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很可惜何只是没有展示机会,自己这完完全是被宁宁给包养了嘛!
宁宁不但要照顾他的平常日常生活起居,甚至还要操持一日三餐,最后甚至发展到还要在空闲的时间教自己读书写字。
当然,这还不是最令人难为情的。
回想起那一天,唐靖就分外尴尬。
话说我到底为什么会蠢到拿着刀币用来剔牙?
回想起那一天,宁宁看自己时那惊恐的目光。
那一刻,她心中恐怕已经把自己和疯子画上等号了吧。
这时候他才发现,原来想要从无到有的,在一个陌生的社会生活,要学的东西,真是太多了。
首先是自己的口音问题。
魏国,地处九州的正中央,绝大多数国土是处于后世的山西省和河南省,所以口音偏向于两地的杂交音。
而自己的口音一半来自于母亲的山西地方口音,一半则来自于父亲纯正的北京口音。
后者尚且还没多大影响,前者就很致命了。
魏国和赵国互相攻伐了数百年,双方不说是和睦相处吧,至少也是恨不得对方赶紧去死的关系。
这时候要是让别人听出自己的口音是赵国口音,和乐子可就大了,在这个没有普及法律的时代,像自己这样的草根,就算被冤死了,都没有人会替自己申冤。
所以在得知了那严重的后果之后,唐靖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会和陌生人说话。
平常对外往来和外人的接触,都由宁宁一手包办。
唐靖自己每日都会抽出大量的时间用以混淆自己的口音,至少别让人误会自己是赵国人。
不过话说回来,有宁宁这样明丽动人,又有着一口黄鹂鸟一般嗓音的老师教授自己,唐靖感觉到自己的学习热情分外高涨,学问可谓是一日千里。
要是自己穿越过来之前的所有老师都像宁宁这样那该多好,自己的成绩也不至于那么糟糕。
哦,话说回来,为了方便,同时避免引起旁人的疑心,毕竟一男一女走在大街上,实在是引人侧目。
所以他们在和外人接触的时候,都是以兄妹相称,久而久之,两人也逐渐接受了这个全新的身份,真的就像平常的兄妹一般相处。
不过话说似乎也没有人太深究,虽然自己带着一个小女孩行走的马路上,时不时会引来旁人的关注,但也没有谁真的多管闲事。
后市小市民思想即便穿越回古代,也依然没有多少改变,那种所谓古道热肠的侠义风范,到底还是少数。
“哥,学的怎么样了?”
“还是很难理解啊,毕竟偏旁部首笔画什么的都和以前我学的大相径庭,等同于完全从头开始学,现在以我的水平,恐怕连幼儿园的学生都比不过。”
“又在说宁宁听不懂的话了。”
宁宁微笑着放下手中端来的饭菜,很简单的两菜一汤。
虽然从森林出来之后,唐靖在征得宁宁的同意之后,就把虎皮给卖掉了,并且凭借出色的口才将虎皮卖出了一个大价钱。
可是没有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一直这样下去,迟早会坐吃山空。
再者说一直在住客栈也并非长久之计,唐靖心里还是希望有一个自己的家,不需要多大多华丽,只要能满足两个人遮风避雨的需求。
“哥哥,你又在烦恼钱的事吗?宁宁不是说过了吗,哥哥不必为此而烦恼,如果有需要的话,宁宁可以在进深山一趟。”
看到唐靖皱眉,宁宁立刻明白过来,唐靖又是在为钱的事情发愁。
虽然他们手中还握有几十两银子,然而这点钱根本就不足以买房子。
在这个时代,房子并不是向现代那样直接购买70年产权,而是你一旦购买了这块土地,就将完全的属于你,可以代代传承下去的。
不过相对应的困难度也大大增加!
首先,你要买房子,首先还得先买地皮,然后才能买房子。
而土地都是有主之物,你想买地皮,就得先从地契买起。
每一张地契都是每个人的祖传之物,想要购买谈何容易。
后世所谓周扒皮的强买强卖,在这个时代还是不多见的。
毕竟现在是战国时代,人少而地多,没必要为了区区一块土地就弄出人命。
即便是所谓的公子王孙,看中一块土地,大不了拿名下自己的一块儿地去换就是了,可能交换的土地偏远,贫瘠一些,但绝对不会想着空手套白狼。
毕竟这是一个名声重于生命的时代,绝不会出现为了一块土地而糟蹋家族名声的事。
一旦出现,甚至不需要官府出动,每个大家族的执法官就会将那个违背家规的成员处以极刑。
这就是战国时代的行事法则,和后世详细森严的法律条文所截然不同的,看似中性温和,实则更加残酷的封建秩序。
“说什么呢?当初说好了我照顾你,我又怎么能把一切责任推给你呢?”
