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春二月。

  宋听澜会试的日子迫在眉睫,因此,苏如姝便命人赶去了皇城。

  如今她的栖凤居发展势头一派光明,也是时候考虑进军皇城了。

  只是这大半年来栖凤居能这么顺利也确实少不了沈千炎以前的打点和合理化的经营模式,不过自她从那日巫毒回来后,这位沈小公子就彻底没了消息。

  就像是就此凭空消失?

  她也曾尝试去柳江镇打探沈家的消息,但是却被人告知沈老爷带着全家举家迁移他处,此后在无其它消息。

  而这种种的行为都透露出沈千炎以及他身后的沈家的古怪之处,但是追其究竟,现在沈千炎还是查无此人的状态,甚至苏如姝动用了她整个的半兽团都了无音讯。

  最后苏如姝决定放弃了,只要这货不死不灭,反正他们早晚都会见面的,这点信心苏如姝还是有的。

  不过死了也没事,她会给沈二火烧纸钱的。

  而此时远在某个山头的沈姓某男子突然鼻头一酸,狠狠地打了个喷嚏。

  “是谁?谁在骂我?”

  卫城。

  苏如姝开在卫城的栖凤居如今生意蒸蒸日上,正是离不开人的时候,而且她也因为在皇城迟迟买不下一块好的地皮心悸了很长一段时间。

  谁人不知,皇城脚下寸土寸金,就算是有钱也难买一块地。

  况且她的栖凤居岂是一小块商铺的位置就能委屈将就了的?

  要置办酒楼,就得拿出酒楼的气派,不说容纳下千人万人,几百人至少还是要有的,单单是这一两块小店铺的空地,苏如姝还真的不放在眼里。

  因为酒楼这边实在腾不开手,索性她直接先打定主意让宋听澜自己先赶去皇城赴考,自己要是能等到他金榜题名后在皇城落下脚也算不错了。

  苏如姝给宋听澜穿上鹅绒长袍,即使是阳春二月,但是风里还是刺骨的寒,自家小相公要出远门,必须得注意保暖。

  只是长袍顶端的小金扣如今有些松动,苏如姝此刻正穿针引线打算给宋听澜缝上去。

  其实这件衣服也是苏如姝亲自给宋听澜设计的,绛蓝色的暗色云纹低调大气,衬得他整个人都干净白皙,气质浑然天成,细看又不失矜贵。

  怎么看都叫人欢喜不已。

  苏如姝忍不住朝着宋听澜打趣道,“哟,这是谁叫的小相公,白白嫩嫩的勾人心魄,别到时候状元郎没考上,先去皇城了当了人家皇家贵女的陈世美哥哥。”

  宋听澜将酸气十足的自家娘子双手环腰紧箍在怀中,笑的摄人心魄。

  “那这陈世美当真是瞎了眼,放着家里肤白貌美的仙女小娘子不好好疼着,什么歪瓜裂枣都能入眼了?”

  苏如姝傲娇的撅撅嘴,似乎很吃宋听澜这一套。

  半晌,感觉到宋听澜摩擦在自己腰际的大掌,她浑身的痒痒肉像是受到了什么感应,顿时被身前的男人挠的咯咯发笑。

  七扭八扭的突然就忘记了她手头的针线,噌的一下手指被划破了血。

  宋听澜见状,赶紧将苏如姝的手指前段放在嘴里吮吸两下,眼底的心疼明显可见。

  “真是小笨蛋,好在唾液可以止血。你啊总是这么不小心,这让为夫怎么放心去赶考啊。”

  苏如姝将手指头从宋听澜的大手中抽出,脸上挂着不正常的红色,但是嘴上依旧硬气着,“诶呀,我哪有这么娇气的,你就放心去给我挣凤冠霞帔就好。”

  宋听澜闻言宠溺的笑笑,将身前的人又摁进了怀里。

  不过苏如姝的手指可能被扎的有点深,两人话音落下时,皮肉表层还在不停地渗出丝丝小血珠。

  听到门外传来急急的马蹄声,苏如姝来不及管得太多,只好轻轻的捧着宋听澜的俊脸,顺势也就将手上刚渗出来的小血珠点蹭在宋听澜右眼的泪痣处,看上去也别有一番邪魅气息。

  等人上了马车,苏如姝还在恋恋不舍的巴望着车印走过的痕迹。

  奇怪,她以前明明不是这种难舍难分的小家子女儿模样。ωωω.χΙυΜЬ.Cǒm

  但是突然的,她又像是想通了什么,看着眼前早已不见踪迹的马车,顿时哑然失笑于风中。

  又过了几日,迟迟不见皇城的地皮有其他的动静,可能是大家都关注着今年的状元花落谁家,所以苏如姝这个千里迢迢赶来皇城却只想着买块地皮的人就显得格外另类。

  “诶诶,听说了吗,今年有一个特别厉害的考生,好像还是小城来的,但是不仅人长的是天资之貌,试题答得连主考官都拿着试卷惊叹了足足半个时辰。”

  “有这等事?难不成他就是那个半时辰写完全部试题,而且被主考官连着夸的俊美男子?”

  “八成是啊!!如今这都还没到殿试呢,咱们天子都下令要专门看他考完最后一场会试。”

  …………

  ……

  大街上对今年考生的讨论叽叽喳喳依旧不断,但是要说这作为议论焦点的还得是她家小白脸,不过,也不知道宋听澜还没殿试前就在皇城引起这么大的动静是福是祸。

  管他呢,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不容苏如姝来不及多想,温朔他们这边就表示收到了皇城地皮的好消息。

  事情其实是她托秦峥帮忙办的,如今秦峥离开了苍桐镇进了皇城,身份在皇城里更是水涨船高,现在年纪轻轻都已经担任上了御膳房的副管事,前途可以说是一片光明。

  好在他还记着自己,这下有了秦峥的帮忙,事情算是十拿九稳了。

  ……

  这两天苏如姝一心张罗着在皇城置办新的栖凤居一事,眼看这会试结束都快五六天了,也没有任何她家小相公的消息。

  难不成是会试落榜,不好意思见她,躲在别处哭去了?

  苏如姝心里邪恶一想,但是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她家小相公宋听澜是谁啊,他要是被刷了下来,今年皇帝都该哭瞎眼了。

  不过这边迟迟没有宋听澜的消息,苏如姝做事也开始魂不守舍的。

  她娘潇湘坊的铺子好不容易在皇城先一步落脚,昨日竟然差点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把整间铺子给烧起来。

  好在温朔带着唐兆辉赶来给自己送酒楼最新的设计图样时及时发现了她小书房里还没燃起的小火苗,这才算是救了潇湘坊一命。

  直到一日后,宋听澜那边突然来了消息,不过人未来,只是信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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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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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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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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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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