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团宠农家小福宝金大郎金老头>第127章 金六郎的人生路
  “累不累?”澹台镜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关切地问道。

  “不累。”小元宝嘻嘻一笑,脆生生地回答道。

  “早上太冷了,以后别起那么早。”他抓起她的小手,放在唇边哈了一口热气。

  “不会感染风寒哒,我娘给我穿了好厚的衣服,我爹还将他的外衣盖在了我身上,而且我是坐在灶台口呀,灶台里有热热的火,冷不到我哒,”小元宝严肃地说道,“倒是你,小师兄,你的病还没好,千万不能坐在窗口吹风!”

  说着,小元宝又将他的纸笔收了起来:“最好也不要劳累啦,这几天多卧床休息哦!反正先生已经回老家了,他留下的功课也不必急于一时,可以等你病好了,你再做!而且,我相信小师兄那么聪明,先生留下来的几天的功课,小师兄一天就可以做完!”

  “对我这么有自信?”澹台镜漆黑的眼里点亮了光芒,凝视着面前的小元宝。

  “对呀,对呀。”小元宝重重点头。

  澹台镜觉得心情更好了。

  窗外,秋风瑟瑟,万物凋敝。

  窗内,炭火暖暖,恍若初春。

  澹台镜的心情,也犹如春天破土的种子,充满了雀跃。

  “你坐着,你坐着,”小元宝将自己的手抽了出来,“我给你把把脉,看看你今天怎么样了。”

  澹台镜顺从地坐下。

  小元宝先给他左手把了脉,又给他右手把了脉,接着又看了看他的舌苔。

  “不错不错,”小元宝高兴地点了点头,“从脉象上看,你的病情在好转,今天感觉舒服些了吗?”

  “舒服多了。”澹台镜点了点头。

  “哈哈哈,小姑娘又在给人家诊脉吗?”澹台家的那位贵客的声音,在门外响了起来。

  接着,他伸手敲了敲虚掩的门:“小公子,老夫是过来复诊的,可方便进来?”

  “何大夫请进。”澹台镜尊敬地说道。

  何大夫提着药箱走了进来,看向了小元宝:“来来来,说说你把脉之后的见解。”

  “我今天给他把脉之后,我发现……”小元宝不疾不徐地说了起来。

  何大夫一边听一边点头。

  “嗯,那现在我也给他把把脉,看看我得出的结论,和你这个小姑娘得出的结论是否一致,”何大夫摸着胡子点了点头,接着又看向了澹台镜,“把手给我。”

  澹台镜把手给了他。

  何大夫一番望闻问切之后,欣慰地说道:“病情有所好转,就照着昨天开的方子,今天再吃一剂药,明天一早就可以彻底痊愈了。”

  “多谢何大夫。”澹台镜站了起来,朝他微微拱手,客气而又有礼貌。

  “复诊是大夫的分内之事,”何大夫点点头,又摸了摸小元宝的脑袋,“你这小丫头呀,确实是有点天赋,你说你初学把脉,只略通一点皮毛,可你给这位小公子把脉把得很好!病因也梳理得很对!这可真是难得!”

  为啥难得呢?

  病因很难梳理!

  若是有两个人得了相同的病,甚至症状一模一样,他们的病因都有可能完全不同,他们要吃完全不同的两副药。

  或许,其中一人要服用温热之药。

  或许,其中另一人要服用凉性之药。

  一热一凉,南辕北辙。

  若是给该服用温热之药的人用了凉性之药,那会伤其根本,重则会让人殒命!

  反之亦然。

  古往今来,因病因把握不准,而造成误诊,使人不幸殒命的案例,可谓不计其数。

  所以,小元宝在给澹台镜把脉之后,能够说出准确的病因,才会让何大夫这般欣赏。

  “多谢大夫伯伯的夸奖,我一定会谦虚谨慎,不骄傲自满,努力学习,绝不懈怠,争取在将来做一个好大夫!将救治天下病人视为自己的己任!”小元宝坚定地说道。

  “真是个好孩子,”何大夫越看她越觉得喜欢,“对了,昨日与你的讨论使我受益匪浅,只觉得听你这小姑娘一席话,胜读我四五十年的书!你说那些都是你师父教你的,我想你师父肯定是一个很厉害的人,我想拜会一下你的师父,不知可否方便?”

  “方便呀!你要是过去的话,师父会很高兴的!他很乐于传授经验,这样一来,别的大夫就会有所启发,就能治好更多病人的病啦!毕竟,我师父一人之力实在是太微薄了!”小元宝高兴地说道,“我师父名叫孙回春,大夫伯伯,您现在就要去吗?”xǐυmь.℃òm

  “现在可以吗?”

  “可以呀!他一般会在我家吃完早饭之后,再外出看病。而现在,我家还没吃早饭的呢!大夫伯伯,我们赶紧过去吧!”她雀跃地拉了拉他的衣角。

  “好!”何大夫点了点头,有些激动。

  小元宝一路将何大夫拉回了金家。

  何大夫拜访了医仙,马上说明了他和小元宝认识的缘由,以及他此番的来意。

  医仙点了点头:“这个孩子的情况,我一直有在关注!她最近背方剂确实背得很好!既然她的方剂已经全部背完了,从今天开始,就正式学把脉吧!”

