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穿梭在诸天万界李非武青>第61章知府女儿
  就像是当初计划的那样,洪记酒楼在福州七县遍地开花,目前已经开到了福州之外。

  借着这个机会,黑狗带着一帮护卫前往清河县,名义上做生意,实际上则是去见财主刘明。

  李非与刘明有半年之约,约定半年内会来取神臂弩,如果神臂弩的数量足够多,可以考虑留刘明一命,并且归还他的傻儿子。

  李非将血线蛊的解药给了黑狗,因为黑狗与刘明有仇,到时候是否要留刘明一命,全凭黑狗的心意。

  黑狗带的护卫不多,速度要快些,一来一回正好二十天。

  回来时,黑狗除了带回三百把神臂弩,还有一名会制作神臂弩的巧匠。

  水波山议事厅内。

  李非看向黑狗,笑问道:“远行辛苦,可报了杀母之仇?”

  黑狗摇头,答道:“我当然想杀他为母报仇,可他说搜罗到了一名会制作神臂弩的巧匠,必须给他解药,才愿意将巧匠献上,为了咱们的大业,我将解药交了出去。”

  李非点头道:“一心为公,黑狗你成长了很多。”

  黑狗小声道:“我这次带的护卫都是好手,本想事后再去杀他,可这老贼滑溜的很,早就带着家小舍家而逃,唉。”

  他的言语中充满了无奈,世事难料,他觉得错过这次机会,以后再想报仇恐怕难于上青天。

  李非安慰道:“你莫要担心,那血线蛊就算解了,他体内也留下暗伤,加上他年纪大了,绝无几年好活。”

  黑狗摇摇头,他的确很想报仇,可他更享受现在的生活,仇恨只会让他自己心里不痛快而已。wWW.ΧìǔΜЬ.CǒΜ

  莲花县里,刘高杰果然处处找魏凌麻烦。

  魏凌也不是省油的灯,花钱雇了几个泼皮,趁着晚上敲刘高杰闷棍,将其打死在回家的路上。

  矿石场归了高信,但是现在一个旷工都没有,他把找旷工这件事交给了魏凌去办。

  魏凌心狠手辣,做事比邱家还狠,强制莲花县的百姓去矿石场做工。

  所有的骂名都归了魏凌,高信和李只需要卖货收钱就可以。

  半年时间过去,白龙寨将周边的村镇,以及福州七县都暗中掌控在手里。

  福州城也被他的人手渗透进去,在城中成立镖局,发展帮派。

  只要他想,福州随时都可以易主。

  这个年代的缩影下,村镇百姓生活艰难,外有贪官层层剥削,内有本地豪强欺压,百姓无田,吃饱肚子都很难。

  福州城有二十多万百姓,人口虽众,但是经济却跟不上,与孟知府毫无作为关系很大。

  李非只要许以好处,百姓就会拖家带口加入白龙寨。

  李非本来是想将剩余两股山贼彻底消灭,可觉得留着也有好处,用来磨炼新兵最为合适不过。

  福州城的孟知府察觉到了白龙寨的势力太大,于是派兵过来清缴。

  可惜士兵畏战,将官无能,结果自然是无功而返,平白给白龙寨送了不少装备。

  以战养战,白龙寨现在已经有一万可用之兵,水波山下还建立了一座小城,用来作为前哨,顺便拱卫龙游帮。

  原来的编制也已改换,黑熊的一队改为飞熊军,统领三千人。

  云雁的二队改名千机所,云雁任所长,手下五百人左右,专门为白龙寨收集情报。

  三眼的弓箭队改名为神机营,手下一千人左右,弓射娴熟,每人都佩戴一把神臂弩。

  铁流云的骑兵队改名为破军营,铁流云为统领,朱大肠副统领,手下有七百骑兵。

  蒋坤继续担任总管,四队改名为督察处,他兼任处长,监管白龙寨纪律,人数不多,只有三百人。

  其余人马皆由李非直接统率,是为了防止有人生出异心。

  李非还购买大型船只,率军远出海外,找到了琉球岛,也就是后世的台湾,将其占领,建立城池,发展贸易,这是他留给自己未来的一条后路。

  政和二年的冬天无雪,这一年却是迎来了一场大旱,百姓无粮食可吃,流民无数。

  为官者都怕流民,纷纷紧闭城门,不让流民进入。

  李非不怕,他不缺粮,更不缺钱,派人将流民一波波送到了琉球岛,让他们在那里建房安家,开辟土地。

  政和二年八月底,千机所探到了一条惊人的消息,有人举兵造反,自称阿里巴巴王。

  据传言阿里巴巴王率众足有十万余,已经占据了滑州与浚州。

  阿里巴巴王扬言说皇帝昏庸,奸臣当道,此举不为造反,只为天下苍生。

  黑夜,水波山议事厅里内,李非坐在首位,蒋坤坐在他的右下首,武松坐在他的左下首,黑熊等人依次坐在两边。

  李非手敲着桌面,说道:“对这个阿里巴巴王,诸位有何看法?”

