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公作美,今儿是个好天气,
在与渤海王府女眷们说清楚道理后,迎着朝霞,高澄在高季式及一千亲卫的陪护下,先往清河王府去接元仲华。
看见她打扮得花枝招展却衣衫单薄的模样,高澄当即拉下了脸:
“春寒正盛,又是骑马踏春,只穿得这样少岂不会受了风寒,快回去添些衣服。”
待元仲华换得厚实臃肿,高澄这才把她抱上了马,与自己共骑。
“这模样丑死了。”
元仲华缩在高澄怀中,看着自己的打扮埋怨道。
就元仲华这不乐意的表情,不用猜,这身衣裳定是隔墙附耳的丈母娘听见了自己的话,强行让她换上的。
高澄揉搓着元仲华的脑袋没有回答。
行至宫城外,立马阊阖门,城头观望的宦官望见了高澄身影,立即便回宫通报。
不久,随着天子出行的呼喊声在宫城内声声传递,宫门缓缓而开。
在仪仗之后,是元善见与高皇后共乘御辇的身影。
高澄抱了元仲华下马,行礼叩拜道:
“臣高澄恭迎陛下、皇后。”
元善见赶忙下车将他扶起:
“高卿莫要多礼,朕久在宫城,少有出宫,今日还是有高卿为朕操持才有此行,说起来,还是朕该多谢高卿。”m.xiumb.com
高澄却正色道:
“臣子为君主分忧,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又怎敢当一句谢。”
不管高澄如何孩视元善见,但在大庭广众之下,他总是有意识的维护天子这一身份的权威。
因为代替天子行使权威的正是他自己,维护天子权威,就是维护他小高王的权威。
更别提将来篡位,他自己也是要当天子的。
少有的一次冒犯那也是元善见自作主张宽恕了尉景,这种因私情枉国法的行为简直不可原谅,这才有了高澄入宫质问,怒斥元善见的那一幕。
当然,关于那件事情,元善见也有话说,只是他不能张口,嘴巴早已经被高欢、高澄父子捂死了。
“阿兄!”
“阿兄!”
两声呼唤,自然是元仲华与高皇后见他们君臣二人见过了礼,终于忍不住呼喊至亲。
年长些的高皇后走下御辇还带有几分矜持,而四年多没见的元仲华一股脑扑进她皇帝哥哥的怀里,哭了起来。
高澄与高皇后说了两句,他明显感觉妹妹对自己生分了许多。
也对,嫁出去的妹妹泼出去的水。
也许她出嫁前还明白,自己联姻是为了高氏夺取天下,出嫁后,心里多了一个元善见,她是否还会记得这份使命?
更遑论将来有了儿子,代表高氏夺取她丈夫、儿子皇位的,正是自己这個兄长。
而有了这层认知,两兄妹的感情又怎会一如过往。
看着元善见两兄妹相拥对泣,高澄至少知道元仲华是真情流露,这让他有些羡慕。
当初在汾水河畔肆意嘲笑自己的妹妹,注定是回不来了。
也许她还会奉承自己,但终究不是妹妹对兄长的敬爱。
抛下高皇后,高澄特意与送元善见出宫的护军将军赵彦深交代几句,让他打起精神莫要让洛阳出了乱子。
赵彦深一口应下,哪怕如今的元魏不是曹魏,早就没了萌生高平陵之变的土壤。
谨慎小心的他也不会有一丝松懈。
而高澄之所以要说这番废话,只是为了寻个由头离了高皇后而已,越是对比元家兄妹的感情,高澄就越对自己兄妹的处境而难受,也许有一天,她还会将自己当成抢夺她丈夫、儿子皇位的仇人。
自古以来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对于一个女人、一个母亲来说,兄弟的分量又如何比得过儿子。
哪怕屈意讨好,为的也是自己丈夫、儿子的性命,心底里的爱憎,谁又说得清。
“高卿,能否让仲华与朕同乘?”
元善见向高澄征询道。
“但凭陛下心意。”
眼看元仲华上了御辇,高澄回到队伍中翻身上马,一声令下,由高澄亲卫以及赵彦深特意挑选的仪仗所组成的庞大队伍往建春门出行。
沿途高皇后一个劲向元仲华鼓吹高澄的武艺,在她看来兄长十岁起就向表兄段韶讨教骑射,如今不说精通,无论如何也是小有所得了吧。
高澄听见妹妹的吹捧,心里一阵发虚。
五六年来,他奔波忙碌,又什么时候真正静下心来研习过武艺。
行至洛水河畔,春光明媚。
高澄便将元仲华抱上了马,与自己共骑,游猎时也好有个借口藏拙。
元善见也换乘了骏马,别看他才十一岁,在宫里没少练习骑射,至于是为了强健身体还是为将来做准备,见仁见智。
一箭破空,元善见正中一只野兔,正喜悦时,却听见元仲华的喊声:
“夫君,快为我射下一只大雁。”
循声望去,正是元仲华指着天上一列归雁向回头朝高澄乞求。
这种话,换个称呼,过去都是高澄对斛律光说的。
高澄这次游猎本来只打算射射兔子来逞能,这时候让他挽弓射雁着实为难了小高王。
元仲华是真以为高澄骑射出众,看着她的目光高澄不忍拒绝。
但武艺不行,架不住高澄脑子好使,为了保持自己在妻子心中的形象。
高澄先让元仲华下马,随后取出一支鸣镝,挽弓射向天边。
鸣镝破空发出的尖锐声响吸引了亲卫的注意,因高澄对箭阵的热衷,亲卫都无论步卒还是骑从,都是配置了弓箭的,于是一千人纷纷引弓射向天边一列大雁,漫天箭雨瞬间将天空清了个干净。
高澄这才回头对元仲华傲然道:
“鸣镝所指,万箭齐发,这才是你夫君的勇武!”
元仲华闻言两眼都是小星星。
而另一旁刚刚还在为猎获一只野兔而喜悦的元善见,也不自觉吞咽了口唾液,他渴望这样的权势。
权力的种子在他心里又一次迎来成长。
回过神后,看了看自己手中的弓箭,再对比高澄一鸣镝便漫天箭雨的场面,他顿时意兴阑珊起来,把弓丢给了亲信随从,便要御辇休息。
“陛下不可早退,恐触怒大将军。”
亲信宦官刘思逸劝说道。
元善见觉得自己这个天子当得很没意思,就连何时休息都要看臣子的脸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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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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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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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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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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