  “多谢孙爷爷!”小元宝马上说道,“那你们聊,我去给你们倒茶!”

  医仙不负他神仙之名,他很有耐心的和何大夫谈了一个上午,解答了何大夫在医学上的很多疑问。

  何大夫自认为自己在陪都,也算是个有名有姓的名医了,如今到了医仙面前,才知自己多么渺小、多么无知,如同一只青蛙终于跳出了古井,看到了外面广阔的世界。

  他对医仙颇为感激。

  因为医仙没有对他藏私。

  这时代,医术口口相授,代代相传,都是师父带徒弟,不同的大夫之间,为了护好自己吃饭的绝活,难免敝帚自珍,不愿意将自己最擅长的医科,拿出来与其他大夫讨论。

  这样一比较,就显得医仙更加高尚伟大!

  午时,受益匪浅的何大夫深深地朝医仙鞠了一个躬。

  医仙摇头不受此礼,表示这也没什么。

  金大娘招呼小元宝,将客人请到了厨房吃饭。

  何大夫落座,频频看向医仙,还是觉得有些意犹未尽。

  不过,此时已经到了主人家的饭桌上,还是应该先向主人家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意。

  他马上说道:“多谢你们的款待!你们金家人真是热情好客!”

  “来了就别客气!都是家常菜!随便吃!”金大娘连忙说道,“说起来,我们还有点紧张呢,听说你是陪都那边有名的大夫,瞧瞧,这是多大的人物啊!您真了不起!”

  “你们金家的人也很了不起,你们家这五个儿子和两个女儿,看面相,以后也是人中龙凤。”何大夫恭维道。

  全场愣了一刻。

  片刻后,大家看向金六郎,哈哈大笑。

  何大夫不解其意。

  “何大夫啊,其实,这不是我们家的闺女呢,”金大娘给金六郎夹了一筷子菜,“别看他生的俊俏,皮子又晒不黑,赛过许多小姑娘,还喜欢把自己收拾得很干净,可实际上啊,他是个男儿郎呢!”

  “对不住了,对不住了。”何大夫一脸尴尬,连连摇头。

  金老头沉默,一把将金六郎头上的花抽了下来,放在了桌上。

  金六郎又给戴了回去:“爹,妹妹说了,时下男子以簪花为风流,文人墨客都这么做。我先前还问了何大夫呢,何大夫也说,陪都男子个个簪花,有的男子头上插的花比女子还多!”

  “就你名堂多!”金老头头痛。

  “是真的。”何大夫说道。

  “何大夫,谢谢您替我解围,”金六郎一脸期待地问道,“我有几个冒昧的问题想要问您。您的衣服贵吗?您的鞋子贵吗?您的玉佩贵吗?您的束发冠贵吗?”

  “衣服十几两银子,鞋子五两银子,玉佩一百五十两银子,束发冠十两银子。”何大夫很好脾气地说道。

  “那您太有钱了!一身行头小二百两了!是不是名医都很有钱?”

  “名医富甲一方,千金难求一诊。我算是比较公道的名医了,每次出诊,出诊费五百两,其他的另算。”

  “最贵的呢?”

  “在陪都,最贵的是甄大夫,出诊费五千两,”说着,他微微皱眉,“不过,甄大夫前阵子已经离世了。”

  有人替母求诊。

  其母患有急症,痛苦不堪,危在旦夕。

  此病不好治。

  甄大夫说他有本事治好,出诊费五千两,治好了还要再给钱,那笔钱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那人拿不出钱来,说倾家荡产只能凑到三四千两。

  甄大夫不同意。

  他在回家的路上,不小心从桥上掉了下去,就这么淹死了。

  陪都人人都说,他这是太过贪婪,所以遭了报应。

  “那我也想当名医!”金六郎语出惊人。

  “为什么?”何大夫好奇地问道。

  “有钱啊!”金六郎正色道,“有昂贵的衣服、鞋子、配饰……我能在衣食住行各方面,都给自己最好的享受!人生在世,也就这么多些日子!来世之说,虚无缥缈,就算有来世,可能也会成为猪狗鸡鸭,我倒不如过好了这辈子,赚最多的钱,把一切好东西都享用尽了!”

  “也不错,”何大夫点点头,毕竟人各有志,然后他又看向金家人,“看来,你们金家在杏林界是要一门双杰了!”

  金六郎踌躇满志。

  他想,妹妹说过,有志者,事竟成。

  但他万万没想到,在他漫长的人生当中,他猜到了开头,却没有猜到结尾。

  他最后没有成为一个名医,却在另一个领域留下了自己浓墨重彩的传奇一笔。

  “你若有心,以后也可以跟着一起学。”医仙说道。

  他从不吝啬传授医术这方面的知识。

  了解的人越多,被救治的百姓也就越多。

  第二天,拍卖会举办的日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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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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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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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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