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霍誉还没有回来。
消息是汪海泉带来的。
今天,汪海泉带着汪平进京,可是城门口查得很严,且,主要是查出城的人,不仅有旗手卫,飞鱼卫,竟然还有几个宫里的太监!
「听说是宫里丢了东西,正在抓偷东西的人。」
明卉蹙起眉头,宫里丢了东西?
丢了什么?
联想到昨天皇后召她进宫的事,明卉脑子里闪过一个非常荒谬的念头。
那颗香丸,该不会是迷香吧。
利用迷香,把人迷晕,然后偷走某件重要东西。
但凡是迷香,多多少少都有些香味,那种无色无味的迷香,明卉没见过,也不会做,或许后世会有,但至少是现在,她没有听说过有这样的方子。
但是如果在迷香里加上龙涎香,那就不同了,龙涎的香气足能掩去任何一种迷香的味道。
可这世上,真有人奢侈到用龙涎配制迷香吗?
明卉的嘴角抽了抽,有钱人的世界她不懂,她手里也没有龙涎,所以她无法感同身受。
这个问题,等她拥有一屋子龙涎香时再考虑吧。
不过,有一点明卉是能确定的。
如果真有人愿意用龙涎香配制迷香,那么他要盗取的东西,一定非比寻常。
明卉觉得自己的见识还是少了一些,前世在西北待得太久,飘泊江湖,远离朝堂,别说是宫里了,就是达官显贵家里的那些事,她也知之甚少。
汪海泉父子来京城,主要是为了生意,顺便给明卉带了不少东西。
端午节快到了,崔娘子包了很多粽子,还有用芝麻酱腌的鸡蛋、挂着白霜的柿饼,保定的柿饼是用磨盘柿子做的,一个有小孩子手掌大小,吃起来特别过瘾,比起西北一口一个的吊柿饼,明卉更喜欢吃这种。
除了这些,汪海泉还带来了大慈阁的酱菜,和整整一瓮的春不老。
明卉一看,就知道这是二太太托汪海泉带来的。
上次二太太在京城时,明卉随口提了一句,想吃春不老炒肉沫了,二太太便说,回去以后就让人给她捎些过来。wWW.ΧìǔΜЬ.CǒΜ
保定府的春不老,那是一绝。既不生筋长柴,又无苦涩味道,用盐渍过之后,无论存放多久,依然嫩绿新鲜,如同刚从地里拔出来一样。
二太太在清苑有个陪嫁的小庄子,专门用来给自家种菜吃,也种了不少春不老,菜好,腌制的手法也好,明卉看到就直咽口水。
汪海泉还带来一个好消息,明达县试得中,现在已经是秀才公了。
他和祁姑娘的大喜日子订在六月,正是天热的时候,但却是七月之前最好的日子,出了七月,好日子也有,但是明大老爷显然不想拖到下半年。
大太太的身子是一日不如一日了,谁知道她能不能撑过今年呢,热就热吧,也比热孝里成亲要好。
….
明卉和汪海泉一起去了花千变,她是花千变东家的事,既然已经传到宫里,那就没有瞒着的必要了,再说,京城花千变的东家也不是只有她,还有汝阳郡主呢,人家的身份可比她要高得多。
京城的人才不管花千变有多少家铺子,提起花千变,还是要说上一句「那是汝阳郡主的铺子」。
【鉴于大环境如此,
而她这个大东家,顶多算是从汝阳郡主手指缝里捡漏,捡到一个便宜股东而已。
明卉觉得这样挺好的,不显山不露水,闷声赚大钱,她喜欢。
只是没想到,明卉在花千变里居然看到一个熟人,宝庄郡主!
就是那位被聂大公子休了的宝庄郡主。
当然,宝庄郡主还是宝庄郡主,而聂大公子,连同聂家全家,早就死得不能再死了。
宝庄郡主身边还跟着一个衣饰华贵的孩子,明卉知道,那一定是她的嗣弟。
如今宝庄郡主虽然大归回了娘家,可是过得不要太滋润,一袭蔷薇折枝的妆花褙子,梳着堕马髻,插了酒盅大小一金一银两朵花。
明卉仔细去看那两朵花,虽是金银打制,却丝毫不显呆板,华贵恣意,如同宝庄郡主这个人。
宝庄郡主也认出了明卉,她笑着招手:「你一进来,我就觉得面熟,这样的美人,我只要见过,就不会忘记,果然,我想起来了,去年在朝阳宫里,你身上戴了只石榴花的荷包,是个新媳妇。」
明卉连忙上前,屈膝行了半礼:「明氏见过郡主。」
「这又不是在宫里,哪有这么多的规矩,我知道聂家那桉子,就是你家夫君给办的,办得好,好得不能再好。」
当然好了,聂家的腌臜事大白于天下,聂大人这些年的清贵好名声,一朝尽毁,就连那些崇拜他的读书人,如今也羞于提起他。
宝庄郡主恨死聂家了,可是她虽贵为郡主,却也不能把聂家如何。
但是飞鱼卫不一样,把聂家老底都给扒得干干净净。最后,聂大公子弑父弑母,自己也疯了。
解气,没有比这更解气的了。
明卉懂了,宝庄郡主来花千变,恐怕不全都是为了买香,还是来寻偶遇,偶遇她这位不起眼的大东家。
以宝庄郡主如今的身份,自是不方便下帖子邀她上门,但是逛街时恰好遇到,这就不一样了。
明卉了然,看向宝庄郡主时,眼底的笑意更加真切。
女伙计捧上几款香,请宝妆郡主试香,明卉亲手打了一盘香篆,令宝妆郡主啧啧称奇:「哎哟,原来这香还能这样玩,我先前觉得,把香丸堆在香灰上面烤就已经够雅致了,却从没试过你这种玩法,不行不行,以后这里啊,我要常来才行。」
细说起来,这打香篆,还真是从花千变兴起来的,大晋重道,几乎家家拜天尊,用的最多的,便是线香,而香丸用起来比较麻烦,价格又贵,因此也只有大户人家的夫人小姐,闲来无事才会使用,而打香篆,据说是以前的童皇后和江贵妃喜欢的,当时大晋的贵女圈子里时兴了一阵子,后来这两位接连出事,贵女们便悄悄把家里的香篆收起来,再也不提了。
一晃多年,这盘香打香篆的玩法,京城里反而没人会了,直到这两年,或者说是自从孙太后住进紫霄宫,昔日童皇后和江贵妃喜欢的打香篆,重又走进了贵族圈子,这当中,花千变功不可没。
姚颖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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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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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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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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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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