  黑熊笑着说道:“他一定是一个大英雄,做了别人都不敢做的事情。”

  徐光摸了摸胡须,摇头道:“朝廷虽有败象,百姓也大多贫苦,可未生乱,阿里巴巴王这么做只会加速宋国灭亡,加重百姓的负担,非英雄也,实乃乱国之贼。”

  黑熊嚷嚷道:“贼个屁,咱们才是山贼。”

  徐光摇头道:“你莫非忘了,你现在可是飞熊将军,才是百姓心中的大英雄。”

  “对哦。”黑熊挠挠头,“我现在是将军了,那阿里巴巴王就是乱国之贼。”

  蒋坤说道:“不管他是乱贼还是英雄,对咱们来说都没有影响。”

  李非眯着眼睛道:“不,以前我没有动福州城,那是时机未到,不过现在我认为是时候了。”

  众人闻言心中都为之一动,他们之中一半人早就有了这样的心思,福州明明措手可得,就像是一块肥肉一样,看起来十分诱人。

  武松立刻表态道:“那个姓孟的知府也太不像话,将百姓当成猪狗一样,若是拿下福州城,要第一个拿他开刀。”

  黑熊道:“我觉得他还挺实诚的,每过一段时间都会让咱们练练兵。”

  众人皆笑,大家都有所改变,唯有黑熊不改初心,难能可贵。

  云雁问道:“拿下福州,大当家也要称王吗?”

  李非摇头道:“不,称王这绝对是在找死,拿下福州,我会马上宣布效忠朝廷,让他封我为城主。”

  铁流云问道:“这是为何?”

  李非笑而不语。

  徐光立马说道:“称王只是一个名号而已,但要称王必是反贼,还是大当家考虑的周到。”

  李非赞许道:“不错,我与高信交好,他的叔叔是徽宗身边的宠臣,只要说服他,我再去收买蔡京,一起向徽宗进言,皇帝多半会答应我做城主,否则就是逼我做反贼。”

  三眼一直未发一言,他喜欢听候李非吩咐,只要是李非的命令,他都会去执行。

  众人皆都点头称是,随后李非议定两日后拿下福州城,城中早就安排好人手,届时打开城门,放大军进入城中即可。

  李非离开议事厅,心中却不平静。

  阿里巴巴别人不知道是什么,可他很清楚,这可是现代独有的东西,如今却出现在宋朝。

  那只能说明一件事,这里还有其他的穿越者,就是不知道是在自己之前穿越还是之后了。

  回到自己院子,紫玉忙迎了过来,说道:“老爷回来了,进去烫烫脚吧。”

  李非点点头,进入房间坐下,紫玉端来洗脚水,脱去李非鞋袜,伺候他清洗。

  这时,紫儿抱着儿子从内室出来,身后跟着两名侍女,分别是红玉和怜玉。

  儿子是八月半出生,现在还未满一月,李非给他取名安之。

  三个侍女原先是跟着赵如玉的,李非答应照顾她们,自从紫儿正式嫁过来,她们就成了紫儿的贴身侍女。

  李非看着紫儿,温声道:“你该多休息,儿子交给乳娘照看即可。”

  紫儿白了他一眼,将儿子搂紧,说道:“夫君心疼妾身,妾身高兴,儿子怎么都抱不够的。”

  李非摆手道:“随你吧,可你身子骨弱,不要勉强。”

  紫儿点点头,将儿子交给怜玉抱着,过来为李非捏肩。

  夫妻二人又说了会儿话,便进屋休息。

  二日后,李非率军攻打福州。

  比想象中的要容易,福州城连番清缴白龙寨不成,早已无可用之兵。

  城中百姓也知道白龙寨的威名,知道对方名为贼,实为义军,不犯百姓秋毫。

  城门在内被人打开,李非带着人马进城,沿路还有百姓呐喊助威。

  无抵抗者,也没有任何反对的声音。

  李非的人马直接就控制了知府衙门,将孟知府在内的一干官员全都押了出来。

  有坏官自然就有好官,有的官有能力,有的官就只是个草包,除了剥削百姓,什么都不会。

  该杀谁李非心里有数,千机所早就将福州大小官员的信息收集清楚,其中大部分人李非都能叫出名字。

  孟知府绝对要杀,这是大家早就商量好的。

  将孟知府的官服拔脱掉,先是游街示众,老百姓对他早就恨之入骨,烂菜叶子、坏鸡蛋扔的是不亦乐乎。

  最后将他移送到城门前,打算再此将他正法。

  那么老长的砍头刀,孟知府光是看就快吓尿了,一路上他不知道求饶了多少次,可就是无人理会。

  刽子手举起砍头刀,就要一刀砍下,围观的百姓拍手叫好起来。

  这时,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请饶我父亲一命吧。”

  只见一个美丽的女子从人群中走出,却是孟淑真。

  李非和身边众人皆是一愣,孟淑真姓孟,孟知府也姓孟,不过他们从未将这两个人联系在一起。

  孟淑真生得极美,气质飘逸出尘,那孟知府现在披头散发,也但可以看出他也是一个帅哥,二人眉宇间有三分相似。

  孟淑真走到李非身前,跪下道:“大当家,我知道我爹罪大恶极,万死难辞,可他毕竟是我的爹,我不能目睹他被杀而无动于衷。”

  李非面无表情,淡淡说道:“非我要杀他,而是全城百姓要杀他,你可看看身后那些百姓,看看他们脸上的恨意,我只不过是顺应百姓之意而已。”

  杀了孟知府百利而无一害,可以大大的获取民心。

  李非心中有些恼怒,孟淑真之前不说,现在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孟淑真却要跳出来救爹,实在是胡闹。

  孟淑真没有去看身后的百姓。

  因为她知道百姓早就对孟知府恨之入骨,早就盼着他去死。

  她本人也是对父亲失望,为了躲避父亲安排的婚事所以才离家出走,结果路遇山贼被抓上了山。

  失望归失望,可她身为女儿,不能眼睁睁看着父亲这样被杀,无论如何她一定要尝试说服李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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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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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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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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