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个年纪,可以进学堂读书了。”
孟大海和孟小海都是一怔,可不就是嘛,新海都七岁了,城里的孩子这个年纪全都要上学堂的。
他们兄弟自幼长在乡下,没有上过学堂,后来入了剑宗才认识了几个字,因此,在他们的意识里,就没有进学堂这个概念。
兄弟俩回去一商量,次日又来见明卉,他们想把孟新海送去保定明家学堂,来问问明卉能不能行。
当然行了,上次回保定,明卉曾听明二老爷说过,想要多招点学生,只有来读书的学生多了,才能请到好先生,学堂也才能渐渐有规模。
明卉给二老爷写了信,几天之后便收到回信,还是那句话,学生越多越好,但要到明年开春才能入学。
不过,陈洪深的族叔,给自家孩子请了西席,那两个孩子和孟新海年纪差不多,明卉托了明雅说了一声,陈族叔便爽快地答应下来,这段日子可以让孟新海来他家里借读,自家两个太淘气,有个小伙伴和他们一起跟夫子学认字,说不定还能好一些,总好过在胡同里疯跑。
孟家兄弟很高兴,次日,孟小海便带着孟新海来向明卉道谢,明卉准备了一套文房四宝送给孟新海。
小家伙临走时,忽然悄悄对明卉说道:“我看到珠儿了。”
他已经听大哥说了,是这位好看的世子夫人救的他和珠儿,否则他还不知道被人牙子卖去什么地方了呢。
所以,在他的小脑袋里,本能地认为,他要把看到珠儿的事,告诉世子夫人,因为世子夫人是他和珠儿的救命恩人。
明卉吃了一惊,连忙问道:“你在哪里见到珠儿的?”
“就是去买新衣裳的时候。”孟新海说道。
明卉忙问孟小海,什么时候带孟新海去买的新衣裳,在哪里买的。
孟小海有点不好意思:“我们兄弟全都不喜欢逛街,就请了帮佣的王大娘带着新海去的,就是昨天的事,这不是要念书了,得有几身新衣裳嘛。”
孟新海年纪小,又是刚开京城,哪里都不认识,说不清楚具体是去的什么地方,只说他在铺子里挑好衣裳,王大娘和那卖衣裳的讨价还价,他觉得没意思,就蹲到铺子门口看来来往往的行人和马车。
有一驾马车从他面前驶过,窗帘撩开,有个小女娃向外张望,但窗帘很快就被放下,他也只看了一眼,但是他认出,那个小女娃就是他曾经的小伙伴珠儿。
孟小海知道事关重大,带着孟新海回去,询问了帮佣的王大娘,得知昨天买衣裳的铺子,是在树人书院所在的那条大街上,王大娘认为,既然是上学要穿的衣裳,当然要到书院旁边去买,所以便带着孟新海去了那里。
树人书院在整个北直隶都是首屈一指的,因为那里不但历年会试都有学生榜上有名,而且还出过一位状元。
目前,郝云泽和明达都在那里读书,只是明达回家守孝,最近三年不会再去那里读书了。
明卉又仔细询问马车的样式,有没有家徽,可惜孟新海只是个刚来京城的小孩子,他甚至连那是马车还是骡车也说不清楚。Χiυmъ.cοΜ
明卉无奈,只好将这件事暂时放下,记在了心里。
转眼便到了年根底下,百日之期已到,女卷们除去素服,换上五颜六色的彩衣,京城重又歌舞升平,至于还在紫霄宫里停灵的太后,已渐渐消失在人们的记忆深处。
明家还在孝中,明雅和明静也都有孝在身,加之明卉还怀着身孕,明大老爷特意写信过来,让她们过年不用回保定了。
明卉提前让汪安往保定送去年礼,大年初二那日,霍誉和陈洪深也回了一趟保定,这让三位明老爷很欣慰,只有姑爷们看重自己的妻子,才会这么重视岳家。
霍誉去给芸老太太和汪真人磕头,汪真人想女儿想得紧了,既不想让女儿辛苦回保定,又想看到女儿,唠唠叨叨问了霍誉很多话,霍誉便道:“我们在丰台有处小庄子,您若是想去那里小住,出了正月,我来接您,丰台有很多以种植花木为生的人家,能买到各种花卉,虽属顺天府管辖,但却是在京城之外,卉儿没有怀孕时,经常女扮男装,骑马去那里闲逛。”
汪真人眼睛一亮,先帝只是不让她踏进京城,可没说连丰台也不能去。
没错,霍誉说得很有道理,丰台虽然属于顺天府管辖,可却是在京城之外,至少,离城门还远着呢。
如果她住到丰台,以后就能经常见到女儿,虽然现在还是不行,可至少在孩子出生以后,卉儿也能时常来看她。
霍誉走后,汪真人便坐立不安起来,芸老太太看到她的样子,笑得合不拢嘴:“哎哟,我可听说那丰台是个好地方,大冬天都能买到鲜嫩的小黄瓜呢,你若是不想去,等到春暖花开时,我老婆子倒想去住些日子,也去那花木场子里逛上一逛。”
汪真人心中季动,忙道:“您若是想去,到时我陪您去,让卉儿女婿过来接您。”
其实在一起住了这么多年,芸老太太早就看出,汪真人和明卉并非仅是师徒这么简单,但老太太人老成精,看破不说破,不聋不哑不做家翁,她被明家好生供养着,吃喝不愁有人伺候,还有子孙承欢膝下,芸老太太越是知足,便越是知道自己要怎么做。
正月里还出了一件事,那就是霍侯爷,不,霍驸马被御史在朝上参了一本,原因是他在婉约楼里狎伎。
以前他只是侯爷,狎伎就狎伎,可现在他身为驸马,再去狎伎那就是不把大长公主放在眼里。
霍侯爷也不是第一次被御史参了,他不在乎,可那位御史却很倒霉,下朝回家的路上,一驾豪华的马车挡住了他的去路,见是大长公主府的马车,他只好下轿,于是大长公主坐在马车上,一声令下,一群叫花子便把御史围在中间,大长公主呵呵一笑:“为官者,当为民请命,为民发声,而非整日盯着权贵们的那点家务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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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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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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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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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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