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侯爷脸皮够厚,听说了自家闺女说出的那些话,他都觉得臊得慌。
霍侯爷虽然混不吝,可也是长在贵族圈子里的,京城里的纨绔们,混蛋如他,也不会说出这种话。
知道的是霍姗姗被养歪了,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他霍展鹏和市井泼妇生下的女儿。
“侯爷,大姑娘一定要进来见您,外面的两个丫鬟都被她打了。”
霍侯爷脸色阴沉,他还没死呢,霍姗姗就敢打他的人了,打狗也要看主人,就连霍誉,也不会这样做。
“找几个粗壮婆子,把她拉走,以后就让她在自己院子里待着,哪里也不许去,就是县主那里,也不要去了。”
霍侯爷后悔,上次霍姗姗被明卉打了之后,他就该把她禁足了,出去干啥?丢人现眼吗?
更让霍侯爷生气的是,定襄县主去孙家别院吊唁,霍姗姗竟然跟着一起去了。
那个老虔婆偷了她的兄弟,她竟然还认这个外祖母。
那一刻,霍侯爷甚至怀疑,霍姗姗也不是他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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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不太可能,一来霍姗姗和年轻时的定襄县主有六七分的相似;二来,霍姗姗是女子,早晚都要嫁人的,孙家没有必要来换她。
霍姗姗的哭闹声渐渐远去,霍侯爷这才松了口气,霍誉说要分家,分家那是不可能的,但是却可以把定襄县主和霍姗姗从府里分出去,既然不能把定襄县主送回孙家,那就让她带着霍姗姗住到庄子里,顺便给霍姗姗找个婆家,年纪一到,就带着嫁妆有多远滚多远,这辈子也不要再回京城。
霍侯爷这样一想,终于松了口气。
孙家不干人事,可他霍展鹏念着夫妻情份(实则是因为赐婚不能休妻),不计前嫌,对定襄县主不离不弃,就连定襄县主去庄子散心,他都让最宠爱的女儿相陪,他,对定襄县主仁至义尽,就是那些御史们也无话可说。
换做御史的儿子被岳母偷走替换,他们会忍气吞声,会不休妻?
笑话,有几个能做到他霍展鹏这样的?
肯定不能,因为他们都不是赐婚,只有他是,所以他不能休妻,也不能和离。
霍侯爷只要一想到,以后这府里没有了当家主母的快活日子,便立刻心情大好。
以后,他想带哪个姑娘回来,就带哪个姑娘回来,他一高兴,把整个牡丹楼的姑娘全都请到家里来,那也不是不行。
另一边,刘成刚走,霍誉就让人把明卉从工坊里请了出来。
他没有隐瞒,把刘成来送银子,他让刘成转告霍侯爷的那两个选择,原原本本告诉了明卉。
这些事,他必须要让明卉知晓,否则就会像昨天那样,他没回家,没有告诉明卉,所以就让霍侯爷趁机钻了空子,把霍谨送了过来。
“你昨天不是说要把霍谨养在族里吗?怎么今天就改主意了,还让霍侯爷分家?他活得好好的,不会同意分家吧。”明卉真没想到,霍誉翻脸比翻书还快,就这么一个早上,就要让霍侯爷分家了。
“霍谨是块烫手同芋,族里像样的人家,谁也不会接手,而那些肯接手的,要么是为了讨好长平侯府,要么就是想要贪这笔养孩子的银子,想要讨好长平侯府的,一定不会费功夫教养霍谨,霍谨迟早会被养成废物,而想贪银子的,自是看出霍谨在家里不受待见,一个小孩子,只能任由他们拿捏。
我想与其这样,还不如由我给霍谨找个可以信赖的师父,让他跟在师父身边,说不定能培养成材。
但咱们不能白替霍侯爷操心,总要让他割点肉,他肯定不想分家,但可以不分家,银子却不能不给,他不傻,他若还想过自由自在的好日子,就应该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听说要让霍侯爷割肉,明卉的眼睛亮了!
银子啊,谁不喜欢,谁又嫌多呢,就连富贵如皇帝,也不会嫌银子多的。
不过,她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你说要给霍谨找师父,有合适的人选吗?”
明卉想到了霍誉的师父高子英,莫非霍誉想把霍谨也送过去?
“是高师父吗?”
霍誉摇头:“高师父上了年纪,不会再收徒弟了,再说霍谨现在最需要的是读书,他要学的,是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我不想让他长成第二个霍展鹏。”
这也是很多勋贵子弟的通病,该读书的年纪在练武,学了一点武功,就不知天高地厚,偏又舍不得把他送到军中历练,家里有长辈在的时候,还能镇住他,若是长辈不在了,他便原形毕露,胡作非为。
明卉想想也是,便不再多问,至于霍侯爷身上能割下多少肉,这就不关她的事了。
霍誉去了抚司衙门,明卉想了想,把霍谨叫到面前,她铺开纸,在纸上写了霍谨二字。
“这是你的名字,这个是霍,这个是谨。”
霍谨惊讶地看着这两个字:“要写这么多啊。”
明卉怔了怔,忽然明白,霍谨说的“这么多”是指的笔划。
霍字笔划就多,谨字也不少。
可怜的小孩,还没学会写字,就要面对这么难写的名字。
她想起自己的名字,明卉,父亲真会取名字,又简单又好写。
霍谨还是第一次拿笔,用了半个时辰,终于能把“霍谨”二字写得端端正正。
明卉很有成就感,让不迟取了一套崭新的笔墨纸砚送给霍谨。
没想到,霍谨激动得眼圈儿都红了,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收到这么贵重的礼物。
“嫂嫂,您还有树皮木头让我削吗?我还能削好多好多,我还会能割草,打谷子,砍柴、放羊,我啥都能干。”
虽然明卉说不用他干活,可是霍谨还是拿了扫帚,把府里打扫了一遍,把两个粗使婆子吓得不知如何是好。ωωω.χΙυΜЬ.Cǒm
次日一早,霍誉便带着霍谨去了通州,他们天不亮就出去,来不及用早食,明卉装了些点心,让他们带在路上吃,霍谨看着她,小嘴扁了扁,低下了头,明卉笑着摸摸他的小脑袋,塞给他一个九连环:“拿着在路上玩。”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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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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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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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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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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