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卉笑声震天,把霍誉给笑得一头雾水。
明卉拽上他就去马厩,指着一只无毛马,对霍誉说道:“看,一千两金子!”
当得知明卉准备让飒飒脱胎换骨变回红马再送回去,霍誉摇头:“既然它现在已经长出红毛了,就已经可以送回去了,这马太烫手,不能在我们这里滞留太久,今天就送它回去。”
霍誉这样一说,明卉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好吧,那今天就送走吧。
“送到宫里,还是送去鬼市?”
霍誉摸摸她的脑袋:“你以为你揭暗花的事,宫里不知道吗?”
明卉倒是不太担心自己,皇帝如果赖帐不给,那也太没面子了。
她担心的是小慧,她该如何把小慧能照顾飒飒的事,让皇帝知道呢。
“怎么了?”霍誉关心地问道。
明卉便把小慧能通马语的事,告诉了霍誉。
霍誉难以置信,世上竟然真有这样的人?
明卉笑道:“朵朵天生神力,小慧为何不能通晓马语?再说,你我重生而来,这世上还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
霍誉想想也是,他思忖片刻,对明卉说道:“先去鬼市交了暗花,明天我再进宫面圣。”
皇帝既然在鬼市出了暗花,那么这些日子以来,宫里肯定会派人在鬼市留守。
看看时辰差不多了,霍誉便带上明卉出门,只是这次他提前叫了苏长龄过来,在府外防守。
今天不是发暗榜的日子,明卉以为暗市可能不会开,可是找到阿福,阿福听说是来交暗花的,主动要求带路。
但这一次,交到他们手上的不是白蜡烛,而是红蜡烛。
想来这便是不同,只有来交暗花的人,才配拿上红蜡烛。
走进巷子最里面那个暗无天日的院子,明卉又一次见到了那个神秘的老妇人,老妇人看一眼他们手里的红蜡烛,便带着他们走到一间房子的窗户前,苍老的声音说道:“来交暗花的,空着手。”
这就是说,他们虽然是来交暗花,可却什么也没有拿。
买命的没带人头,找东西的没带东西。
这就有些意思了。
窗户从里面打开,灯光泻了出来。
明卉掏出上次揭走的红花,递了进去:“那匹马找到了。”
“马呢?”这次说话的明显换了人,是一个略显尖利的声音。
明卉松了口气,霍誉说的没错,宫里果然派人守在了这里。
她不再粗哑着嗓子说话,而是露出了女子的声音:“马在家里,不敢带过来,怕你们不给钱。”
里面的人嗤笑一声:“暗榜这么多年,可还没听说有不认帐的。”
“既然如此,那你们派人跟着我们去验货吧,货在我家里,当祖宗供着呢。”
里面的人沉默片刻,说道:“好。”
明卉就知道,他们一定会答应,这是皇帝要找的马啊,桉子都破了也没有找到马,现在好不容易有了马的消息,他们当然要去一看究竟。
明卉有信心。
虽然飒飒的红毛还没有完全长出来,但是却已经不像刚来时那么瘦了。
红笺爹养马是把好手,虽然不会驯马,但把马养得骠肥体壮却是没有问题的。
更重要的是,飒飒的底子太好了,别看平时只是让小慧牵着在院子里走一走,依然是该粗的地方粗,该细的地方细,那线条,那肌肉,无一不在告诉人类,它是一匹好马。
就连红笺爹都在感慨,以前他以为阿呆就已经是好马了,可现在,没毛的飒飒硬生生把有毛的阿呆给比下去了。
所以现在明卉一点都不担心,这些人会像黄财主那样,把飒飒当成不值钱的劣马。
“说个地址,我们过去。”里面的人再次开口。ωωω.χΙυΜЬ.Cǒm
明卉报出一个地址,不是自己家,而是隔壁街口的一座小亭子。
从鬼市回来,明卉让霍誉先回家,她叫上苏长龄,带人护送小慧和飒飒出府。
这个时候,霍誉不用再露面了。
明卉拍了拍小慧的头,柔声说道:“好孩子,不要害怕,平时你和飒飒如何相处,今天就如何相处。”
苏长龄和他带来的人全都穿着便服,他们分散开来,跟在后面,明卉和小慧走在一起,小慧牵着飒飒的缰绳。
她们站在亭子外面,原本以为那些人很快就会跟上来,却没想到,等了大半个时辰,小慧冻得小脸通红,才看到一队人马往这边走了过来。
明卉吃了一惊,居然这么大的阵仗。
来的是两名一看便品级不低的太监,还有一个,明卉不认识,但是躲在暗处的苏长龄却认了出来,这人是金吾卫副指挥使宋隆,他是宋彦的堂兄。
而跟在他们身后的,齐刷刷的是一队金吾卫。
苏长龄的掌心冒出汗来,出动了金吾卫,便能证明,这件事已经到了圣前,皇帝知道了。
由此可见,皇帝对这匹马有多么重视。
如今,桉子既然破了,皇帝的性命保住了,重又想起了他的心头好。
几盏水晶罩子的气死风灯,将四周照得亮如白昼。
今天晚上,明卉就没有给脸做大的改动,就是换了男人衣裳而已。
鬼市那个院子里是罩着黑布的,根本看不清楚,所以她也不用刻意改变。
现在,灯光照过来,所有人都能够看出,她是个女扮男装的女子。
忽听一名太监惊呼出声:“霞光,是霞光?哎哟喂,我的小祖宗啊,你咋变色儿了呢?”
明卉松了口气,看了吧,即使变了颜色,还是能被一眼认出来。
小慧好奇地问道:“它叫霞光吗?还是飒飒更好听,是吧,飒飒?”
那太监也是御马监的,只不过这次幸运,没有被派去良牧署,否则这会儿恐怕也在诏狱里。
】
飒飒刚来时,他也照顾过一阵子,他对这匹马也很熟悉,所以一眼便能认出来。
只是,怎么就变成黑的了呢。
听到那个小姑娘说话,太监没好气地说道:“闭嘴,这是御赐的名儿,好得很。”
说着,他便走了过来,想要仔细看看,这马为何变了颜色。
可是刚一靠近,飒飒一个响鼻儿打了出来,接着,张嘴便咬!
那太监硬生生被飒飒在脸上咬了一口,流着血,欣喜若狂地对着同伴喊:“看,就是霞光,霞光最爱咬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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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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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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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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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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