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是颗心地善良的花生,她及时将苏长龄从造反的死局中解救出来。
“那个太监留在金元宝上的字,说过他把红马染成了黑马,所以之前许焕他们才找不到的。”
“真的?”苏长龄差点跳起来。
天呐,汗血宝马找到了!
虽然找到这匹马,远远比不上找到陈家栋的背后势力功劳大,但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虽说这功劳是花生的,可花生仗义,一定会分给他一点,他不贪心,只要上边替他记上一笔就行,武将的功劳靠累积,他还年轻,出身又好,他不着急,一点点攒呗,他没有远大追求,他的理想就是超过他爹。
他爹是从四品,以后也升不上去了,这辈子就这样了。
所以他只要弄个正四品,就已经足能让他爹不敢再骂他了。
“你说怎么做?”他连忙问道。
花生其实心里有数,红马染黑这件事,皇帝想来也已经知道了。
但是知道是一回事,看到心爱的红马变成黑大个又是另一回事了。
前世,明卉替人找孩子,有个找女儿的,当娘的哭诉,说她女儿如何聪明漂亮,温婉娴淑,找不到女儿她也不活了,砸锅卖铁也要把女儿找回来。
明卉感动啊,很多丢失女儿的都不会再去找,能下本钱找女儿的肯定是真疼孩子。
她翻山越岭,费了好大劲,终于在一个小山村里找到了那家的女儿。
可那当娘的去了,看到那个衣不敝体,疯疯癫癫,比她还显老的女儿时,却死活不肯认了。
哪怕她的女儿认出她,哭喊着叫她娘,她也头也不回地走了。
她要找的是她那冰清玉洁的女儿,而不是眼前这个,不知被卖了几家,被多少男人糟蹋过的女儿。
从人想到马,亲生骨肉都可以因为改变而放弃,更别说一匹马了。
万一皇帝就是认为,眼前的大老黑飒飒不是他的汗血宝马,那她可就不是少拿千两黄金的事了,这是欺君之罪。
找人,找马,还是找东西,明卉太有经验了,找是一回事,找到后又是另一回事了。
鬼娘子早就看透世态炎凉,所以她要让飒飒风风光光地站到皇帝面前。
“你家不是普通人家,一定认识名医什么的,能不能找位名医,让飒飒再变回红毛?”
“飒飒是谁?”
“就是那匹马。”花生解释,真累。
“要不,再把它染成红的?”
花生翻个白眼,这是什么馊主意啊。
“行,我去想办法。”苏长龄决定去找他姐,他姐认识的人更多。
“一定要保密,不能知道是给马褪色。”花生叮嘱。
“知道,你放心吧,这个我还懂。”他若是连这个都不懂,那他真是白活了,他可是从娘肚子里就在学习人情世故的。
从诏狱回来,明卉的心还是悬着,她不能只靠苏长龄,万一苏长龄找不到这样的高人呢。
她想了想,让小慧从飒飒身上剪下几根马毛,她决定自己也试试。
试过的结果,当然是失败的。
小慧爹敢把红马染成黑的,就是料定没有人能看出破绽,这是他的独家密方,岂是想解就能解的。
果然,次日苏长龄便失望而来,没有,他姐的嫁妆里就有染坊,染坊的老师傅说了,除非用染的,不然都不行,而且,即使是染,也不一定能染好,因为底色是黑色,别的颜色想要盖住它,难!
苏长龄也去看了飒飒,就那匹瘦了巴几的马,真的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
明卉瞪他:“飒飒受过伤,颠簸流离了这么久,瘦一点也是正常,可你看,它那腿,它那胳膊,还有脖子,多么紧致,多么骠悍!”
苏长龄:它的胳膊在哪儿,那是胳膊吗?
这边红毛变黑毛的事还在一愁莫展,京城里又出了事。
前几天,被从诏狱里放出来的十个人里,有一个不见了,次日被发现在死在一条水沟里。
水沟不深,泥比水多,所以那人的尸体很快便被人发现了。
他是良牧署的一名没有品级的小吏。
杀他的凶手,很快便被抓住,是他的好友,他不是良牧署的,而是太仆寺的。
之所以这么快就能抓到凶手,是因为这十个被放出来的人,都有飞鱼卫在暗中监视。
他的好友供认,他和这人,都曾收过陈家栋给的银子,当初那一千马战马被废的事,他们二人也有参与,前阵子听说这人放出来了,他便很害怕,生怕这人供出当初的那件事,于是便下手了。
陈家栋在太仆寺整整三年,虽然官职不高,但他出手大方,人缘很好。
于是,在那个寒冷的下午,太仆寺闯进一群飞鱼卫,所有人,连同太仆寺卿和少卿,全部带进了诏狱。
良牧署是在顺义,没在城里,即使被抓走很多人,京城百姓也并不知晓。可是太仆寺就在京城,太仆寺里就连看大门的侍卫也被带走了,如今的太仆寺,暂由飞鱼卫接管!
这么大的热闹,也没能让明卉提起精神来,飒飒变不回去,她对什么都不感兴趣了。
霍誉带着一拉熘囚车,浩浩荡荡进了京城。
这已经是霍世子一个月内,第二次带着一队囚车进京了。
霍世子长得好,又是长平侯府的人,如今,他早就不是没人认识的无名小卒,京城里认识他的可不少。
谁让长平侯府为街头巷尾无私贡献了那么多谈资呢。
太仆寺刚刚抓空了,霍世子又抓了这么多人,再一打听,好嘛,县衙也被抓空了,有没有罪还不知道,抓回来慢慢审。琇書蛧
明卉没上街,她还在家里鼓捣褪色的神药,飒飒的毛,已经被剪下来被五批了。
当然,这事是瞒着人的,就连不迟不晚也不知道她这几天究竟在干啥。
“夫人,夫人,世子回京了!”素笺跑进来报信。
回京就回京吧,以明卉的经验,现在这么忙,霍誉回京也不会回家。
她收拾了几件换洗衣裳,又拿了些点心,让汪安送去诏狱,这么忙,就别让白菜再回来拿了。
汪安走了,明卉继续研究。
正在这时,红笺跑了进来:“夫人,夫人,出大事了!”
不晚立刻一个眼刀子扔了过来,红笺连忙捂住嘴巴,小声说道:“飒飒可能病了,它长出杂毛来了......”
<!--over-->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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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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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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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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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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