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这女子的脑子应该停留在八九岁,一通哄劝下来,女子高高兴兴的举起了筷子。
沈明娇好奇问她:“你叫丫丫是吧?”
女子咬了一大口四喜丸子,含糊地道:“我有很多名字,王阿婆叫我胖丫,徐家坏大娘叫我傻丫。”
说到这里,她动了动肥肥的手指头:“只有夫君叫我丫丫。”
沈明娇被她这语气逗笑了:“嗯,那我就叫你丫丫好了。”
三人安静的吃了一阵,值得一说的是,丫丫虽看着胖,吃的却并不多。
丫丫放下筷子,风风火火的就要去找她的夫君。
沈明娇将人拦住,缓声道:“孙强你认识吧,他马上就过来了,到时候我们一起帮你找夫君。”
沈明娇几句话将人安抚住,索性这会也没什么事,便好奇的问道:
“听孙强说你夫君不是进山找猎物了吗?你怎么来了县城?”
丫丫大拇指无意识的抠着另一只手的食指,小声道:“我只告诉夫人,夫人可不能告诉别人哦,不然徐家的坏人会来抢银子。”
沈明娇不自觉看着她抠指甲的动作,眼神恍惚了一瞬,
随即暗自摇头回过神来,配合的重重点头:“嗯,放心,我一定不会告诉别人。”
说罢头还往近前凑了凑,一副要说小秘密的模样。
丫丫笑起来:“夫人,您是除我夫君外对我最好的人。”
她虽然心智不全,却也能隐隐感觉得出一个人的善恶,村里也有不少对她不错的人,可那些人对她总带着股高高在上的怜悯。
“我夫君这次上山意外捡到了一只刚死的老虎,夫君说要把虎皮带进城里卖了,换了钱给丫丫买糖吃。”
她不高兴的扁了扁嘴:“可这事要是让村里的人知道了,徐家的坏大娘一定会带人过来抢。”
沈明娇大概听明白了,丫丫口中的徐家应该是指徐春生的大伯一家,徐家当年既然能做出把骤然失去母亲的十几岁少年分出去。可见其品行,想必这些年,徐春生两口子也没少受欺负。
沈明娇摸了摸她绑地歪歪扭扭的辫子,轻声安慰道:“兴许你夫君是被什么事给耽搁了。”
丫丫皱了皱鼻子:“可夫君说卖了虎皮就回来,这都好几天了,他一定是被坏人抓走了。”
沈明娇噗嗤一笑:“他一个大男人,又不是小姑娘,哪会遇到什么坏人?”
她说的是事实,若是在别的繁华城市,还可能有拐卖人口去煤矿厂挖矿,可是这里实在太穷了,每年都要饿死不少人的那种,劳动力便宜的很,这种情况下,谁会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去拐卖青壮年?
这时刚好有伙计进来收拾桌子,那伙计闻言开玩笑道:“夫人此言差矣,若是这位……咳……小娘子的夫君长得好,那出门在外倒的确不太安全。”
“小哥说的是那位金小姐?”
那伙计诧异:“这事竟都传到了外面?
没错,我跟你们说,其实金小姐原先也不是这样的,听说是金小姐的倒插门夫婿在外养戏子。金小姐一气之下就也找了个模样俊俏的戏子,
结果,这一下倒好,金小姐像是一下子开了窍,一个个开始往后院收男宠,只要是她看上的,二话不说,直接让下人绑了送去闺房。
听说金小姐的后院美男如云,温柔洒脱冷酷正值什么类型的都有。”
沈明娇咽了咽口水,若这金小姐是个男的,她铁定得不耻的骂上一句人渣。
可换成女子,为什么听起来……惊奇之余还有那么点顺耳呢?
哎!不得不说,女人有时候就是这么双标。
封黎笙这时正好回头,瞥见她这个表情,不知为何,竟猜到了她心中所想。
他一张脸不自觉冷下来,心里盘算着得赶快离开这里。
丫丫撑着下巴好奇问:“这些被抓走的男人都好可怜,他们肯定都偷跑出来了对不对?”
伙计利落的擦好桌子:“小娘子说笑了,你们外乡人可能不知道,但凡金小姐出门,整个县城都会比以往热闹许多,那些自觉长得不错的男子会涂脂抹粉,穿上最好的衣服在街上晃,就等着被抢!”
丫丫愣愣的眨眼,显然理解不了这么深奥的话,只呆呆的说了句:“有钱真好!”Χiυmъ.cοΜ
虽然是句废话,却道出了事情精髓。
封黎笙脸色愈发难看,下意识说了句:“身为男子何该顶天立地,想要什么大可凭自己双手去挣!怎能想着走捷径!”
伙计淡淡笑了笑:“公子生在富贵之家,会这么想也正常。
不瞒你们说,但凡小的长得好看点,肯定比那些人还要积极。
我们这地方,有钱的整天吃山珍海味,府里的潲水都比穷苦人的饭食金贵。而穷人靠双手一辈子都可能解决不了温饱,
谁都想像说书人故事里的人物一样,出去闯荡干出一番大事业,再找一堆漂亮女人,
可我们都是普通人,只会闷头干活,既成不了大英雄,也不知发财的门道。
穷人生下来的命就定了,再怎么努力也不会成为有钱人,
给金小姐当男宠多好啊,往那一躺就能让一家子富起来。就能一下成为有钱人,”
这番话说的朴实,沈明娇听了,心里却极不是滋味,像是压着什么东西,沉沉的喘不过气来。
她想到一句俗语,笑贫不笑娼!
这些人是真的想当男宠吗?不是,说白了都是穷闹的。
封黎笙抿了抿唇,他下意识觉得,不该是这样。他似乎就是知道,这个国家即使有贫富差距,也不该如此病态扭曲。
伙计也就随口一唠叨,他收拾完桌子,错身时见这胖姑娘拖着下巴看着他,虽然长相一言难尽,不知为何却并不让人觉得讨厌,
他笑着说了句:“放心,金小姐眼光很高的,你夫君肯定不会被看上。”
丫丫呆了下后竟听明白了他的话,不服气的反驳:“谁说的,我夫君长得特别好看,是世上最好看的男人。”
伙计摇着头离开,只当她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丫丫见对方不信,拉着沈明娇的袖子再三强调:“我夫君长得真的特别好看。”
她指了指封黎笙:“比这位公子还要好看!”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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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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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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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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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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