。
“这血迹……”
许平安眼眸再度浮现兴奋之色:“凶手多半已经受伤了,他跑不远的……走,我们追!”
而沈临则是拉住了他,冷静道:“凶手实力不容小觑,你我二人恐怕对付不了,还是先回去禀报县令大人吧。”
“来不及了,等禀报县令大人再来抓,凶手早跑了!”
破案的机会就在眼前,要是能抓住杀人凶手,升职加薪指日可待。
清水县都多久没出现过这样的大案子了?
许平安自然不会放弃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要不你先去禀报,我去抓凶手也行!”
说罢,许平安不顾沈临的阻拦,兴奋的顺着灌木丛凶手留下的血迹和脚印追了出去。
见状,沈临犹豫了一下。
凶手杀人手法干净利落,一剑封喉,必定是武功不俗的高手,极度危险。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回去禀报县令大人,再联合其他捕快共同捉拿凶手。
像许平安这样鲁莽的独自去找凶手,无异于送人头。
想到这,沈临叹了口气,也顾不得禀报了,赶紧追上了许平安的脚步。
两人顺着地面上留下来凌乱的脚步和血迹,很快便在城外一处湖边又发现了一具尸体。
然而,凶手留下的血迹和脚印却在这里消失了。
“人呢?”
许平安持刀,警惕的搜遍了附近,却没有找到凶手半个人影,甚至连一点线索都没有留下。
凶手仿佛像是凭空消失了般,没有留下任何的蛛丝马迹。
“不翼而飞了不成?”
许平安匪夷所思。
沈临扫视了一圈附近,也未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他沉声道:“看来凶手,比我们预想的要厉害的多!”
能够如此干净利落隐藏自己的行踪,对方必定是位极其厉害的高手。
许平安也意识到了这一点:“那,现在怎么办?”
沈临略一沉吟:“凶手既然受了伤,必定跑不远。为今之计唯有赶紧禀报大人,调动其他人一起来搜捕捉拿凶手!”
“也只能这么办了……”
搜遍附近没有找到凶手的许平安,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
倘若他能抓到凶手,功劳便是他和沈哥两人的。
可若是告知了大人,到时候这功劳可能就跟他们俩没多大关系了……
不过眼下这也是唯一的办法,凶手不知去向,若不能尽快捉拿凶手,万一伤及了百姓他担当不了这个大责。
“那我去禀报大人,你看守现场,小心点!”
……
许平安离开后,沈临目光落在地上的这具尸首上。
刚才那个被一剑封喉,现在这个被一剑贯穿了心脏。死法如出一辙,都是被干净利落的解决。
凶手,武功绝对不低!
两个死者都看着陌生,不像是这附近村庄的居民,再看他们身上的着装,应该是一伙的。
这时,沈临又注意到了死者手掌心那厚厚的老茧,分明是习武多年留下来的……
所以……是江湖寻仇?
沈临眯着眼睛,心头有了初步的判断。
江湖有江湖的规矩,江湖的恩怨通常都是自行解决,只要不影响到普通百姓,官府一般并不会干涉。
但这两人如今死在了城外,对百姓造成了恐慌,官府自然不会坐视不理。
但对沈临而言,既然是江湖的恩怨,那就跟他没什么关系了!
他只是个小捕快,每个月拿那点微薄的俸禄,吃饱了没事干去参与江湖恩怨不成?
想到这里,沈临找了个阴凉爽快的树下坐着,静静等着衙门的同僚过来。
就在这时,沈临突然感觉到了不对劲。
空气中多了一丝血腥味。
紧接着,有一滴水落在他胳膊上。
下雨了?
沈临低头看去,只瞧见了胳膊上出现了一抹红。
这是什么?
他下意识抬头。
枝繁叶茂的大树上,阳光透过树叶缝隙洒落。
几片翠绿的树叶之上,沾染的几滴血迹在太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鲜艳。
刺眼!
那是……血迹?
一瞬间,意识到什么的沈临面色骤变,毛骨悚然,便要去拔腰间配剑。
然而……
“咻!”
一声轻鸣响起,伴随着一道寒光。
沈临脖子上一凉,一把冰冷刺骨,锋利无比的剑抵在了他的脖子上。
“不许动,否则杀了你!”
冰冷刺骨的威胁声响起。
沈临身子僵硬在原地。
完了!
大意了!
凶手居然躲在树上,靠着枝繁叶茂的树叶隐藏起来……太卑鄙了!
不过,这个声音怎么有点像女人?
心头疑惑,沈临眼角余光瞥了一眼上方。透过碧绿的树叶之中,看到了一张精致无暇,却冰冷如寒,满是杀意的绝美脸庞。ωωω.χΙυΜЬ.Cǒm
一袭红衣立于他上方树上,一柄银晃的剑穿过树叶遮隐间,正抵在他的脖颈上。
隐约间,沈临的眼角余光瞥到了那红衣裙之下的一抹雪白。
还他娘的,真是个娘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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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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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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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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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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