唐靖闻言立刻勃然变色,一个男人的自尊心绝不容许他整天无所事事,寄生在一个小女孩身上。
自己一天到晚都在享受着宁宁无微不至的照顾,却不能发挥一点作用,虽说他自认脸皮厚,但也没有厚到这种地步。
“哥哥,其实你不用在意的,宁宁并不感到辛苦,相反,宁宁很幸福。
在遇到哥哥之前,宁宁一直是独自一人。
在和哥哥相遇之后,宁宁从哥哥这里了解到好多此前不知道的事,宁宁喜欢在饭后听哥哥讲述一只猴子跟着和尚去取经的故事、也喜欢听哥哥吹嘘世上有所谓一日万里的铁皮桶,还有哥哥时不时不自觉吟诵的诗词更让宁宁如痴如醉……
正是因为有哥哥做宁宁的依靠宁宁才能够恢复自信,愿意放下心中的芥蒂,与他人接触。
而且,虽然外人不了解,擅自对哥哥评头论足,但我相信以哥哥能耐,迟早有一天会出人头地的,根本不必要急于一时。”
宁宁宽慰的话语到底起了作用,唐靖的情绪瞬间抚平了不少。
然而,他依旧感到难过,想想后世,高中生虽然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存在,尤其是放到14亿人口中,连一朵水花都溅射不起来。
但是他自问在战国时代,以自己的学问见识,怎么着也算得上秀才级别吧?
这并非是他自吹自擂,以他的学识,如果愿意的话,担任一地县令也绰绰有余。
这并不是他自夸,而是这个时代的时代局限性。
再现代,一名公务员,想要熬成一名市长,需要经过层层的遴选,最终大浪淘沙。
但是,在战国时代并不需要!
有时候君王随意的指定一名人选,就可以担当掌管数万人生死的一地长官。
这样选出来的人大多数其实都不称职,当然并不不排除少数天赋异禀的人,毕竟无论哪个时代,都不乏天才的存在。
但是绝大多数人还是需要时间来慢慢磨砺,而所谓磨砺,其实无非是用无数人的鲜血用来验证、排除自己的错误,最终变得忠实可靠。
但事情荒谬就荒谬在,老百姓好不容易等到自己的地方长官变得诚实可靠,君王却会把他调回朝廷,重新换上新的人,然后又开始新一段的磨砺
华夏上下5000年,底层的百姓就是被当做棋子般,一遍又一遍的被君王所利用,培养出他们所需要的人才。
像自己这样读过书,会写字,见识宽广会来事的,放到这个时代,不说屠榜吧,至少也超过90%以上的无能官员。
可惜因为宁宁的关系,自己并不能够出仕,而且以他怕麻烦的性格,要真的让自己当地方官的话,每天处理堆成山的公文,每日案牍劳形确实也实在做不到。
在排除这个最佳选项后,剩余的可供选择就不多了,眼下只有先老实做人徐图发展了。
“宁宁,我不想骗你。
这三个月以来,我一直受到你的照顾,你一直无怨无悔,让我内心很是歉疚不安。
想我堂堂一个七尺五寸(1m75)的大汉,居然沦落到要一个九岁的小女孩儿照顾,这何其荒谬可笑。
假如我真的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废物的话,倒也就算了。
但我唐靖自问也算是饱读诗书,有三分才华的人,凭什么要沦落到这个地步?
而且之前我曾经答应过你要照顾你,现在却只有你在照顾我,这岂不是违背前言?
一个男人连自己的诺言都做不到,还算什么男人?
