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很简单,不惜一切代价,死守营寨,等待日出再施反击。
这一会,曹洪不再犹豫了,程昱之言,本来也是他心中的想法之一。死守营寨,有一点可以确定,曹军的消耗,一定大于敌军。
本来不符合常理的结论,近年来随着定边军攻城器械的不断完善,已经成了很多将领心中的共识,定县夜战,就在不远。
但撤出营寨与之野战就行了吗?要知道,即使野战,却也还是夜战。胡风是何种将领?他不会跟你讲风度的,优势要无限扩大。
王者海南的故事,叶欢最早是说给张海龙听的,胡风是第二个。道理很简单,多好的士卒?让他们多受伤一个,都是犯罪。
那么,抓住敌军的弱点,发扬自己的优势,是最佳手法。什么强军风度,什么大将风范,和士卒的伤亡比起来,算个屁!
粗吧?就是这么粗,还是出自将军之口。假如你的风度和风范要建立在士卒的伤亡之上,你就不配,至少不配当定边军大将。
珍视每一个忠勇士卒,是大将必须要做的。但这不代表,战将军官们会怕伤亡。胡风就清楚,他的时间,是同袍用命换的。
和阻击关羽的勾心斗角,斗智斗勇不同。叶煌阻击叫周军士桢所部,主打就是一个狠字,但凡有一丝机会,立刻跟你拼命。
随他前来两军骑兵营的,有五百太原军骑军,皆换上同袍的军服。越是拼命的时候,越是他们顶在前面,叶煌自己毫不落后!
利用地形,群狼战法,被叶煌演绎的极为生动。而太原军骑兵营士卒们,则用自己的鲜血与生命,为群狼战法奏出最强音。
三个人,仅仅三个人,他们就敢阻击百倍与自己的敌军!
假设这还不够震撼的话,他们击杀敌军步卒二十七人,居然还有两人全身而退!他们在杀敌之时的坚定和狠辣,像极了恶狼。
白耳丹阳两军的骑兵营士卒,在后方看的目眩神摇,看得热血沸腾,看得心中不平之意大起,叶煌将军不应该啊!
“将军,我也知将军之法,是要震慑敌军,让他们知道我军之勇。但如此强军,应该留在最后,让我上,绝不负将军之意。”
军官们亦是群情激奋,目睹了太原军不断的作战之后,身死沙场,真的是一件最寻常之事,他们知道叶煌的想法,但……
军中同袍,具是一体,胡风指挥丹阳军,邱泽指挥飞熊军,蛟龙军,亦能如臂使指。但最危险的任务,他们亦会决定一致。
太原军岂能不抗下最困难的局面,牺牲,他们也要走在同袍之前。
“说得好,丹阳白耳,都是我军精锐,本将军既然来了,就会与各位共生死。但你我生死事小,将军大业,广陵安危最大。”xǐυmь.℃òm
“各位,好好看,好好学,有你们上的时候,不要让兄弟们的牺牲白费。”叶煌的回答很是淡然,却毫不掩饰对同袍的认同。
“停,别逼我说那四个字,眼下我军战略,就是挫敌锐气。”看着那些军官眼中的不服和浓烈的战意,叶煌一摆手道。
挫敌锐气!让太原军骑兵营采用这般强硬狠辣的战法,叶煌的用意就在其间。你交州军不是士气旺盛吗?不是目中无人吗?
在你们到达广陵城下之前,本将军要让你们知道,之前的一切,只不过是你们运气好,没有碰上我们,我要打掉你的信心。
匹夫可以夺其志,三军不可夺其帅,叶煌的想法很简单,夺帅!
面对叶煌的强势阻击,每进一步都是尸山血海,交州军将校士卒心中的震撼可想而知。原来之前,敌军一直没有出全力。
定边军不过如此,骄傲的士桢,本来已经快要说出这句话了。一路的顺利,让他对那些传闻,越发的不屑,直到今夜……
看着前方的定边军骑军士卒,看着道路上横七竖八的双方尸体,遍地的鲜血将泥土染红,士桢颇为英俊的面庞,有些发白。
士气正旺,三军猛进,他原本想用最快的速度,抵达广陵城下。击溃两军骑兵营,让天下之道,大汉还有我的存在。
但叶煌的阻击,兜头给他浇了一盆凉水,让他身心具寒。
他是发白,前线有不少交州军士卒,却已经在发抖了。最可怕的,不是敌军来去如风的速度,娴熟无比的战术,到达顶点的气势。
而是他们的眼神,看自己,定边军骑军就似在看着一个死人!他们没有凶恶的面容,也不需高呼酣战,眼神冷的让人冰寒彻骨。
哪怕冲进步卒阵中,被乱刀砍杀,他们依旧可以带走敌军的性命。且从头到尾,你几乎听不见他们的叫声,就像感受不到疼痛。
把敌军看做死人之前,他们把自己也看成了死人,漠然无比。以前交州军只听过,陷阵之志,有死无生,原来定边军都是这样。
对了,叶煌的战术,便是要给敌军士卒心中,种下这样的想法。
“各位,敌军已经怕了,他们的战术动作,慢了,阵型变化,也慢了。如此一来,我们就能给胡将军,争取更多的时间。”
哪怕没有千里镜在手,叶煌从敌军的行动细节之中,也能看出很多端倪。他的任务是阻击敌军,于禁将军却没有更多的交代。
让敌军抵达广陵城下,至于何时抵达,如何抵达,于将军对自己麾下战将,不需太详细的交代,随机应变才是最好的。
此刻,叶煌已经收到了胡风联手张海龙,攻击曹洪曹豹的消息。和于禁一样,胡风只是详细通报军情,其余一切,不用说。
胡疯子联手张海龙,最强步军统领联手最强骑军统领!定县一战,他们打出了威风,打出了霸气,双剑合璧,天下无敌。
“嗯,还有三个时辰,二位将军放心,没有军令下达之前,煌定会为二位赢得充足的时间。”抬头看天,叶煌心中暗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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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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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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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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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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