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卉隐隐有种直觉,霍誉可能不在京城。
事实证明,她的直觉是对的,霍誉没在京城。
上次白菜回来的次日,霍誉便出京了,他离京的时候还是秋天,现在京城已经下了第一场雪。
震北大将军府上的桉子,有霍誉的一份功劳。
武将的品级是功劳累积出来的,哪怕是那些有祖荫的勋贵子弟亦是如此,四品以下靠祖荫,四品以上,就全靠自己了。
这一次加上抓捕邹慕涵的那次,只要再有一次,霍誉明年升正三品就稳稳的了。
他没有跟随押送祁阳乡君和狄十五郎的队伍一起回京,他另有重任。
与定襄县主不同,祁阳乡君无非全不知情。
她是庶女,生母早逝,她小小年纪便学会察言观色,讨好嫡母和嫡姐们。
震北大将军比她年长三十多岁,足能当她的祖父,但对于她这样的庶女而言,这是她做梦都不敢梦到的好亲事。
除了年轻貌美,她一无所有,她的一切都掌握在父母手中。
这门亲事,可以给她,也可以给其他姐妹,承恩公府最不缺的,就是听话懂事的女儿。
那三个怀孕的丫鬟被送到她的院子里,与她的丫鬟们一起跟着她出嫁,她从一开始就知道。
她也知道嫡母为什么要让这些丫鬟跟着她出嫁。
为的是她的儿子!
无论她生下的是男是女,无论她能不能怀孕,她都要一举得男,为震北大将军诞下一个儿子,一个有着孙家血脉的儿子。
那时她还是个十七岁的姑娘,只要她默认了这一切,她便能被嫡母记在名下,以承恩公府嫡出小姐的身份出嫁,她是太后的堂妹,即使不能被封为县主,也能给个乡君的封号,而她嫁过去,便是堂堂二品诰命。
与这一切相比,失去一个孩子又算什么。
她还那么年轻,大将军也不是很老,他们还能有很多孩子。
可是她想得太简单了,她不用伪装怀孕,她很顺利地怀上了大将军的骨肉,大将军带着儿子们,平时大多数时间都在军中,几房儿媳对这个比自己还要年轻许多的小继母敬而远之,她也以怀孕疲惫为由,免去了儿媳们的晨昏定省,这样一来,她想在自己的院子里藏起三个怀孕的丫鬟并非难事。
丫鬟即将临盆,而她尚未足月,陪嫁的嬷嬷为她催产,她早产生下一个男婴。
可惜她来不及看上一眼,这个孩子就被嬷嬷送出府去,取而代之是丫鬟生下的儿子。ωωω.χΙυΜЬ.Cǒm
她安慰自己,这个孩子被送去善堂,自会有好心人收养,只要她不看,不想,便不会难过。
而她,只要忍了这一次,以后便能顺风顺水,她要尽快调养身子,早日诞下亲生骨肉。
然而接下来的十八年,她再也没能有孕,一年两年三年五年,最初几年,她心怀希冀,后来便渐渐明白,不是她怀不上,而是孙家不想让她再有其他孩子。
她从青春少艾到人至中年,她膝下只有那个丫鬟生的孩子,丈夫渐渐老迈,继子们年富力强,一旦丈夫去世,她能依靠的,只有那个孩子。
所以她只能呕心沥血为那个孩子谋划,为了那个孩子,她讨好丈夫,打压继子......
这便是孙家的目的,她不能有自己的骨肉,她只能为了那个孩子付出所有。
当丈夫把所有人证物证全都扔到她面前时,她笑了,她知道,她终于解脱了。
霍誉站在一旁,冷冷地看着她。
这种人,不值得同情。
孙家对狄十五郎非常重视,每年他的生日,孙家都会千里迢迢送个贺礼,为他庆生。
小时候,他以为这是外家对他的宠爱,直到十五岁束发,他才知道,那不是外家,而是他的家,他是孙家人。
两年前,孙家的人又来送寿礼,还为他引荐了一位苗先生。
苗先生文武双全,性情豁达,见多识广,很快便博得狄十五郎的好感,他顺利进入大将军府,做了狄十五郎的清客。
事发之后,苗先生不知所终。
根据狄十五郎以及府里其他人的交待,苗先生讲的虽是官话,可却带了些秦地口音,他爱吃臊子面,每天都吃,有一次,他喜滋滋地从外面回来,门子问他怎么这么高兴,他扬扬手里的酒坛子,笑着说买到了好酒,门子识字,特意往那酒坛子上看了一眼,红纸上写着西凤二字。
臊子面、西凤酒、秦地口音。
一个地名呼之欲出,凤翔府!
想到凤翔府,霍誉便想起了一个人,夏南风!
夏南风祖籍凤翔府,他回归大晋之后,赐封武威将军,他和他的家人,终生不得离开凤翔府百里。
霍誉尚在卫辉时,重罚过一个叫金佑良的手下,后来金佑良调去了岐山,岐山隶属凤翔府,他在夏红云那里看到了霍誉的画像,认出夏红云口中的高宝玉,就是霍誉。
因此,夏红云从凤翔府偷跑出来,来到京城,找到了霍誉,恰好被明卉看到,霍誉费了好大劲儿,才让小媳妇相信自己和夏红云之间什么事也没有。
霍誉在第一时间将此事上报,夏红云被送回凤翔府,夏南风也因此被罚一年俸禄,而那个心怀叵测的金佑良,因泄露机密,坏了飞鱼卫规矩,一撸到底,没了官职,也已不在岐山了。
想起这些往事,霍誉面沉如水,他立刻飞鸽传书将苗先生可能是凤翔人的事告知京城,在外办桉,霍誉有便宜行事之权,将此事上报之后,他便只带十几个人动身前往凤翔府。
一路无话,几天之后,霍誉一行到达凤翔,他们没有进城,而是先去了岐山百户所,岐山百户所距离凤翔城只有五十余里,非常方便。
来到西北,霍誉总是会想起明卉。
那么一个娇滴滴的小人,前世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年。
她也曾经来过岐山,来过凤翔吧。
做为归降之人,夏家的一举一动都在岐山百户所的监视之中,早前若不是有金佑良从中掩护,夏红云也没有本事脱离飞鱼卫的监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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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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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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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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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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