所以无论如何我都一定要想方设法找到一份工作,然后在城里买一栋属于我们自己的房子。
只有到那个时候,我才算履行了我的承诺。
也只有等到那个时候,我们才算真正的成为一家人。”
宁宁泪眼朦胧,从来没想过唐靖居然思虑的如此周到。
为了两个人的未来,他几乎每天都殚精竭虑的谋划,在这并没有太多选择题的选项上不停的思考,最终做出了一个最不适合自己的决定。
她心里明白,如果没有她的话,唐靖其实会有更好的生活。
以他的能力,无论在哪儿都能够发光发热而不必为了一日三餐锱铢必较。
“哥,你不必委屈自己,只要有你在的地方,就是宁宁的家。”
“宁宁,你不是不知道我这个人是最务实的,什么我心安处是我乡之类狗屁话,在我这里是行不通的。
在我看来,一个家除了要有人之外,最主要的就是要有一个房子。
房子可以遮风避雨,房子也是人心灵栖息的地方,它可以在我高兴的时候有一个庆祝的地方,它可以在我失意的时候,给我一个哭泣的地方。
没有房子,哪里算得上是一个家庭?”
“可是哥,你不是已经问遍了周遭根本就没有人肯出手手中的地契吗?”
“那没什么,我调查过了,城里的土地大多数都集中在达官显贵手中。
接下来就是城里的各大城狐社鼠,他们才是消息灵通之辈。
要买房子,怎么也绕不开他们。”
“可是哥,你打算怎么和他们接触呢?如果要上下打点的话,我们手里的钱是万万不够的。
不过如果你同意我出手的话,我有把握,即便整座城里所有人一起上,我也可以保证哥你安然无恙。”
好狂妄的口气,唐靖不由在内心当中赞叹了一句,当然,他一点也不怀疑。
并非说他也犯痴心疯,而是他曾亲眼目睹宁宁一枪刺穿一头奔跑的犍牛。
虽然无法准确估量,但据他目测,那头牛少说也有三四百斤。
而且牛皮本来就厚,在加上对方又是在奔跑过程当中,行动飘忽不定。
能够轻而易举的将一头奔跑的犍牛刺穿,那是什么水平?
反正他自问在后世,如果有这种人才的话,恐怕会被各大安保公司招揽,甚至不排除国家领导人也抛出橄榄枝的情况。
因此,对于宁宁所提议的把全城的城狐社鼠挨个揍一遍这种事,唐靖想了想内心还是有些跃跃欲试的,只不过冷静下来考虑到这样做的后果,最终还是摇头作罢。
“算了吧,如果动静闹太大的话,说不定会引来官府。
虽然我相信就算官府那些捕快一起上,也不是你的对手,但如果我们明确的表示反抗官府的话,那无异于等于反抗整个魏国的官方,到时候我们就真的只能够亡命天涯了。”
亡命天涯这种事,对于唐靖而言,其实并没有多恐惧。
毕竟他根本就不属于这个时代,也不属于这个时代当中任何一个国家的人。
在他看来,无论是秦,楚,燕,韩,赵,魏齐,哪一个国家,之后都是中华民族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只不过在这个时代,如果自己说出这番话,大体上会被人当做疯子看待。
因此,他其实是不介意四处漂泊的,只不过他不能容许自己带上宁宁漂泊。
“可是哥,你打算从哪里弄钱呢?这少说也需要上百俩吧。”
“你看哥是那么蠢的人吗?”
宁宁见唐靖邪魅一笑,顿时会意。
二人商量好之后,唐靖立刻着手准备事宜。
来到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和现代不同的是,古代所谓的大街放到现代,可能连一个小巷,美食街都算不上,整条街道又狭窄又肮脏,到处都是果皮树叶一类的东西。
最初,自己看到这条所谓的通衢大道的时候心下很不以为然。
见过后世那宽敞的,可以当天桥使用的道路在看古代所谓的大道。
两相对比一下,实在是惨不忍睹。
不过眼下自己并不需要计较这个,不如说道路越狭窄,对自己接下来的计划就越有利。
想到这儿,唐靖内心格外窃喜。
这个计划放到后世不出五分钟,必然就会有民警上门带走自己。
然而这个时代不同,这是一个法律未曾普及的时代,民间更多的奉行的是乡规族法,只要自己不去招惹那些背景深厚的大家族,依照宁宁的实力,他们两个人都可以轻易脱险。
一念及此,唐靖就聚精会神的找寻下手目标,恰好这个时候有两个人从他眼前走过,真是瞌睡碰枕头,无巧不成书啊!
看他们稚气未退的脸,以及和常人不同的装束打扮,这么好的肥羊,在现代可是绝对碰不到的。琇書網
想到这儿,唐靖不假思索,立刻伸手抓住对方的肩膀,凑近对方,充满蛊惑意味的说道:
“兄台,我看你面有煞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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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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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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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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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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