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当他对上霍誉那张冷若冰霜的脸,霍侯爷还是有点心虚。
“你让我替你养儿子?”霍誉的声音里听不出喜怒,但却让霍侯爷的心肝脾肺一起跳了跳。
霍侯爷梗着脖子:“什么替不替的,长兄为父,长嫂为母,明氏进门快半年了,还没有开枝散叶,你把这孩子带回去,也让明氏学学带孩子,她闲着也是闲着。”
霍侯爷的这番话,如果只听前半截,霍誉或许不会发火,但是他老人家这些日子打压孙家太过顺遂,霍侯爷得意忘形,飘了。
霍誉的脸色瞬间就变了,目光冰冷,说出的话也像是寒冬腊月里的冰熘子,能扎死人。
“明氏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轮不到你来说三道四,霍侯爷,你是在花街柳巷里待得久了,把市井泼妇刁难儿媳的那一套全都学会了,你也不怕惹人耻笑。”
霍誉说完,拂袖离去,连个多余的眼角子都没给霍侯爷一眼。
霍侯爷被怼得愣在那里,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这个不肖子,居然连一点面子都不给他,这里是宫城,是宫城,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盯着他们的。
霍侯爷再也不想多留,大步流星向前走去,霍谨低着头,默默跟在后面。
他终于找到了真正的亲人,但爹爹好像并不喜欢他,还有大哥......
因为是带着霍谨一起进宫,霍侯爷今天是坐马车来的,他上了车,便吩咐车把式马上回府,早就忘记还有一个小儿子。
好在长随还没有忘,陪着笑脸劝霍侯府稍等片刻,小少爷还没过来。
霍侯爷这才想起,霍谨还没有打发出去。
霍誉那个逆子,走的时候居然没把霍谨一起带上。
“你,把他送去交给你们大奶奶,她不是喜欢养猫吗?就让她当个猫儿狗狗养着,只要别给养死就行。”
霍侯爷的这一席话,长随可不敢一字不差地告诉明卉,这成什么了,让嫂子把小叔子当成猫儿狗儿养着?也真亏侯爷能说得出来。
霍誉去了飞鱼卫的抚司衙门,这也是他原本要去的地方,因此,他并不知道,霍侯爷竟然把霍谨送去了他家里。
这几日天气晴朗,京城干燥,前些天制的香饼全都晒好了,明卉又指挥丫鬟们把地窖里的香料和成香全都搬出来晾晒通风。
荔枝和小夜喜欢凑热闹,丫鬟们惊活,它们也跟着忙活,只有黑猫,独自坐在窗台上,威严着看着这群忙碌的人类。
看着晾了一院子的香,明卉很有成就感,她挑了一些,让人给明雅送过去,又想起和明达订亲的祁姑娘,但也装了些衣香,让明达送去祁家。
霍谨就是这个时候被送过来的。
长随当然不敢说这是侯爷硬塞过来的:“大奶奶,今儿个侯爷和大爷,连带着小少爷一起进宫了,当着圣上的面滴血验亲,小少爷千真万确,就是霍家血脉。圣上还给小少爷赐了名字呢,大爷年轻有为,国之栋梁,侯爷可自豪呢,逢人就夸大爷有出息,这不,小少爷初来乍到,侯府这阵子,唉,您想必也听说了,所以小少爷就只能劳烦大奶奶照看一阵子了,等到侯府里小少爷的院子收拾妥当,小的就过来,把小少爷接回去。”
明卉一脸莫名,这几个意思?
长随一闪身,把站在他身后的霍谨拽了过来:“小少爷,这位是大奶奶,明淑人,您快给长嫂磕头。”说着,悄悄推了霍谨一把。Χiυmъ.cοΜ
霍谨不由自主地双膝跪地,趴在地上磕起头来,他自幼长在乡间,没有学过规矩,让他跪他就跪,让他磕头他就磕,没人喊停,他就一直磕下去。
今天进宫面圣,也是如此,还是内侍把他扶起来的。
几个头磕下去,明卉这才缓过神来,看着蜷缩在地上的小小一团儿,她叹了口气:“别磕了,你先起来,地上太凉。”
霍谨听话地站起身来,忽又想起什么:“谢谢长嫂。”
明卉这时才看清这孩子的长相,这......霍誉小时候,是不是就是这个模样?
这眉毛、眼睛,还有脸型,和霍誉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分明就是小一号的霍誉。
明卉原本想要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却变成:“先让他在这里玩吧,等大爷回来再说。”
长随松了口气,只要大奶奶没把他和霍谨一起扔出去,他的任务便完成了,至于大爷回来,会不会让人把霍谨送回长平侯府,这就不关他的事了。
长随走后,明卉继续端详这个孩子,问道:“听说圣上给你赐了名字,你现在叫什么?”
“谨,我叫霍谨。”霍谨声音清澈,是清脆的童音。
“知道谨字的含义吗?”明卉笑着问道。
霍谨小脸红了,忸怩地摇摇头:“不知道,也不会写。”
“没读过书?”明卉又问。
“没有......”霍谨的脸更红了。
“没事,这世上大多数人都没有读过书,你既然回来了,以后也要读书的,对了,你以前叫什么名字?”明卉对这个孩子来了兴趣。
“叫,叫蛋子。”霍谨小声说道。
“蛋子啊,那大名呢?”明卉问道。
“以前叫杨承祖,后来不叫了,就叫蛋子了,没有大名。”霍谨低下了头。
“为什么?”明卉诧异,明明有大名,怎么就不叫了呢。
“阿娘生了弟弟,弟弟才是杨家人,我不是,我是买来的......”孩子的声音越来越小,头垂得越来越低。
明卉明白了,买他的那户人家原本是要买儿子继承香火的,后来有了亲生儿子,这个养子也就靠边站了,当然,也不配再叫杨承祖。
她笑着说道:“那个名字不叫就不吧,你现在的名字是皇帝给取的,整个大晋朝,也没有几个人能有这个福气,那我以后就叫你阿谨,好不好?”
霍谨抬起头,秋日的阳光洒在明卉的头发上,如同镶上一道金边,明亮灿烂。
而明卉的笑容也是璀璨夺目的,霍谨想,天上的仙女就是这样的吧,温暖善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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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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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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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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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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