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花千变起点>第五十七章 舅甥
  余金宝回到家里,出乎意料,舅舅刘梦溪居然在家,他的相好钱寡妇扭着身子咿咿呀呀地唱着小戏,刘梦溪歪在逍遥椅上,闭着眼睛听戏,一只手在扶手上轻轻打着拍子。

  余金宝迈进门槛的脚又缩了回来,他放轻脚步,蹑手蹑脚往自己住的厢房里走,身后却传来刘梦溪的声音:“金宝回来了?怎么不进来?”

  余金宝整整衣衫,堆起笑脸,笑嘻嘻地走了回来:“这不是怕打扰到您听戏吗?媚姐这戏越唱越好了,别说,还有几分花想容的味道呢。”

  被称做媚姐的钱寡妇笑逐颜开:“金宝的小嘴是越来越甜了,以后也是个招蜂引蝶的,和你舅舅一样。”

  刘梦溪从身旁的袋子里抓出一把铜钱,约莫有二三十个,递给钱寡妇:“你去买点吃的回来。”

  钱寡妇接过钱,风摆杨柳地走了。

  她原是南街上的花娘,二十多岁时被人赎身做了姨娘,好日子才过了一年,那人就马上风死了,因着是死在她的肚皮上,正室带人把她打个半死,又一纸状子将她投入大牢,虽然这案子最终审清了,她被无罪释放,但是前前后后,她也在牢里关了大半年。

  她本想回南街重操旧业,无奈当年的案子闹得太大,人人都知道,那男人是死在她身上的,没有一个鸨娘敢要她。

  好在她之前偷偷存了些银子和首饰,放在小姐妹那里,没有被正室拿走,这当中有她的辛苦钱,也有那男人给她的,她便在这条街上买了一处小院子,原是做小本生意,可是生意做着做着,就做到客人的床上去了,后来索性就做起了暗门子。

  见钱寡妇走了,刘梦溪坐起身来,指指旁边的凳子,示意余金宝坐下。

  “听说今天你跟着马脸老二走了?找到活儿了?”琇書網

  刘梦溪三十五六岁,相貌清秀,只是日常不知检点,放纵太多,眼睛下面一片乌影。

  “是,我跟他去了王记茶楼,有个外地来的小少爷,要在洛阳玩几天,让我去给他当跟班,赚点小钱。”余金宝小心翼翼地说道。

  “嗯,不错。这少爷多大年纪,从哪里来的,住在哪里,带了几个随从,他来洛阳是走亲访友,还是做生意,再或者就是来玩的,你打听清楚了吗?”刘梦溪问道。

  余金宝额头渗出一层薄汗,今天那位小少爷从好几个人里挑了他,他当时只顾着得意,竟是什么都没有打听,他甚至不知道这位少爷姓甚名谁,来自何处。

  “他,他,他住在富贵客栈,天字一号房......带了多少随从......我不知道......今天跟在他身边的,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厮,对了,这少爷年纪也不大,十五六岁,他讲官话,那官话很正,一点儿口音都没有。

  我看他应是跟着家里的长辈一起出来的,今天他给完赏钱,会了帐,那荷包里就空了,一个铜子儿也没有,一看就是那种每天出门时现领零用钱的二世祖,所以我才猜,他应是跟着长辈来的,否则他到哪里去领钱?

  他让我明天一早就找他,还说要去南街,这就是个雏儿,他连南街只做晚上的生意都不知道。”

  余金宝一口气说完,偷偷瞄着刘梦溪的脸色,见刘梦溪重又躺回到逍遥椅上,余金宝用衣袖抹了把额头上的汗珠子,暗暗松了口气。

  “他让你明天一早过去,你就去吧,我前面说的那几个问题,你明天全都查查清楚,对了,你说那少爷讲一口官话,没有口音,但凡这样的,要么就是京城里的,要么就是家里有做官的,这事你也要问问清楚,他身边的那个小厮,十一二岁?这个好,你从他身上下手,那还是个孩子,能有多少心眼?”

  刘梦溪依然闭着眼睛,把明天的事交待清楚,就挥挥手:“一身的汗味,去洗洗干净,一会儿过来吃饭。”

  “哎,我这就去洗,这就去。”

  余金宝如蒙大赦,脚步轻快地去了灶间。

  他烧了水,回自己住的厢房洗了脸,擦了身子,院子里响起钱寡妇那百转千回的声音,余金宝仰面朝天躺到床上,他不知道舅舅让他打听这些是做什么。

  其实他也不知道,刘梦溪究竟是不是他的亲舅舅。

  从他记事起,他就跟在刘梦溪身边,只不过那时他们没在洛阳。

  刘梦溪告诉他,他娘当年让一个戏子骗了身子生下了他,后来又嫁给了一个过路的行商,因此,余金宝从小就知道,他没爹没娘,只有舅舅。

  他们是五年前来到洛阳的,在此之前,他们到过很多地方,但是在每个地方住的时间都不长,多则一两年,少则一两月,洛阳是他们待得最久的地方。

  刘梦溪说洛阳旺他们,所以要在洛阳多住几年。

  刘梦溪对外是一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模样,刚到洛阳时,甚至还被两个帮闲打了一顿,可是余金宝知道,刘梦溪是深藏不露。

  余金宝告诉明卉,他的武功和轻功是家传的,他没有说谎,的确是家传,但是却并非传自他的父亲,而是刘梦溪教给他的。

  舅甥俩都是做帮闲的,街上的人都知道,他们是混南街的,刘梦溪是南街上混得最好的帮闲,他除了拉皮条,还能和常来花街的客人说上话,常常跟着其中的几个大主顾出出进进,那些有钱人从手指缝里漏一点,就够他们舅甥二人吃香喝辣。

  余金宝躺在床上,想着刚刚舅舅说的那番话,莫非舅舅想要把那个小少爷绑了?

  余金宝猛的坐起身来,不对,不对,舅舅不赌,也不缺女人,更不缺钱,没有必要做这种事,他们是做帮闲的,迫不得已不会去做这种事。

  余金宝重又躺下,他决定明天见到那位小少爷时,按照舅舅的吩咐,好好打听清楚。

  舅舅常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虽然他不明白那个小少爷有啥可要战胜的,但是知道总比不知道要好得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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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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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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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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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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