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花千变全文无删减>第一六六章 又一个孩子
  虽然儿子做了上门女婿,可招家就在保定府,又是开武馆的,平日里和江湖上就有往来,算着胡大富要放出来了,便提前在陶家附近盯梢,胡大富一露面,就是一顿胖揍,胡大富哪里还敢报复陶家,只能掉头去找何老狗。”

  喜妹子说到这里,哼了一声,道:“你若是以为胡大富是来找何老狗报仇的,那就大错特错了。”

  冬瓜心中一动,故作好奇:“不报仇,难道还是一起做买卖,你好我好有钱一起赚?”

  “是啊,可不就是!”喜妹子嘲讽地笑了,“那天的事,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我正挎着篮子卖瓜子,大成子跑来告诉我,说是看到胡大富四处找何老狗,听说何老狗这会儿在家,就往我家去了。胡大富就算把何老狗宰了,我也不带皱下眉头的,可是阿欢在家里呢,胡大富不是好东西,何老狗更不是,我担心何老狗逼急了,把阿欢赔给胡大富。这事,他又不是没干过。”

  当年,债主登门,何文广便要把喜妹子的娘抵出去,同样的事,做过一回就有下一回。

  “后来呢?”冬瓜关心地问道。

  喜妹子嘴边的笑容更加嘲讽:“我带着大成子,没命地往家跑,可等我们进了家门,却看到何老狗正和胡大富正在愉快地说着什么,满脸笑容,就像是两只同窝里失散多年的狗子。”

  噗,冬瓜给逗乐了,喜妹子这个比喻,还真是清丽脱俗。

  “你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冬瓜问道。

  “当时,看到我和大成子闯进来,何老狗老大不乐意,让我们快点滚出去,我惦记阿欢,便让大成子在门外盯着,我进屋去找阿欢。”

  冬瓜听喜妹子几次三番提到大成子,脑海里浮现出一个身影,这个大成子,很可能就是前天在斗鸡场外看到的那名大汉,喜妹子说的那个发小,十有八、九也是他。

  “我一进屋,就见阿欢脸色苍白,我以为何老狗又打骂她了,忙问是怎么回事。

  阿欢把我拉到一边,小声告诉我,说胡大富和何老狗谈的买卖,是要掳孩子,还说这钱好赚得紧,只是把孩子从家里带出来,给人看看,然后随便扔到哪里都行。还说一个孩子给十两,若是人家相中了,那就给二十两,他这个介绍人不抽成,全都给何老狗。

  之所以不找别人,那是因为何老狗长得像好人,三石头胡同里长得像好人的不多,所以这好事就给了何老狗。”

  冬瓜没见过何文广,但上次陶姑娘的案子里,也说何文广斯文像读书人,看来何文广当真是长得人模狗样。

  “何文广答应了?”冬瓜忙问。

  喜妹子呵呵冷笑:“这送上门来的好事,那老畜牲能不答应吗?他不但答应了,还让我和阿欢放下手里的活计,帮他出去偷孩子。”

  听到这里,冬瓜忽然意识到一件事,莫非当年失踪的孩子,不是只有明轩一个?

  “你们去了?”冬瓜问道。

  “能不去吗?我整日在外面倒还好些,阿欢可还在家里,那时阿欢才十一,那老畜牲动不动就打她,她胆小得很。那天何老狗让我们跟着他一起去黄家私塾,起初我还以为他是要偷私塾里的孩子,还在寻思,私塾里的孩子大的十五六,小的也有七八岁,又是识文断字的,怕是不好偷。

  可没想到,何老狗盯上的不是私塾里的孩子,而是那私塾先生的小儿子。

  私塾里管一顿午饭,上午的时候,当娘的就在灶间忙碌,越是临近晌午,孩子娘就越忙,那孩子只有五岁,一看就是读书人家的孩子,长得白净清秀,好看极了。

  他爹在前面教书,他娘正忙着煮饭,那孩子就和邻居的孩子,在巷子口玩耍。

  快到晌午,邻居小孩回家吃饭,就余下那孩子一个人在巷子口。

  何老狗买了一个面人,让阿欢去把那孩子引过来,阿欢也是小孩,小孩叫小孩,比大人更容易。

  那孩子兴许是从小到大没有见过坏人,阿欢照着何老狗教的话说了一遍,那孩子就跟着阿欢这边走,可阿欢胆子小,见那孩子真的跟着她走,她吓坏了,扔下面人,自己跑了。m.χIùmЬ.CǒM

  何老狗眼看那孩子离他藏身的地方只有一两丈了,阿欢却跑了,他一下子急了,快到晌午,四下没有人,何老狗扑上去,把那孩子往腋下一夹,掉头就跑。

  那时我就藏在树下,眼睁睁看着何老狗把孩子抢走。

  不瞒你说,那孩子虽然可怜,可我们这些烂泥里长大的人,又能有多少同情心呢,我们连自己都护不住,更别说是别人家的孩子了。

  我见何老狗走远,便去找阿欢,阿欢胆子小,并没有跑远,就躲在隔壁的巷子里,正蹲在地上哭。

  我担心回家以后,阿欢会被何老狗责打,便想带着她去大成子家里躲一躲,大成子的瞎眼老娘脾气很好,我们在他家里躲上一两天,等何老狗拿到那十两银子,心情好了再回去。

  我陪着阿欢在那巷子里蹲着,蹲了半个时辰,站起来时腿都麻了,我们又歇了一会儿,阿欢说她的腿不疼了,我的腿也不疼了,于是我们便往大成子家里去。

  要去大成子家,就要路过刚刚偷孩子的那个巷子口,阿欢担心被人认出来不敢去,我没有露过脸,我说我先去看看,若是没有人,再让阿欢过去。

  可是等我过去时,却见一个妇人正抱着一个孩子往巷子里走,一边走一边骂,躺在树底下睡觉,你怎么不怕树上掉虫子咬死你?

  那孩子身上的衣裳,和被何老狗带走的孩子是一样的,而那妇人抱着孩子,就是走进了黄家私塾。

  我才不相信何老狗会发善心把孩子送回来,咬咬牙,就想追过去看看,刚好有个学生从里面出来,见那是个七八岁的小孩,我便问他怎么不吃饭,这会儿还要出来?

  那学生以为我是住在这里的街坊,便说小师弟只穿着一只鞋回来,师娘让他出去看看,是不是把鞋子掉到那棵树底下了。

  我说我好像看到有只鞋,便陪着那学生一起走出巷子,在路上问了几句,那学生年纪小,也不瞒我,他说到了吃饭的时间,师娘出去叫师弟回来吃饭,师弟没在巷子里,最后还是在树底下找到的,师弟兴许是玩累了,正躺在树下睡觉呢,这会儿还没醒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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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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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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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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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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