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呀,这匹是劣马,脾气臭得很,爱踢人,而且,它的腿受过伤,长得也瘦,你看乌骓和绝影,多肥啊,是吧,壮实,再看它,瘦了吧几的。”
黄财主急了,唐公子是京里的贵人,他可不能湖弄人家。
唐公子使个眼色,汪安掏出一张银票,黄财主见人家把银票拿出来了,连忙摆手,银票啊,那至少也是十两往上,这匹劣马它不配!
再说,若是让京城的那什么世子知道,唐公子从他这里高价买了一匹劣马,人家肯定会说他是为富不仁的恶霸,黄财主好面子,他可不想有这样的名声。
“不行,这可不行,唐公子若是真想要这匹马,那就送给您了,不要钱,不要!”
汪安手中的银票又往前递了递:“黄先生,我家公子从来不会白要别人东西,何况这还是您的心头好,只要是心头好,那就是无价之宝,不能用银子来衡量,这一点点钱,是我家公子替飒露紫给的,送给它的两位兄弟买鞍子的,您可不能不收,这是飒露紫的一番心意。”
黄财主懵了,话还能这样说?
大家都是一个鼻子一张嘴,可和人家一比,自己鼻子下面的这个东西,只是个饭篓子,人家那才叫嘴,会说话。
“这钱是飒露紫给它兄弟的?它对它们那么好?”
黄财主不可置信,他怎么就没看出来呢,飒露紫那劣种有这好心?
汪安见黄财主发呆,索性把那张银票塞到黄财主手里,黄财主这才反应过来,忙道:“可这飒露紫,你们带不走啊。”
“为何?”唐公子不解。
“唉,不瞒你们说,这马脾气太大,没人敢靠近,若不是那会儿它受伤了,也不会被卖到我这里来。”
黄财主不想隐瞒,他是个敞亮人,可不能做那个缺德的事,只挑好的说,不说坏的?那他和这破马有啥区别,全都是劣根子。
唐公子恍然大悟,对小慧说道:“去,把那匹马牵出来。”
小慧点头,马倌识趣地递上缰绳,看小慧时有点可惜,可怜的小丫头,眼看着就要被马踢死了,有钱人就是不把人当成人,也只有财主老爷才把这什么京城公子当成好人,这么多大男人,却让个小丫头去牵马,真是丧尽天良啊!
丧尽天良的唐公子,笑眯眯地看着这一切,朵朵如影随形,跟着小慧一起去牵马。
朵朵下定决心,只要那臭屁股敢踢小慧,她就一拳打断马腿!
小慧走过来,没有给马上缰绳,而是抱着马脑袋,像是在和马说悄悄话,也不知是怎么了,那匹脾气又臭又硬的飒露紫,竟然不情不愿别别扭扭地覆下了身子,让小慧给它套上了缰绳。
在场的所有人,除了唐公子以外,全都惊呆了。
尤其是黄财主,还有那个马倌儿。
这还是飒露紫吗?m.χIùmЬ.CǒM
这也太会看人下菜碟了,不用问,这是个好色之徒,看到小姑娘就听话,看到男人就尥蹶子。
也是,以前可没让女的碰过这匹马,脾气不好,家里的女人全都躲得远远的,或许让个姑娘过来,这劣马也能乖乖听话?
只有唐公子闲庭信步,依然镇定,他就知道,小慧一定是有这个本事的,不会驯马,牵马却是天生就会。
】
直到送走了唐公子一行,黄财主才把攥在手里的银票打开,银票已经被汗浸湿了,酸了巴几的,不好闻。
第一眼,黄财主还以为自己看错了。
一百两?
一定是看错了。
他揉揉眼睛,再看,还是一百两!
他叫过马倌,马倌不认字,没办法,家里也只有黄财主一个认字的,平时也用不着银票啊。
黄财主只好用清水洗了洗眼,这次一定不会看错了。
还是一百两!
一百两的银票!
那匹劣马值一百两?
什么啊,那是四两啊!
黄财主亏心啊,怎么办,这张银票太烫手了!
回城的路上,小慧不会骑马,唐公子虽然镇定,可也不敢贸然让不会骑马的小慧去骑飒露紫,从黄财主的描述,唐公子可以想像,这匹马就是个马疯子,难怪皇帝要派那么多人侍候它了。
不过,也多亏是个马疯子,丢了这么多天,它不但还活着,而且还活成了马大爷。
这马,若是把皇帝从后背上摔下来......好吧,的确是能翻天覆地的。
小慧不骑马,别人也不敢去骑,唐公子索性又雇了一辆平板车,让小慧牵上马疯子坐到平板车上,就这么着,一行人回到了京城。
回到府里,明卉这才去问小慧:“当时你都没有去看,怎么就挑上飒露紫了呢?”
小慧有点不好意思:“其实我那时并不是顶喜欢飒飒的。”
飒飒?
明卉的眼角抽了抽,这名字......倒是也行,比马疯子好听。
“那为何要挑它?”
那时黄财主还没有说出马疯子,不,飒飒的犯罪史,明卉全凭小慧的那一句就是它,才选定了这匹马。
如果小慧当时指的是乌骓,或者绝影,她同样会答应。
当然,现在明卉已经可以肯定,这马疯子,就是价值千金的汗血宝马。
小慧爹的本事是真大,这匹马一身的黑毛,和天生的一般无二,根本看不出是染的,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褪下去,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还没有褪色。
小慧低下头,官爷哥哥那么信任她,可她却因为自己的私心,做了对不起官爷哥哥的事。
可她现在也很喜欢飒飒了。
“因为,因为乌乌和影影说,飒飒天天欺负它们,它们快要被飒飒欺负死了,飒飒没来的时候,它们过的都是好日子,可自从飒飒来了,它们就活不下去了,我想让它们活下去,就......”
明卉懂了,难怪当时乌骓的叫声那么哀怨,竟来是在向小慧诉苦,还有绝影,也跑过去开小会了,两马一人滴滴咕咕的,原来是在控诉飒露紫的恶行。
不过,小慧能听懂马语?
这个认知让明卉惊诧不已,在此之前,她也只是认为,小慧对马有着天生的亲近能力,但她压根没往马语这上面想过。
正常人,谁会想到这个?
<!--over-->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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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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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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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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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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