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花千变姚颖怡>第七十四章 三观碎了
  霍誉微笑:“妹婿自幼长在乡间,即使调到京城,与长平侯府也无往来,我的事,无论公事还是私事,皆不用向长平侯爷报备。”

  一口一个长平侯府,一口一个长平侯爷,连个“父”字都不提,明大老爷想起祁文海在信中讲的,霍誉没有住在长平侯府,他独自住城西的一座宅子,祁文海私下打听过,那宅子不是长平侯府的产业,而是霍誉的外祖父留给他的,与长平侯府没有关系。

  明大老爷好奇起来:“你平日不和长平侯府走动?逢年过节也不去吗?”

  霍誉摇头:“不去。”

  只有简简单单两个字。

  字数越少,事情越大。

  明大老爷深深理解,换做是他,明明是侯府嫡出公子,却自幼被当成孤儿养大,他也不想回去认亲。

  更重要的,还有霍展鹏那样的父亲。

  自家老爹虽说修仙修出个女儿,但那白氏也是明媒正娶的正室太太,明卉更是明家的嫡出姑娘。

  那霍展鹏算什么东西,不说别的,就是家里住个妻不是妻,妾不是妾的表妹,就够让人恶心的了。

  和霍展鹏一比,明老太爷真是那九重天上的老神仙。

  “不来往也好,免得......”明大老爷硬生生把上梁不正下梁歪咽回肚子里。

  让霍誉这么一说,明大老爷险些忘了退亲的事,好在他又想起来了。

  “上次安国公府三太太来保定时,特意到慧真观探望舍妹,唉,舍妹的病,上次从云梦山回来,舍妹便一病不起,这也拖了几个月,若是再拖下去,恐是要耽误了你,所以依我看,这门亲事就算了吧。”

  还是拿明卉有病来做借口,霍誉信他才怪。

  “大哥想来并不知晓,老太爷尚在世时,曾令妹婿在外祖父灵位前立下毒誓,老太爷乃修仙之人,妹婿不敢违悖誓言,背信弃义。

  否则,妹婿的外祖父在九泉之下不得安宁,妹婿更是会断子绝孙,死于非命。

  大哥,即使明大小姐当真病入膏荒,妹婿也要抬她进门,遍寻名医为她医治,哪怕真的药石无灵,撒手人寰,她也是妹婿的结发妻子,即使妹婿多年后续弦有了子女,也要称她一声嫡母,为她供奉香火。”

  厅内忽然安静下来,落针可闻。

  明大老爷惊呆了,修仙之人慈悲为怀,渡化世人,怎么自家的老爹修来修去,这心思却变得歹毒起来了呢?

  不是明大老爷不孝不敬,逼着人家在外祖父灵位前发毒誓,而且还那般阴损,不但咒自己,还要咒人家去世的长辈,没出生的孩子,这不是阴损又是什么。

  哪有连人家早就去世的外祖父也要一起诅咒的,老太爷修的是什么道?歪门邪道吧。

  明大老爷只是想了想,便毛骨悚然,他可不是胡思乱想,道门的事,从未简单过,邪门的紧,要不为何有“妖道”一说?

  在不知不觉之间,在明大老爷的心目中,明老太爷仙风道骨的光辉形象已经被颠覆了。

  再看霍誉,明大老爷多了几分同情。

  “我记得你年纪很小便进了飞鱼卫,不知又是如何结识家父的?”

  明大老爷的声音语气,肉耳可闻温和了许多。

  “不瞒大哥,明老太爷有恩于妹婿一家,当年家母难产,多亏有明老太爷的老参,方能保住家母与妹婿的性命,因此,明老太爷是我们家的救命恩人。”

  人参不能助产,但是能给产妇提气蓄力,不致于生着生着人就不行了。

  原来如此,难怪自家老爹不但逼着人家娶自己的女儿,而且还要立下毒誓。

  这就是传说中的挟恩图报吧。

  明大老爷很是惭愧,他是怎么想的,以前竟然以为是霍誉逼婚。

  的确是逼婚,不过要倒过来看,是明老太爷逼霍誉的。

  霍誉继续说道:“妹婿年幼之时,曾被拐子拐走,好在被明老太爷遇到,花钱将我从人牙子手里买下来......”

  霍誉的话还没有说完,明大老爷便惊得欠起身来,什么意思?霍誉是被自家老爹买下来的?

  也就是说,霍誉是明家买的,买的!

  明大老爷的脑袋嗡嗡作响,说出话来,也如风中柳絮,飘飘悠悠。

  “那时你多大?”

  “五岁。”

  “那,那可有身契?”明大老爷在心中一遍遍默念,老爹啊,你可千万别抓着霍誉的卖身契不放啊。

  “当年有身契,但那身契上的姓名籍贯都是拐子捏造出来的,明老太爷人品端方,高风亮节,当着外祖父的面,把那份身契烧成了灰烬。”

  明大老爷长长地松了口气。

  无量天尊,没有身契就好,没有身契就好。

  自家老爹啊,您老无牵无挂去做神仙吧,不要再给儿孙们带来惊喜了,太惊心太动魄了。

  可是明大老爷转念一想,即使明老太爷不是拿着卖身契威胁霍誉,他这挟恩图报的行为也不见得有多么高尚。

  那时霍誉也不过十四五岁,尚且没有被长平侯府认回去,不过就是个无依无靠的小孤儿而已。Χiυmъ.cοΜ

  自家老爹真是造孽啊,威逼利诱,还逼着一个半大孩子立下毒誓,你的女儿是珍珠宝贝,人家的孩子就是一棵狗尾巴草,任你拿捏任你薅。

  明大老爷的三观碎了一地。

  再看霍誉时,明大老爷的眼神里满满的同情,那句“小妹病重”,便再也说不出口了。

  他家妹妹生龙活虎,前不久还跑到洛阳赏牡丹,身体好得不能更好。

  明大老爷一时不知该如何继续退亲这个话题了。

  好在这时,明二老爷和明三老爷一起来了,上次在云梦山,霍誉一直跟在明三老爷身边,为白氏披麻戴孝,让明三老爷很有面子,因此,那次之后,明三老爷便成了明家看霍誉最顺眼的人。

  寒暄之后,明二老爷和明三老爷,连同刚刚从外面回来的明达,全都知道霍誉离开飞鱼卫,即将调去骁旗营的事了。

  明二老爷排行第二,从小到大,他上有长兄,下有幼弟,他一直都是家里最不受重视的次子。

  因此,明二老爷惯会察言观色,看人脸色。

  他看看明大老爷,又看看霍誉,心里便有了计较,给明三老爷使个眼色,只要大哥不提退亲的事,咱们就当不知道吧。

  正在慧真观里吃着粽子逗着猫的明卉,做梦也想不到,此时此刻,她的三位兄长,正和霍誉谈笑风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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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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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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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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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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